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639 公司简称:华恒生物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 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已进行了详细的阐述与揭示,敬请查阅。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华恒生物 688639 不适用 创板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樊义 胡珊 电话 0551-6568 9046 0551-6568 9046 办公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双凤工业区凤锦 安徽省合肥市双凤工业区凤锦 路32号 路32号 电子信箱 ahb@ehuaheng.com ahb@ehuaheng.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1,339,584,945.79 742,885,791.49 80.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074,775,982.51 489,780,335.32 119.44 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减(%) 营业收入 379,638,683.08 258,463,508.50 46.8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62,132,817.61 64,795,216.16 -4.11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56,167,076.38 59,414,943.39 -5.47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110,588,500.34 59,619,707.51 85.49 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8.78 16.16 减少7.38个百分点 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69 0.81 -14.81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69 0.81 -14.81 股)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 5.04 6.90 减少1.86个百分点 的比例(%)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4,959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截止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 持股 持有有限售 包含转融通 质押、标记或 比例 数量 条件的股份 借出股份的 冻结的股份数 (%) 数量 限售股份数 量 量 郭恒华 境内自然 19.83 21,411,194 21,411,194 21,411,194 无 0 人 合肥市三和股权投资 其他 10.03 10,834,951 10,834,951 10,834,951 无 0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江苏高投创新价值创 其他 6.96 7,521,861 7,521,861 7,521,861 无 0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嘉兴市兴和股权投资 其他 5.57 6,011,595 6,011,595 6,011,595 无 0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马鞍山幸福基石投资 其他 4.79 5,177,994 5,177,994 5,177,994 无 0 管理有限公司-马鞍 山基石智能制造产业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张学礼 境内自然 3.32 3,586,369 3,586,369 3,586,369 无 0 人 安徽恒润华业投资有 境内非国 3.20 3,457,038 3,457,038 3,457,038 无 0 限公司 有法人 北京芳晟创业投资中 其他 2.32 2,507,089 2,507,089 2,507,089 无 0 心(有限合伙) 郭恒平 境内自然 2.22 2,401,566 2,401,566 2,401,566 无 0 人 程昶宇 境内自然 2.06 2,226,408 2,226,408 2,226,408 无 0 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合肥市三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徽恒润华 说明 业投资有限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恒华控制的企业; 郭恒平与郭恒华为近亲属关系,二者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 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 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 不适用 数量的说明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 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