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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翔宇医疗: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1-04-07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
 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
                                  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河南
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宇医疗”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全资
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
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4 号)同意,公司首次
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 28.8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15,28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
金净额为 104,965.66 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
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
报告》([2021]第 ZE10046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
专户存储,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
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
行已经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
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1 年 3 月 3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
板上市公告书》。

    二、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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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
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
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三)现金管理品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
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理财产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其他人在授权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
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
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归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所
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和管
理使用。

    三、对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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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
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现金管理,严格筛选合作
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
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设专人跟进现金管理情况,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
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为现金管理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管理业务进行审计。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
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理财产品等),在上述额度
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其他人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
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二)监事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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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该议案表决程序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的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的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
规定。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有利
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全资子
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 1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本次翔宇医疗使用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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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刘   君                  岑平一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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