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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恒生物: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1-09-01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担任安徽华恒生
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恒生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
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由兴业证券完成持续督
导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兴业
证券出具本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内容


                 工作内容                                       督导情况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
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
                                               保荐机构已与华恒生物签署持续督导协议,该
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
                                               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
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
                                               务
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等
3、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
                                               方式,了解华恒生物经营情况,对华恒生物开
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展持续督导工作
4、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
                                               2021 年上半年度华恒生物在持续督导期间未
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
                                               发生按有关规定必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
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
                                               的违法违规情况
定媒体上公告。
5、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
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
                                               华恒生物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
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违背承诺等事项
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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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内容                                     督导情况

督导措施等。
                                               2021 年上半年,保荐机构督导华恒生物及其
6、督导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
                                               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
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
                                               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
出的各项承诺。
                                               承诺
7、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
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   保荐机构督促华恒生物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完
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     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等。
8、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
                                               保荐机构对华恒生物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
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
                                               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华恒生物的内控制度符
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
                                               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
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
                                               公司的规范运行
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9、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
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     保荐机构督促华恒生物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
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     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0、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     保荐机构对华恒生物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
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     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
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     情况
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11、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
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
                                               保荐机构对华恒生物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
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
                                               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
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
                                               情况
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
证券交易所报告。
12、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华恒生物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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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内容                                       督导情况

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
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
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的情况。
13、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       华恒生物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
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       履行承诺的情况
易所报告。
14、关注公共传媒关于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
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
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       经保荐机构核查,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
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       易所报告的情况
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
交易所报告。
15、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督促上市公
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报告:(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上
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
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
                                                 华恒生物未发生该等情况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
他不当情形;(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
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上市公
司不配合保荐人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
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16、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
                                                 保荐机构制定了相应的现场检查计划
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17、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自
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
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
                                                 2021 年上半年持续督导期间,华恒生物未发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非经
                                                 生该等情况
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二)违规为他人提供担
保;(三)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四)违规进行证券
投资、套期保值业务等;(五)关联交易显失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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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内容                                    督导情况

或未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六)业绩出
现亏损或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 50%以上;
(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
                                               保荐机构对华恒生物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募
18、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募集资     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
金的使用情况、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项进行了持续关注,未发生违反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制度及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2021 年上半年度,华恒生物不存在重大问题。

    三、重大风险事项

    (一)核心技术泄露和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随着近年来生物产业在国内的迅速兴起,高端技术人才日益短缺并成为同行业竞
争对手竞相网罗的对象。若公司技术人员流失严重,公司内部不能保证技术团队的稳定,
可能对公司的产品研发、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丙氨酸系列产品仍然是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L-丙氨酸产品仍将保持较高占比。
如果丙氨酸系列产品下游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或 MGDA 等下游相关产品应用不及预期,
将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三)行业风险
    存在市场需求放缓及市场容量有限的风险,丙氨酸等氨基酸产品随着新兴的市场
应用不断开拓,市场需求也随之扩展,使丙氨酸系列产品近年来保持了快速的增长。作
为全球范围内规模最大的丙氨酸系列产品生产企业之一,公司在丙氨酸系列产品领域
的市场份额接近 50%,后续市场份额提升压力较大,若未来市场容量增长不及预期,将
对公司业务造成不利影响。
    (四)宏观环境风险
    公司所有的生产基地、研发、销售及管理中心均在国内,境外尚未设立业务机构。
如果公司不能及时掌握境外氨基酸市场动态,亦将可能面临境外销售收入减少进而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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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致整体经营业绩下降的风险。
    (五)环境保护风险
    公司能够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及法规,进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
响评价并通过审批,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已通过验收并稳定运行。如果公司未来出
现环境污染问题,不排除受到环境保护部门行政处罚的可能,进而导致公司声誉受损,
公司经营业绩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六)汇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比较大,公司境外销售主要以美元定价和结算,人
民币兑美元呈现快速升值态势,若未来人民币持续大幅升值,可能导致汇兑损失的产生,
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
    (七)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淀粉、葡萄糖、L-天冬氨酸和氨水等,为主营业务成本最为重要
的组成部分。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呈上升趋势,未来如果主要原材料价
格出现持续较大幅度上升而公司未能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应对,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带
来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1 年上半年,华恒生物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1 年上半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增减变动幅度
       主要会计数据            2021 年上半年          2020 年上半年
                                                                               (%)
         营业收入                 379,638,683.08         258,463,508.50            46.8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2,132,817.61          64,795,216.16           -4.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56,167,076.38          59,414,943.39           -5.47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0,588,500.34          59,619,707.51           85.49
                                                                           增减变动幅度
       主要会计数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074,775,982.51        489,780,335.32           119.44


                                           5
          总资产               1,339,584,945.79       742,885,791.49             80.32


    2021 年上半年,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增减变动幅度
       主要财务指标           2021 年上半年         2020 年上半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9                0.81           -14.8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69                0.81           -14.8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0.62                0.73           -15.07
     股收益(元/股)
                                                                        减少 7.38 个百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78              16.16
                                                                            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减少 6.87 个百
                                             7.94              14.81
     均净资产收益率(%)                                                    分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减少 1.86 个百
                                             5.04                6.90
           (%)                                                            分点



    上述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1、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 46.88%,主要系本期公司新产品销售量增加所致;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 4.11%,主要系本期营业成本增
加及管理费用增加所致;
    3、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 11,058.85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85.49%,主要系本期收
入增长且销售回款良好所致;
    4、公司资产总额较上年末增长 80.32%,主要系本期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
金增加所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较上年末增长 119.44%,主要系首次公开发
行新股募集资金增加及本期经营盈利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行业领先的技术和工艺优势
    公司突破厌氧发酵技术瓶颈,构建了以可再生葡萄糖为原料厌氧发酵生产 L-丙氨
酸、L-缬氨酸的微生物细胞工厂,在国际上首次成功实现了微生物厌氧发酵规模化生产
L-丙氨酸产品,同时具备较强的生物制造技术工艺升级和迭代能力,在工业菌种创制、
发酵过程智能控制、高效后提取、产品应用开发环节形成了完备的技术领先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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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合成生物学领域产业布局优势
    公司掌握了与主要产品相关的一系列核心技术,涵盖菌株构建、发酵控制、分离提
取、母液产物回收等生物制造的全过程。报告期内,公司高度重视技术创新和自主知识
产权积累,围绕发酵法和酶法两大生产工艺,逐步开始在合成生物学领域内的其他产品
布局,形成合成生物技术相关的核心技术集群。未来还将继续保持对研发的高投入,开
发更多种生物基新产品,推动我国多个相关产品在生物制造领域的跨越式发展。
    (三)优质稳定的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依托技术突破和成本优势,服务于包括世界 500 强企业在内的多个境内外优
质客户。报告期内,在境外市场,公司与市场 500 强企业巴斯夫、味之素、伊藤忠、德
之馨等公司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在境内市场,公司与多家优质化工、制药企业如诺
力昂、天新药业、华中药业、华海药业等公司建立着长期业务往来。与下游知名客户的
稳定合作,使公司能够及时了解和把握客户的最新需求,能够掌握行业和产品的前沿技
术动态,有针对性地进行产品开发和应用领域的开拓,确保公司产品在市场竞争中保持
先发优势。
    (四)效益显著的成本和产业链优势
    公司厌氧发酵法规模化生产 L-丙氨酸的技术突破,使得 L-丙氨酸产品成本降低约
50%,同时生产过程更为绿色环保,满足下游客户对原材料的绿色生态标签要求,促进
了其在新型绿色螯合剂 MGDA 领域的规模化应用。
    公司采用自产的 L-丙氨酸制备 DL-丙氨酸,采用自产的 β-丙氨酸制备 D-泛酸钙,
形成了自有业务的上下游产业链优势,生产成本更加低廉,亦获得了显著的成本优势,
具有良好的协同发展效应。公司正复制上述协同发展效应至其他产品。
    (五)绿色低碳的可持续发展优势
    不同于传统的以石油基原料为主要材料的传统生产路径,发酵法 L-丙氨酸的主要
原料葡萄糖为可再生资源,所用的原材料供应充足且容易获取,很好地解决了传统技术
对不可再生石化原料的依赖问题。公司发酵法 L-丙氨酸生产工艺稳定,技术成熟,发
酵过程无二氧化碳排放,与传统工艺相比,发酵法工艺下每生产 1 吨 L-丙氨酸可减少
0.5 吨二氧化碳排放量,顺应了绿色低碳、可持续的发展理念,环境效益显著。
    (六)经验丰富的人才团队和成功的产学研创新模式优势
    公司聚集了一批高水平专业研发和技术创新人员,人才储备充足,高素质的研发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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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队为公司持续跟踪前沿生物技术发展、快速研发满足客户需求的产品奠定了基础。同时,
公司坚持产、学、研相结合的创新模式,与中科院天工所、中科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
中科院微生物研究所等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科技
创新、技术咨询、人员培训等方面开展全面合作,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的基础研究和产业
化能力。
    综上,2021 年上半年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变化情况
                                                                                         单位:元
                  项目                        本期数                上期数            变化幅度(%)

           费用化研发投入                    19,144,628.11        17,841,028.68                  7.31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研发投入合计                   19,144,628.11        17,841,028.68                  7.31
                                                                                       减少 1.86 个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5.04                  6.90
                                                                                         百分点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                    -



    (二)研发进展
    公司高度重视技术创新和自主知识产权积累,2021 年 1-6 月,公司新增发明专利 4
项,新增实用新型专利 8 项,具体如下:

                                  本期新增                                   累计数量
       项目
                         申请数(个)   获得数(个)            申请数(个)          获得数(个)

     发明专利                      18                   4                    92                       34

   实用新型专利                     2                   8                    36                       31

       合计                        20                  12                 128                         65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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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一)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基本情况
    2021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 16,675,018.56 元,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78,191,972.37 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
额为 819,330.97 元。募集资金 2021 年 6 月 30 日结存金额 454,491,848.55 元。其中,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 54,491,848.55 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
400,000,000.00 元。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截至 6 月 30 日
        开户银行名称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存储方式
                                                                  余额

       招商银行合肥分行               551903556410402           2,696,959.38   活期存款


       招商银行合肥分行               551907157710816         16,259,329.07    活期存款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蜀山支行      20000201936166600000021         19,374.39   活期存款


     中国银行合肥长丰支行               175261425805            6,238,244.36   活期存款

 中国银行秦皇岛市山海关兴华市
                                        100840617788          29,277,941.35    活期存款
           场支行

                            合计                              54,491,848.55




    此外,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
财产品金额为 400,000,000.00 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是否合规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华恒生物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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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
减持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华恒生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持股情况在首次公开发行后没有发生变化,同时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一)上市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加快公司在合成生物学领域的布局,凸显公司生物制造技术优势,提前布
局探索新技术,2021 年 8 月 16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合资设立礼合生物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合资设立华恒
香料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拟与公司关联方合资设立两家合成生物平台公
司——礼合生物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华恒香料科技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18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安徽华恒
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及同日披露的兴业证券就该等事项出具的无异议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
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二)相关风险提示
    1、礼合生物及华恒香料的注册设立尚需相关部门的批准,能否通过相关批准以及
最终通过批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2、礼合生物及华恒香料相关业务属于新业务,具体产品技术研发等尚待进一步明
确,存在研发失败的风险。
    3、上市公司不参与礼合生物及华恒香料的日常经营管理,存在管理风险。
    4、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各投资方的正式投资协议尚未签订,关联交易标的公
司正式设立的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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