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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阳光诺和:阳光诺和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2022-11-08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

       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
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北京朗研生命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100%股权,
并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经董事会审慎核查,现就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
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作出说明如下:
    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均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
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
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
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特此说明。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