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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阳光诺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8-10  

                        证券代码:688621          证券简称:阳光诺和        公告编号:2022-034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9日
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7月29日以直接送达、
传真与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丹丹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
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全部监事均参与表决所有议案。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并及时、真
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进展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
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的内容和
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变更实施地点事项,未改变
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内容,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
公司经营需要,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
实施主体、变更实施地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变更实施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8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