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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呈和科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2-04-2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作为呈和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呈和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
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呈和科技拟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98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33.34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
民币16.4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9,334,432.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6,038,569.34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3,295,862.66元。
    截止2021年6月2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验后,于2021年6月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C10355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规定
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2021年6月4日披露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司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根据《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1
 广州科呈新建高分子材料助剂
                                      41,228.05               41,000.00
       建设项目一期

        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               4,000.00

      募集资金需求总额                45,228.05               45,000.00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按照募集资金投入计划,共使用募集资金 人民
币2,477.96万元,用于广州科呈新建高分子材料助剂建设项目一期基建工程。另
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各募投项目募集资
金余额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已使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余额

 广州科呈新建高分子材料
                                41,000.00          2,477.96          38,522.04
   助剂建设项目一期

      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          4,000.00               0.00

        超募资金                 3,329.59              0.00           3,329.59

        合计金额                48,329.59          6,477.96          41,851.63

    三、前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1年6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拟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46,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使用期限不超过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授权总经理在授权额度和
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
责组织实施。在上述使用期限内,公司严格按照董事会授权的额度对部分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鉴于上述授权期限即将到期,公司拟继续使用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6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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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投资回报,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
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增加公司的收益,
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公司拟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1,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
月内有效。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行使
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
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将优先
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和管理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户。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并确保公司正常开展业务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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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
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未经审议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
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
报。
       六、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
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
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保障
资金安全,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
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八、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1,0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

                                     4
相关规定,可以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1,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
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可以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九、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
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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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庆利                   方纯江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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