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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呈和科技: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2-07-06  

                        证券代码:688625          证券简称:呈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9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股东珠海创钰铭汇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创钰铭汇”)持有公司股份 2,900,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

2.17%,股东广州创钰铭晨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创

钰铭晨”)持有公司股份 2,600,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 1.95%。创钰铭汇

和创钰铭晨均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其私募基金管

理人均为广州创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赫涛、赫文和赫珈艺分别持有广州创

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股东拓弘(珠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曾

用名“珠海拓弘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拓弘”) 持

有公司股份 2,000,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 1.50%,珠海拓弘的执行事务合

伙人为赫文控制的珠海横琴齐弘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因此创钰铭汇、创钰铭

晨和珠海拓弘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7,500,000 股,约占公司

总股本 5.62%。

    因此创钰铭汇与创钰铭晨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500,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 4.12%。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近日收到股东创钰铭汇、创钰铭晨出具的《关于减持呈和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股票计划的告知函》,创钰铭汇和创钰铭晨拟通过集中竞价和/或

    大 宗 交 易 的 方 式 合 计 减 持 本 公 司 股 份 数 量 不 超 过 5,500,000 股 ( 含

    5,500,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4.12%)。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

    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

    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创钰铭汇和创钰铭晨均是在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备案的创业投资基金,其投资期限为 36 个月以上但不满 48 个月,

    在任意连续 60 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得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 2%。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创钰铭汇、      其他股东:5%以上非第一大股                                    IPO 前取得:
                                              5,500,000      4.12%
 创钰铭晨               东的一致行动                                          5,500,000 股

    注:上述持股数量包括公司 IPO 前取得的股份以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

    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股)
         创钰铭汇、创      5,500,000     4.12%      创钰铭汇和创钰铭晨均在中国证券投资
              钰铭晨                                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其私募基金
第一组
                                                    管理人均为广州创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合计        5,500,000     4.12%                         —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合   拟减持   拟减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持                        竞价交易减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理价格   股份来   持原
              量(股)      比例                               持期间
                                                                         区间      源      因
创钰铭汇、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2022/7/28     按市场   IPO 前   自身
创钰铭晨     5,500,000     4.12%     过:1,333,334 股     ~             价格     取得    资金
                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2023/1/27                       规划
                                     过:4,166,666 股                                     安排

       备注:上述减持期间为集中竞价减持期间,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

       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即 2022 年 7 月 12 日

       至 2023 年 1 月 11 日。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

             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创钰铭汇、创钰铭晨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企业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

       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本企业将根据商业投资原则,在严格

       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前提下,确定后续持股计划;拟

       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

       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十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
日起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三个月。如果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

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企业将在获得收入的

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

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

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上述计划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自主决定是

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等不确

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系正常减持行

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等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