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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恒生物: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2-09-03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担任安徽华恒生
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恒生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
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由兴业证券完成持续督
导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兴
业证券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内容


                     工作内容                                   督导情况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
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    保荐机构已与华恒生物签署持续督导协议,该
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     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
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3、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等
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方式,了解华恒生物经营情况,对华恒生物开
                                               展持续督导工作
4、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    2022 年上半年华恒生物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
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   生按有关规定必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
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   法违规情况
体上公告。
5、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    华恒生物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
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   背承诺等事项
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
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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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内容                                      督导情况
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
等。
6、督导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    2022 年上半年,保荐机构督导华恒生物及其董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
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   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
各项承诺。                                     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7、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    保荐机构督促华恒生物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完善
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   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
等。
8、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    保荐机构对华恒生物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
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   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华恒生物的内控制度符
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   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
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   公司的规范运行
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9、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    保荐机构督促华恒生物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
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   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0、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 保荐机构对华恒生物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
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   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
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     况
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
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11、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     保荐机构对华恒生物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
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   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
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   况
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
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报告。
12、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华恒生物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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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内容                                      督导情况
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
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的情况。
13、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华恒生物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
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履行承诺的情况
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告。
14、关注公共传媒关于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   经保荐机构核查,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
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   易所报告的情况
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
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
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告。
15、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督促上市公司   华恒生物未发生该等情况
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告:(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上海
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
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
情形;(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
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上市公司不配
合保荐人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
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16、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   保荐机构制定了相应的现场检查计划
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17、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自知   2022 年上半年持续督导期间,华恒生物未发生
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     该等情况
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
(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
占上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
(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五)
本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
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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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内容                                     督导情况
18、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募集资金   保荐机构对华恒生物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募
的使用情况、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
                                               项进行了持续关注,未发生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及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2022 年上半年,华恒生物不存在重大问题。

    三、重大风险事项


    1、技术更迭风险
    公司是研发与技术驱动型企业,以微生物细胞工厂为核心的发酵法和以酶催化为核
心的酶法生产工艺为技术支撑,公司的业务发展起始于突破厌氧发酵技术瓶颈,在国际
上首次成功实现了微生物厌氧发酵规模化生产 L-丙氨酸产品。但如果未来出现革命性
的新技术,且公司未能及时应对新技术的迭代趋势,公司的技术存在被替代的风险,从
而对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产生不利影响。
    2、核心技术泄露风险
    公司销售的各类产品均依赖于公司长期以来研发与积累的各项核心技术与研发成
果。尽管公司通过规范研发管理流程、健全保密制度、申请相关知识产权等方式,保护
公司商业秘密和核心技术,但仍难以完全杜绝泄密风险。未来如果公司保密制度未能得
到有效执行,或者出现重大疏忽、恶意串通、舞弊等行为而导致公司的商业秘密或核心
技术泄露,将对公司的核心竞争力造成不利影响。
    3、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随着近年来生物产业在国内的迅速兴起,高端技术人才日益短缺并成为同行业竞争
对手竞相网罗的对象。若公司技术人员流失严重,公司内部不能保证技术团队的稳定,
可能对公司的产品研发、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4、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2022 年上半年,俄乌冲突叠加疫情反复推动国际粮价上涨,为应对粮食紧缺及价
格上涨,二十多个国家相继发布出口小麦、玉米、葵花籽油等农产品禁令或许可证限制,


                                          4
粮食保护主义在全球蔓延,全球粮价高位运行。国内玉米供需仍处于紧平衡状态,粮食
保供稳价压力增大。公司主要原材料为淀粉、葡萄糖、L-天冬氨酸和氨水等,报告期内,
公司的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较高,为主营业务成本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公
司生产所用的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呈现了一定涨幅,未来如果主要原材料价格出现持
续上升而公司未能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应对,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5、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产品的生物转化过程需要一定压力的蒸汽、各种电压等级的供电设施等,因此
公司生产过程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未来随着公司资产、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相关
设施、设备的老化,如公司不能始终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
生产能力和意识,及时维护、更新相关设施、设备,则公司仍然存在发生安全事故的风
险,对员工人身及公司财产安全造成损失。在极端情况下,若公司因安全生产事故造成
巨大财产损失或背负巨额赔偿义务,或者因安全生产事故被主管机关责令停产整改或被
吊销有关资质、许可,则会对公司带来重大不利影响。此外,如果国家进一步制定并实
施更为严格的安全生产及职业健康标准,公司面临着安全生产及职业健康投入进一步增
加、相关成本相应增大的风险,可能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6、环保合规风险
    虽然公司主要产品通过生物制造方法生产,生物转化过程在常温常压下通过发酵或
酶转化方式进行,且公司不断扩大葡萄糖等可再生生物资源的利用,但生产过程中仍会
产生一定的废水、废气和废渣,若因管理不到位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公司未来发生重
大环境污染事故,公司可能会受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处罚,甚至被要求停产整改,从
而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此外,随着国家进一步制定并实施更为严格的环境保护
政策,公司也面临着环保成本增大的风险。
    7、税收政策变化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如果中
国有关税收优惠的法律、法规、政策等发生重大调整,或者由于公司未来不能持续取得
中国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或不满足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条件等,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
一定影响。
    8、行业监管政策变化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氨基酸及其衍生物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所处行业主管部门
包括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工信部、发改委和科技部等。虽然公司产品质量过硬,符

                                      5
合国家安全标准,但未来不排除国家出台有关公司产品的限制性规定,导致公司产品的
生产及使用受限,进而给公司的经营业绩及整体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
    9、市场竞争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丙氨酸系列产品,目前行业内主要的生产企业包括丰原生化、烟台
恒源等,同时亦存在部分企业涉及小规模开展 L-丙氨酸业务或正在建设相关生产线的
情况,L-丙氨酸行业内新增产能的竞争将加剧,可能对公司业务造成不利影响。
    L-缬氨酸主要应用于饲料及保健品领域,主要生产企业为韩国希杰、梅花生物和宁
夏伊品,三者全球拥有较大市场占有率,公司 L-缬氨酸的销售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展,
其市场份额有待提高。未来,若 L-缬氨酸行业竞争加剧以及下游市场需求下降,将对
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10、新冠肺炎疫情持续的风险
    今年上半年国内疫情出现反复,疫情仍在全球范围内蔓延,目前对公司的生产经营、
发货运输、获取客户订单等影响较小,尽管国内疫情已得到有效控制,但未来若国内外
疫情持续或加重,或其他国家政府不能有效控制,下游日化、医药及保健品、食品添加
剂和饲料等行业客户的采购将可能会被推迟或减少,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造
成了一定影响。
    11、汇率波动风险
    货币政策及汇率走势通常伴随国内外政治形势、全球经济环境的变化而改变,具有
较大的不确定性。公司境外销售主要以美元及欧元计价结算,若未来人民币对欧元、美
元汇率发生大幅波动,可能导致汇兑损失的产生,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2 年上半年,华恒生物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2 年上半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6
                                                                              增减变动幅度
           主要会计数据         2022 年上半年          2021 年上半年
                                                                                  (%)

           营业收入                 628,908,678.40         379,638,683.08             65.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8,988,753.97          62,132,817.61            107.6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121,414,058.10          56,167,076.38            116.17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5,766,377.95         110,588,500.34             49.89

                                                                              增减变动幅度
       主要会计数据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270,820,439.88       1,183,125,104.94              7.41

            总资产                1,689,512,620.51       1,474,106,341.41             14.61


    2022 年上半年,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主要财务指标             2022 年上半年       2021 年上半年         增减变动幅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19                 0.69               72.4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19                 0.69               72.4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1.12                 0.62               80.65
      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34                  8.78 增加1.56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9.73                 7.94 增加1.79个百分点
      净资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5.31                 5.04 增加0.27个百分点


    上述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1、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 65.66%,主要系公司缬氨酸及丙氨酸产品产销量增
加所致;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每股收益等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大幅变动主要
系公司缬氨酸及丙氨酸产品产销量增加所致;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 49.89%,主要是销售收入增加,
收到的货款增加所致;



                                              7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行业领先的技术和工艺优势
    公司建成发酵法和酶法两大技术平台,突破厌氧发酵技术瓶颈,构建了以可再生葡
萄糖为原料厌氧发酵生产 L-丙氨酸、L-缬氨酸的微生物细胞工厂,在国际上首次成功
实现了微生物厌氧发酵规模化生产 L-丙氨酸产品,同时具备较强的生物制造技术工艺
升级和迭代能力,在工业菌种创制、发酵过程智能控制、高效后提取、产品应用开发环
节形成了完备的技术领先优势。
    (二)合成生物学领域产业布局优势
    公司掌握了与主要产品相关的一系列核心技术,涵盖菌株构建、发酵控制、分离提
取、母液产物回收等生物制造的全过程。报告期内,公司高度重视技术创新和自主知识
产权积累,围绕发酵法和酶法两大生产工艺,逐步开始在合成生物学领域内的其他产品
布局,形成合成生物技术相关的核心技术集群。未来还将继续保持对研发的高投入,开
发更多种生物基新产品,推动我国多个相关产品在生物制造领域的跨越式发展。
    (三)优质稳定的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依托技术突破和成本优势,服务于包括世界 500 强企业在内的多个境内外优
质客户。报告期内,在境外市场,公司与市场 500 强企业巴斯夫、味之素、伊藤忠、
德之馨等公司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在境内市场,公司与多家优质化工、制药企业如
诺力昂、天新药业、华中药业、华海药业等公司建立着长期业务往来。与下游知名客户
的稳定合作,使公司能够及时了解和把握客户的最新需求,能够掌握行业和产品的前沿
技术动态,有针对性地进行产品开发和应用领域的开拓,确保公司产品在市场竞争中保
持先发优势。
    (四)效益显著的成本和产业链优势
    公司厌氧发酵法规模化生产 L-丙氨酸的技术突破,使得 L-丙氨酸产品成本降低约
50%,同时生产过程更为绿色环保,满足下游客户对原材料的绿色生态标签要求,促进
了其在新型绿色螯合剂 MGDA 领域的规模化应用。
    公司采用自产的 L-丙氨酸制备 DL-丙氨酸,采用自产的 β-丙氨酸制备 D-泛酸钙,
形成了自有业务的上下游产业链优势,生产成本更加低廉,亦获得了显著的成本优势,
具有良好的协同发展效应。公司正复制上述协同发展效应至其他产品。
    (五)绿色低碳的可持续发展优势

                                       8
    不同于传统的以石油基原料为主要材料的传统生产路径,生物制造的主要原料为可
再生资源,所用的原材料供应充足且容易获取,很好地解决了传统技术对不可再生石化
原料的依赖问题。比如,公司发酵法 L-丙氨酸生产工艺稳定,技术成熟,发酵过程无
二氧化碳排放,与传统工艺相比,发酵法工艺下每生产 1 吨 L-丙氨酸可减少 0.5 吨二氧
化碳排放量,顺应了绿色低碳、可持续的发展理念,环境效益显著。
    (六)经验丰富的人才团队和成功的产学研创新模式优势
    公司聚集了一批高水平专业研发和技术创新人员,人才储备充足,高素质的研发团
队为公司持续跟踪前沿生物技术发展、快速研发满足客户需求的产品奠定了基础。同时,
公司坚持产、学、研相结合的创新模式,与中科院天工所、中科院微生物研究所、北京
化工大学、浙江工业大学等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
科技创新、技术咨询、人员培训等方面开展全面合作,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的基础研究和
产业化能力。
    综上, 2022 年上半年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变化情况

                                                                                  单位:元

               项目                       本期数            上期数          变化幅度(%)

        费用化研发投入               33,371,090.29         19,144,628.11                 74.31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研发投入合计                33,371,090.29         19,144,628.11                 74.31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5.31             5.04   增加 0.27 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                  -


    (二)研发进展

    公司高度重视技术创新和自主知识产权积累,2022 年 1-6 月,公司新增发明专利 8
项,新增实用新型专利 11 项,具体如下:

      项目                     本期新增                                累计数量



                                                9
                      申请数(个)    获得数(个)    申请数(个)      获得数(个)

     发明专利              4                8              125               43

   实用新型专利            5                11             52                45

      合计                 9                19             177               88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一)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基本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27,642.48 万元,其中 2022 年 1-6 月投入募集资金 9,028.68 万元;(2)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 23,000.00 万元;(3)2022 年 1-6
月,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金额为 513.15 万
元;(4)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 6,519.79 万元。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名称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余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丰支行                    175261425805                1,568.38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551907157710816               2,153.65

    中国银行秦皇岛市山海关兴华市场支行                 100840617788                2,777.60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蜀山支行               20000201936166600000021                1.9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551903556410402                   18.24

                                     合计                                          6,519.79


    此外,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
产品金额为 23,000.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是否合规


                                             10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华恒生物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
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
情况


    郭恒华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恒平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
人,2022 年 1-6 月,华恒生物现任及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直接持股情况
未发生变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通过持有合肥市三和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三和投资”)、安徽恒润华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恒润华业”)的份额或股权而间接持有华恒生物的股份,前述间接持股数量在首
次公开发行后至 2022 年 6 月末没有发生变动。

    公司首发上市时,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设立“华泰华恒生物家园 1 号科创
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战略配售,最终获配的股票数量为 859,261 股,该
资管计划实际支配主体为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2 年 4 月 22 日,该
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已将其持有的 859,261 股在二级市场全部转让。
    除上述情形外,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不适用

    (本页以下无正文)




                                       11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饶毅杰                   郭飞腾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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