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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翔宇医疗: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翔宇医疗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3-04-28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河南翔宇

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宇医疗”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月2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河南翔宇医

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4号)

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28.8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15,28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04,965.66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2021]

第ZE10046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

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

银行已经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

管 协 议 》, 具 体 情 况 详 见 公 司 2021 年 3 月 30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

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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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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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用募集资金投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入金额
 1     智能康复医疗设备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17,744.01       17,744.01
 2     养老及产后康复医疗设备生产建设项目    14,707.25       14,707.25
 3     康复设备研发及展览中心建设项目        14,672.98       14,672.98
 4     智能康复设备(西南)研销中心项目      7,675.76         7,675.76
 5     运营储备资金                          16,000.00       16,000.00
                  合计                       70,800.00       70,800.00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公司募投项目正在积极推进中,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一定周期,现

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在募集

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公司拟利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

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

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三)现金管理品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

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理财产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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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

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其他人在授权额度及投资期限内行

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

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归公司及全资

子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

要求和管理使用。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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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投资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

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现金管理,严格筛选合作

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

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保本型的投资产品。

    2、公司财务部设专人跟进现金管理情况,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

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

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对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事项进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

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理财产品等),在上述

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其他人在上述额度及投资期限内

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部分暂

                                     4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

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

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保本型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

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可以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

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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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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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刘 君                      岑平一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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