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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呈和科技: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2-04-27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1 年度

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等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公

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就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积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的提升。现将 2021 年度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2021 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为叶罗沅先生、燕学善先生、苗

月新先生,以上独立董事任期自 2020 年 4 月 2 日至 2023 年 4 月 1 日。

    报告期内履职的独立董事个人履历情况如下:

    叶罗沅先生,1981 年 3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

专业本科学历,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美国注册会计师

资格。2004 年 7 月至 2008 年 9 月,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广州分所高级审计师;2008 年 10 月至 2010 年 7 月,任麦楷博平

(北京)财务咨询有限公司经理;2010 年 7 月至 2011 年 9 月,任广州邦维

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合伙人;2011 年 10 月至 2014 年 3 月,任香榕(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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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总监;2014 年 4 月至今,任广东锦石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创始合伙人;2020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燕学善先生,1986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专

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具有中国律师执业资格。2010 年 7 月至 2014 年 10

月,任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2014 年 11 月至 2017 年 10 月,任北京

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17 年 11 月至今,任北京市康达

(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2020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

事。

    苗月新先生,1966 年 7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

博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1987 年 7 月至 1993 年 6 月,任山西财经大

学计划统计系教师;1993 年 7 月至 1999 年 8 月,任广东省增城市增城经贸

企业集团公司干部;2002 年 7 月至今,任中央财经大学商学院教师,现职

称教授;2005 年 8 月至 2011 年 12 月,任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2019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均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方

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与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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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加股

                              参加董事会情况                           东大会

                                                                        情况

      董事                     以通                      是否连
              本年应
      姓名             亲自    讯方   委托               续两次        出席股
              参加董                           缺席
                       出席    式参   出席               未亲自        东大会
              事会次                           次数
                       次数    加次   次数               参加会        的次数
               数
                                数                          议

     叶罗沅     9       9       0      0         0          否             5

     燕学善     9       9       0      0         0          否             5

     苗月新     9       4       5      0         0          否             5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5 次,独立董事在参加股东大会时仔

细阅读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认真听取公司股东对公司经营和管理情况

的意见,主动了解公司运作情况。

    2021 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9 次,独立董事均亲自参加了会议,

未出现缺席会议的情况。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参加每次会议前,均严

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审议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研究,发挥个人

专业优势,对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出建议,并根据独立董事职责范围对会

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对 2021 年度董事会会议均投了赞成票,公司 2021

年度所有议案均全部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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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1 年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重大事项的

表决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二)专门委员会召开及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

委员会均规范运作。报告期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 7 次会议,其中审

计委员会召开了 4 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了 2 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召开了 1 次会议。作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成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勤勉尽责,召集和参加专门委

员会会议。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了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

会提出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和建议,并对相关议案投了同意票。

    (三)现场考察及持续情况

    2021 年,独立董事与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保持良好的沟通和交流,深

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充分利用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考察和沟

通,部分事项会前公司及时提供我们所需的各项资料和信息,如实回复我

们的询问,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通过电话和邮件

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保持通畅的沟通,我们密切关注外

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勤

勉尽责且保持客观独立,在保证公司规范经营等方面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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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 2 月 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公司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在

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进行的,遵循市场定价

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1 年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1 年 8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

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

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四)并购重组情况

    2021 年,公司未发生并购重组。

    (五)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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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 9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指定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职

责议案》,经审阅上述议案并对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履历等材料进行认真

核查,独立董事认为上述人员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

格的规定,未发现其存在被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形。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方式、表决程序、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我们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要求,结

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对报告期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

了审核。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结合实际经营需要,继续深化和完善内

部控制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控制体系的实施、执

行和监督力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

求,不存在重大缺陷。

    (七)现金分红情况

    2021 年 6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

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

素,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现状,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

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实施该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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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1 年 2 月 3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职业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

丰富行业经验、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合作精神,具备为公司担任年度

审计机构的条件和能力。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1 年,公司及控股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公司、

控股股东违法承诺情况。

    (十)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1 年,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外信息披露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

序,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况,保护了公司及其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

关人的合法权益。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21 年,根据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以

及各专业委员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了专门委员会在董事会工

作中的重要作用。在决策程序、议事方式及内容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规定,

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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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开展新业务情况

   2021 年,公司未开展新业务。

   (十三)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2021 年,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规范,公司治理体系较为完善,不存在需

予改进的其他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1 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积极有效地履

行了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核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并独立审慎、

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在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方面,特别关注保护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今后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

的要求,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特此公告。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叶罗沅、燕学善、苗月新

                                                         2022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