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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阳光诺和:阳光诺和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专门委员会履职报告2022-02-28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专门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报告

各位董事: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监管规则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恪守职责,切实履行了审计监督和专业服务的义务。现本
委员会对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专门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公司董事会审计专门委员会成员:束
哲民先生、胡雪峰先生、赵凌阳先生,其中束哲民先生、胡雪峰先生为公司独立
董事,主任委员由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资格的束哲民先生担任。

    二、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专门委员会通过现场投票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共
召开三次会议,具体如下:
    2021 年 3 月 25 日,审计专门委员会召开了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1 年 8 月 16 日,审计专门委员会召开了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执行新租赁
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1 年 10 月 25 日,审计专门委员会召开了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
事会审议。

    三、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专门委员会主要工作内容
    (一)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并监督外部审计机构的职业行为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董事会聘任的外部审计机构,具备从事证券期货
业务的相关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专业化服务,有效发挥审计监督和专业服务职
能。
    2021 年 3 月 25 日,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
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建议
董事会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

    (二)检查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2021 年,董事会审计专门委员会认真审核了公司的财务信息和披露,认为
公司财务报表编制真实、可靠、完整,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且不涉及重要会
计判断的事项和导致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况,公司内部审计人
员勤勉尽责,为公司提供专业的审计服务。

    (三)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专门委员会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合法合规及财务管理等
进行了监督,对内部审计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实施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估,我
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内审部制定的工作计划并督促其根据计划定期完成相应的任
务,我们认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健全,能够高质量高效率的完成公司内部审
计工作,并不存在重大问题。

    (四)对内部控制治理的审核情况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了科学、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
格遵循法律法规,公司内控管理制度得到切实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持续规范运作。

    (五)对外部审计机构年审工作进行综合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以独立、客观
审慎的原则为公司年审工作提供专业化的审计服务,审计流程规划,工作态度认
真勤恳,审计结果客观公正,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业务。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专门委员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要求
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董事会负责,认真履行了相应的职责,公平对
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2022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为公司
提供专业化的审计监督服务,恪守职责、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共同
利益。

    特此报告。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专门委员会
                                                      2022 年 2 月 25 日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专门委员会 2021 年度履
职报告之签字页)



    董事会审计专门委员会委员(签名)




            胡雪峰                        束哲民                   赵凌阳




                                                   签署日期:2022 年 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