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诺和: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公告2023-04-12
证券代码:688621 证券简称:阳光诺和 公告编号:2023-028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
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北京朗研生命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朗研生命”或“标的公司”)100%股权,并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
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
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以及
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
导意见》等规定的相关要求,为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
切实履行,公司就本次交易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情况、防范和填补措施以
及相关承诺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以及大华会计师出具的上市公司《备考
审阅报告》(大华核字[2023]002110 号),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元/股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变动率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89,669.84 105,920.87 18.12%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15,594.97 23,152.99 48.46%
基本每股收益 1.95 2.38 22.05%
稀释每股收益 1.95 2.38 22.05%
注:上述备考财务指标的测算未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纳入上市公司合
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整体资产规模将得到增长,盈利能力
得到提升,本次交易不存在导致上市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情形。
二、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应对措施
本次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每股收益得到增厚,且随着标的公司业绩规模的
增长,上市公司净利润规模以及每股收益将逐年增加。但是,鉴于交易完成后上
市公司总股本规模增大,上市公司对标的资产进行整合优化需要一定时间,若本
次交易实施完毕当年,上市公司发展战略目标未达预期,亦或是标的公司经营效
益不及预期,则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即期回报指标仍存在被摊薄的风险。因此,
特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重组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为防范本次交易可能导致的对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上市公司将采取
以下措施填补本次交易对即期回报被摊薄的影响。
1、加强对标的资产的整合管理,提高上市公司盈利能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标的公司 100%股权。标的公司近年来经
营状况良好,业务规模不断扩大。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位于医药行业的上下游,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通过获取标的公司的商业化生产能力,为客户提供“临
床前研究+临床研究+定制化生产”综合服务。通过构建上市公司“研发+生产”一体
化服务体系,保障药物研发与定制化生产的无缝衔接,减少客户在研发及生产等
环节的沟通成本,增加上市公司的服务定价权,提高上市公司盈利能力。
2、加强经营管理及内部控制,提升经营业绩
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位于医药行业的上下游,在经营管理方面具有较强的共
通性。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现有成熟、高效和完善的经营管理理念引入
到标的公司,标的公司通过吸收、借鉴上市公司经营管理经验,有效提升自身管
理效率,充分发挥管理协同效应。同时,上市公司将在保持标的公司现有经营管
理团队稳定的基础上,将标的公司员工纳入上市体系内进行统一考核,未来可能
采取股权激励等方式对标的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及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等关键
人员进行有效激励,充分调动标的公司员工积极性。
3、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提高股东回报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公司已经在《公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公司
未来将按照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实行可持续、稳定、积极的利润
分配政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广泛听取投资者尤其是独立董事、中小股东的
意见和建议,强化对投资者的回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增加分配政策执行的透
明度,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4、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提升上市公司人才队伍水平
上市公司将不断改进绩效考核办法,建立更为有效的用人激励和竞争机制。
建立科学合理和符合实际需要的人才引进和培训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用人机
制,树立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搭建市场化人才运作模式。
三、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本次交易摊
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一)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
施的承诺
上市公司现任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上市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就本次交易事项,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
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
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将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
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
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
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
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
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
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二)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
为保障上市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维护中小投资者
利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利虔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控股股东权利,不越权干预阳光诺和的经营管理活动,
不侵占阳光诺和利益;
2、本人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
上述承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
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作出的相关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管理措施;若违反该等承
诺并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投资者的补偿责
任。”
特此公告。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