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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翔宇医疗:翔宇医疗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及相关数据更正的公告2022-06-02  

                        证券代码:688626          证券简称:翔宇医疗           公告编号:2022-032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

                        及相关数据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相关数据更正:本次增持前,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何永正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郭军玲女士
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07,131,2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6.96%。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9)以及于 2022 年 5 月 7 日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增持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因工作人员疏忽,误将上述股
份数写成 107,131,136 股,特此更正。除上述股份数更正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
变。我们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加强信息披露过
程中的审核工作。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何永正先生,基于
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拟自 2022 年 5 月 5 日
起 6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
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
民币 2,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增持股份计划的
公告 》(公告编号:2022-009)。
    ●增持计划实施结果:截至本公告日,何永正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621,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881%,



                                    1
合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19,919,520.06 元(不含交易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的名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何永正先生。
    (二)本次增持前,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何永正先生及其一致
行动人郭军玲女士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07,131,200 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 66.96%。
    (三)本次增持计划披露之前 12 个月内,何永正先生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4 月 12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增持股份计划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截至本公告日,何永正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
计增持公司股份 621,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881%,合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19,919,520.06 元(不含交易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
完毕。
    本次增持后,何永正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9,223,3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7646%;何永正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郭军玲女士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合计持有
公司股份 107,752,2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7.35%。
    四、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认为:
    (一)增持人具备本次增持的合法主体资格;
    (二)增持人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本次增持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四)截至本专项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增持已根据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说明

                                      2
    (一)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的过程中,严格遵守了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在增持实施期间
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
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
响;
    (三)公司及增持主体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了信息披
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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