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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阳光诺和: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03-11  

                        公司代码:688621                                                公司简称:阳光诺和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
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
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
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
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
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
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
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有控股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                        100
 比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 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
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
信息系统、信息披露等所有重点业务流程。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募集资金使用、采购业务、销售业务、合同管理、资产管理等。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
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财务报表潜在的    错报≥合 并报表利润 总   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的 5%    错报<合并报表利润总额
 错报金额          额的 10%                 ≤错报< 合并报表利 润   的 5%
                                            总额的 10%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响
                   ②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要求
                   ③注册会计师发现了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较大错报、漏报
                   ④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          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于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 或没有实施且
                   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③财务报告过程中出现单独或多项缺陷,虽然未达到重大缺陷认定标准,但影响
                   到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目标
 一般缺陷          指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损失金额      人民币≥ 合并报表利 润   利润总额的 5%≤人民币    人民币<合并报表利润总
                   总额的 10%               <利润总额的 10%         额的 5%
 重大负面影响      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     受到省级 及以上政府 部   受到省级以下政府部 门
                                            门处罚                   处罚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公司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严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
                   或制度系统性失效;公司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重要缺陷          公司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对持续经营影响较大;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
                   缺陷;公司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一般缺陷          未构成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内部控制在日常运行中可能存在一般缺陷,由于内部控制设有自我评价和内部审计的监督机制,公
司对于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能够不断进行调整和改善,对公司内部控制整体有效性和目标的实现不构
成实质性影响。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
陷。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2022 年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有效,未发现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重要缺陷。
    2023 年,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环境的变
化,继续评估和完善内部控制,优化内部控制环境,有效提升内控管理水平,以持续改进内部控制的执
行实效。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利虔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