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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恒生物: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获取使用权涉及的杭州欧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无形资产许可使用费率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2〕648号)2022-09-13  

                        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获取使用权
          涉及的杭州欧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无形资产许可使用费率评估项目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坤元评报〔2022〕648 号

                      (共一册 第一册)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九月六日
                                                     目           录

声      明 ................................................................................................................. 1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 2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 2

      一、委托人、产权持有人及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 4

      二、评估目的 ............................................................... 5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5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 7

      五、评估基准日 ............................................................. 7

      六、评估依据 ............................................................... 7

      七、评估方法 ............................................................... 8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10

      九、评估假设 .............................................................. 11

      十、评估结论 .............................................................. 13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 13

      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14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 ...................................................... 15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一、委托人、产权持有人的承诺函 ............................................ 16
      二、资产评估机构备案公告、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名单............. 18
      三、资产评估机构营业执照 .................................................. 20
      四、签名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卡 ...................................... 21

评估结果明细表 ................................................................................................... 23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获取使用权
涉及的杭州欧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无形资产许可使用费率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声        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本资
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
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
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
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
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
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三、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
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四、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
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
在偏见。
     五、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估报
告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关注资产评估报告中载
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1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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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的杭州欧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无形资产许可使用费率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获取使用权
                 涉及的杭州欧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无形资产许可使用费率评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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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坤元评报〔2022〕648 号


                                        摘         要
       以下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

 评估结论,应当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一、委托人和产权持有人及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本次资产评估的委托人为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恒生

物”),产权持有人为杭州欧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合生物”)。

     根据《资产评估委托合同》,本资产评估报告的其他使用人为国家法律、法规

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二、评估目的

     华恒生物拟以独占实施许可的方式获取欧合生物发酵法生产丁二酸技术,为此
需要对涉及的无形资产许可使用费率进行评估。

     本次评估目的是为该经济行为提供欧合生物无形资产许可使用费率的参考依

据。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对象为涉及上述经济行为的欧合生物持有的无形资产许可使用费率。

     评估范围为评估对象涉及的欧合生物合法拥有的发酵法生产丁二酸的相关技

术,包括丁二酸生产中的基因工程菌株、发酵(工艺)等涉及的专有技术和技术秘

密等。截至评估基准日,相关技术已完成小试试验(在 5L 发酵罐中重复三次发酵,

丁二酸发酵产量不低于 80g/L,糖酸转化率不低于 95%,发酵时间不超过 70 小时)。

     四、价值类型

                                               2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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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五、评估基准日

     评估基准日为 2022 年 7 月 31 日。

     六、评估方法

     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本次对于委

估的无形资产许可使用费率采用市场法(可比公司法)进行评估。

     七、评估结论

     在本评估报告所揭示的评估假设基础上,华恒生物拟获取使用权涉及的欧合生

物无形资产许可使用费率为 0.54%,该许可费率计算基数为华恒生物利用上述技术

成果生产形成的终端产品的年销售额(含增值税)。

     八、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

     本评估结论仅对华恒生物拟获取无形资产使用权之经济行为有效。本评估结论

的使用有效期为一年,即自评估基准日 2022 年 7 月 31 日起至 2023 年 7 月 30 日止。



     资产评估报告的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说明请参阅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3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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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坤元评报〔2022〕648 号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

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采用市场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

对贵公司拟获取使用权涉及的杭州欧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无形资产许可使用费率在

2022 年 7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人、产权持有人及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一)委托人概况

     1. 名称: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恒生物”)

     2.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双凤工业区

     3. 法定代表人:郭恒华

     4. 注册资本:壹亿零捌佰万元整

     5.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772825344H
     7. 登记机关: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8. 经营范围:生物工程技术开发、转让;精细化工产品(除危险品)、工业设

备、仪器仪表生产、销售;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

     (二)产权持有人概况

     1.名称:杭州欧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合生物”)

     2.住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和享科技中心 3 幢十层 1002
     3.法定代表人:郑华宝


                                               4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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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注册资本:伍佰万元整

     5.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4MA2KL73B10

     7.登记机关:杭州市钱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金属基复

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工业工程设计服务;

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仪器仪表修理;仪器仪

表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委托人与产权持有人的关系

     产权持有人拟将其持有的专有技术许可委托人使用。

       (四)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根据《资产评估委托合同》,本资产评估报告的其他使用人为国家法律、法规

规定的评估报告使用人。

       二、评估目的

     华恒生物拟以独占实施许可的方式获取欧合生物发酵法生产丁二酸技术,为此

需要对涉及的无形资产许可使用费率进行评估。

     本次评估目的是为该经济行为提供欧合生物无形资产许可使用费率的参考依

据。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对象为涉及上述经济行为的欧合生物持有的无形资产许可使用费率。

     评估范围为评估对象涉及的欧合生物合法拥有的发酵法生产丁二酸的相关技

术,包括丁二酸生产中的基因工程菌株、发酵(工艺)等涉及的专有技术和技术秘

密等。截至评估基准日,相关技术已完成小试试验(在 5L 发酵罐中重复三次发酵,
丁二酸发酵产量不低于 80g/L,糖酸转化率不低于 95%,发酵时间不超过 70 小时)。

     1.评估对象涉及的无形资产概况

                                               5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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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形资产主要为丁二酸生产中的基因工程菌株、发酵(工艺)等涉及的专有技

术和技术秘密等。截至评估基准日,相关技术已完成小试试验(在 5L 发酵罐中重复

三次发酵,丁二酸发酵产量不低于 80g/L,糖酸转化率不低于 95%,发酵时间不超过

70 小时)。

     丁二酸的化学法生产以电解法和加氢法为主,但都存在能耗较大、污染严重的

问题。发酵法具有条件温和、污染小等优点,将逐渐替代传统生产方法。

     发酵法主要通过基因编辑的手段强化了工程菌株的丁二酸合成路径,敲除了副

产物合成路径。然后经过传代驯化获得了性状稳定的菌株,最后结合 ARTP 诱变筛选

到了抗噬的稳定菌株。

     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如下优点和优异效果:

     (1)工程菌株的产率接近理论产率;

     (2)代谢路径中的几个关键酶经过突变改造或过表达;

     (3)所使用的盐培养基成分简单,易于分离。

     2.权利属性

     评估对象的权利属性为无形资产使用权,无形资产的所有权为欧合生物持有,

无形资产许可使用权类型为独占实施许可。

     (1)根据企业提供的相关资料,无形资产许可涉及的使用权内涵包括:

     1)实施方式:独占实施许可,在约定的许可地域、期限内,华恒生物可以使用

技术制造和销售相关产品。如华恒生物基于产业化实施需要,拟由华恒生物其他关

联方利用技术成果生产和销售相关产品的,需由华恒生物、欧合生物及华恒生物关

联方就产业化提成签订补充协议后方可实施。

     2)实施范围:华恒生物使用,未经欧合生物书面同意,华恒生物不得以任何形

式,包括(但不限于)许可、出资、合作、联营等将该技术交付任何其他方(包括

华恒生物关联方)使用。欧合生物自身亦不可使用上述技术制造和销售相关产品。

     3)拟支付许可费的独占许可实施期限:10 年。

     4)实施地域:全球范围。

     (2)华恒生物方面的权利与义务:

     1)华恒生物对技术成果及相关知识产权拥有独占使用权。
     2)华恒生物按照约定支付对价。

                                               6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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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欧合生物方面的权利与义务:

     1)欧合生物保证对其提供的技术拥有合法的所有权。欧合生物应当保证其技术

独占实施许可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华恒生物侵犯技术

或专利的,欧合生物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欧合生物承诺向华恒生物提供技术指导、技术咨询、技术培训等技术服务。

     3.法律状态

     无形资产未设立权利质押,也未作价向第三方入股。上述无形资产的使用不需

依赖第三方,不涉及需要第三方进行授权的情形,不涉及国家的强制许可。

     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上述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经评估专业人员与委托人充分沟通后,根据

本次评估目的、市场条件及评估对象自身条件等因素,最终选定市场价值作为本评

估报告的评估结论的价值类型。需要说明的是,同一资产在不同市场的价值可能存

在差异。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

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五、评估基准日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及拟实施经济行为的日期,由委托人确定本次评估基准日为

2022 年 7 月 31 日,并在评估委托合同中作了相应约定。

     评估基准日的选取是委托人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评估基准日尽可能接近经

济行为的实现日,尽可能减少评估基准日后的调整事项等因素后确定的。

     六、评估依据

     (一)法律法规依据

     1.《资产评估法》;

     2.《财政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资产评估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

通知》;
     3.其他与资产评估有关的法律、法规。


                                               7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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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准则依据

     1. 《资产评估基本准则》;

     2. 《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

     3.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

     4.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

     5.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6.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

     7.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无形资产》;

     8.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方法》;

     9. 《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指南》;

     10. 《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

     11. 《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

     (三)权属依据

     1.华恒生物、欧合生物提供的《营业执照》等;

     2.与资产及权利的取得及使用有关的经济合同、协议、发票、财务报表及其他

会计资料;

     3.其他产权证明文件。

     (四)取价依据

     1. 产权持有人提供的评估申报表;

     2. 产权持有人的历史经营资料及经营规划;

     3. 行业统计资料、相关行业及市场容量、市场前景、市场发展及趋势分析资料、

类似业务公司的相关资料;

     4. 从“同花顺金融数据库”查询的相关数据;

     5. 评估专业人员对资产核实、勘察等所搜集的佐证资料及市场调查资料;

     6. 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会计法规和制度、部门规章;

     7. 其他资料。

     七、评估方法

     (一)评估方法的选择


                                               8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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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无形资产的许可费率的估算,通常有以下三种方法:“三分”“四分”分

成法(经验数据法)、市场案例法和对比公司法。各方法具体如下:

     1.“三分”“四分”分成法(经验数据法)

     所谓“三分”分成法,即企业的收益是资金、劳动力和技术三项因素共同创造

的,技术的贡献占 33%;所谓“四分”分成法,即企业的收益是资金、劳动力、技

术和管理四项因素共同创造的,技术的贡献占 25%。

     “三分”“四分”分成法优势是估算简单,容易理解,比较适合传统行业的评

估;但亦存在较大的劣势,即方法的理论基础欠缺,不适用现代高科技行业无形资

产的评估。由于本次委估的使用权费率涉及的无形资产系生物发酵法相关技术,属

于合成生物学,隶属于高科技行业,具有较强的个性,故不适用“三分”“四分”

分成法。

     2.市场案例法

     所谓市场案例法就是寻找市场上成交的与被评估无形资产类似的无形资产许可

费率实际成交价或合理的报价,通过分析对比案例数据确定被评估无形资产的许可

费率。对于市场案例的选择应该选择与被评估无形资产将要交易的同一市场上成交

的或合理报价的数据。由于国内尚不具备这样的交易数据的数据库,且无形资产的

许可案例具有较强的独特性,加之交易案例较少,信息公开程度较差,因而很难获

得可比的近期交易案例,市场案例法评估赖以使用的条件受到限制,故本次评估未

选用市场案例法。

     3.对比公司法

     所谓对比公司法就是在国内上市公司中选择与被评估无形资产拟实施企业位于

同行业的上市公司作为“对比公司”,由于对比公司与被评估无形资产拟实施的企

业处于相同或相似行业,因此对比公司中应该也存在类似无形资产,其发挥作用的

方式以及功能与被评估无形资产在拟实施企业发挥作用的方式及功能相同或相似,

具有可比性;评估专业人员可以通过对比公司中相关无形资产所创造收益占全部收

入的比例来估算对比公司相关无形资产的分成率(贡献率),再以对比公司中相关

无形资产分成率(贡献率)为基准,经分析修正并结合评估对象具体情况来估算被

评估无形资产的许可费率。
     综上,本次评估选择对比公司法来测算评估对象涉及的无形资产许可使用费率。

                                               9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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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对比公司法简介

     1.确定对比公司技术的收入贡献率,计算公式为:
                                            修正后的 EBITDA × α
     对比公司技术贡献占收入比率 =                                 ×β
                                                     λ
     公式中,α:对比公司中无形资产组合占全部资产的比例;

               β:对比公司类似技术在全部无形资产组合中的比例;

              修正后的 EBITDA:对比公司对应会计年度的息税折旧及摊销前利扣除

                                     其他收益及营业外收入(支出)差额;

               λ:对比公司对应会计年度的不含税销售收入。

     由于发酵法生产丁二酸的相关技术最终实施企业为生物制造企业,该等技术主

要贡献于生物制造环节,故可以选择生物制造行业上市公司作为对比公司,测算其

无形资产组合的分成率。由于无形资产组合包括商标、技术、销售渠道、人力资本、

商誉等,且各自贡献率不同,本次评估通过 AHP(层次分析法)模型以估算技术在

无形资产组合中的贡献程度 β。

     2.拟许可技术许可使用费率的确定

     考虑到拟许可技术随着时间推移,技术经济贡献有所衰减,技术的贡献率将逐

步降低,因此通过年金化模式确定其年均贡献率。在此基础上,结合本次拟许可技

术具体研发阶段、分成率对应收入是否含税等情况,最终确定技术的许可使用费率。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本项资产评估工作于2022年8月18日开始,评估报告日为2022年9月6日。整个评

估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接受委托阶段

     1.项目调查与风险评估,明确评估业务基本事项,确定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

范围、评估基准日;

     2.接受委托人委托,签订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3.编制资产评估计划;

     4.组成项目小组,并对项目组成员进行培训。

     (二)资产核实及资料验证阶段
     1.评估机构根据资产评估工作的需要,向产权持有人提供资产评估申报表表样,

                                               10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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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协助其进行资产清查工作;

     2.了解产权持有人基本情况及评估对象涉及的无形资产状况,并收集相关资料;

     3.审查核对产权持有人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表和有关测算资料;

     4.根据资产评估申报表的内容进行现场核实,收集整理资产形成及更新等相关

资料,查阅评估对象涉及的无形资产的产权证明资料,核实资产权属情况,调查了

解无形资产转让、实施许可、质押等情况,并对涉及的相关其他资产、产品及业务

等进行核查、记录;

     5.收集行业相关资料,了解无形资产及对应业务涉及的竞争优势及风险;

     6.根据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况、委托人和产权持有人提供的资料,与产权持有人

及委托人管理层、技术人员通过座谈、讨论会及访谈等形式,就与评估对象相关的

事项以及所在行业的情况等方面的理解达成共识;

     7.获取涉及产品和业务的相关的历史收入等资料,了解其权利人及使用人现有

的生产能力和发展规划;

     8.收集并查验资产评估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料。

     (三)评定估算阶段

     1.根据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的实际状况和特点,制订资产的具体评估方法;

     2.收集市场信息;

     3.对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进行评估,测算其评估价值。

      (四)结果汇总阶段

     1.分析评估结果,形成评估结论;

     2.编制初步资产评估报告;

     3.对初步资产评估报告进行内部审核;

     4.征求有关各方意见。

     (五)出具报告阶段

     征求意见后,正式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九、评估假设

     (一)基本假设
     1.假设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已经处于交易的过程中,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根据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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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的杭州欧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无形资产许可使用费率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估对象涉及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评估。

     2.假设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或拟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资产交易双方彼此地

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以便于对资产的功能、用途及

其交易价格等作出理智的判断。

     3.本次评估以产权持有人提供的有关法律性文件、各种会计凭证、账簿和其他

资料真实、完整、合法、可信,评估对象不存在应提供而未提供、评估专业人员已

履行评估程序而无法获知的其他可能影响资产评估值的瑕疵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

事项,不存在其他法律障碍,也不会出现产权争议为前提。

     4.本次评估以宏观环境相对稳定为假设前提,即国家现有的宏观经济、政治、

政策及委托人、产权持有人所处行业的产业政策无重大变化,社会经济持续、健康、
稳定发展;国家货币金融政策保持现行状态,不会对社会经济造成重大波动;国家

税收保持现行规定,税种及税率无较大变化;国家现行的利率、汇率等无重大变化;

     5.本次评估拟许可无形资产涉及的经营环境相对稳定为假设前提,即其涉及的

主要经营场所及业务所涉及地区的社会、政治、法律、经济等经营环境无重大改变;

产权持有人能在既定的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不存在任何政策、法律或人为障

碍。

     (二)具体假设

     1.产权持有人及相应技术团队能真正控制和合法利用拟许可技术,对该技术不

存在任何权利限制或瑕疵;

     2.产权持有人及相关人员能够遵守相关保密协议,不对外泄露专有技术的相关

内容;

     3.假设评估对象涉及技术能顺利完成后续试验及产品落地,相关产品 2024 年

可规模化生产并可达到上市公司平均收益水平;

     4.假设产权持有人将小试试验后的发酵法生产丁二酸的相关技术进行独占许

可后,由被许可方进行后续实验、产品落地及生产经营。同时,产权持有人积极提

供相关技术培训、管理咨询及后续研发等支持,以保障被许可方在授权期内可正常

使用该等技术;

     5.假设产权持有人及技术使用人是负责的,有足够的能力合理使用和保护拟许
可技术,能够维护其先进性和美誉度,利于其价值的正常发挥;

                                               12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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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假设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评估对象涉及的无形资产

的使用及实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评估专业人员根据资产评估的要求,认定这些假设条件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

当以上评估假设条件发生变化,评估结论将失效。

     十、评估结论

     在本评估报告所揭示的评估假设基础上,华恒生物拟获取使用权涉及的欧合生

物无形资产许可使用费率为 0.54%,该许可费率计算基数为华恒生物利用技术成果

生产形成的终端产品的年销售额(含增值税)。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1. 本次评估中,评估专业人员对产权持有人提供的评估对象和相关资产的法律

权属资料及其来源进行了必要的查验,未发现评估对象和相关资产的权属资料存在

明显的瑕疵情况。提供有关资产真实、合法、完整的法律权属资料是产权持有人的

责任,评估专业人员的责任是对产权持有人提供的资料作必要的查验,资产评估报

告不能作为对评估对象和相关资产的法律权属的确认和保证。若产权持有人不拥有

前述资产的所有权或其他有关权利,或对前述资产的所有权或其他有关权利存在部

分限制,则前述资产的评估许可使用费率和评估结论会受到影响。

     2. 对于评估对象涉及的无形资产,欧合生物保证被许可技术系其合法取得,且

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利;保证被许可技术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或瑕疵。

     3. 产权持有人承诺,截至评估基准日,拟许可技术不存在重大的资产抵押、质

押、对外担保、未决诉讼、财务承诺等或有事项。

     4. 评估机构获得的产权持有人关于拟许可无形资产的产权资料、技术资料、工

艺先进性介绍等是本评估报告的基础。评估专业人员对产权持有人的上述资料进行

了必要的调查、分析、判断,采信了产权持有人关于该等技术的上述描述。若产权

持有人提供的上述信息资料与实际有出入,将影响评估结果。

     5. 本次评估结果系以欧合生物经小试试验后的发酵法生产丁二酸的相关技术

进行独占许可,由华恒生物进行后续实验、产品落地及生产经营,同时欧合生物积
极提供相关技术培训、管理咨询及后续研发等支持,以保障被许可方在授权期内可

正常使用该等技术为前提进行测算的。此外,本次评估结果系以付费独占许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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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限为10年进行的测算。

     6. 本评估结果是依据本次评估目的、以报告中揭示的评估假设而确定的委估资

产的市场价值,没有考虑特殊的交易方式可能追加或减少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结论

的影响,亦未考虑宏观经济环境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它不可抗力对资产价

格的影响。

     7. 本次被许可技术许可使用费率评估时,评估专业人员依据现时的实际情况作

了评估专业人员认为必要、合理的假设,在资产评估报告中列示。这些假设是评估

专业人员进行资产评估的前提条件。当未来经济环境和以上假设发生较大变化时,

评估专业人员将不承担由于前提条件的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资产评估结果的责任。

     8. 本评估机构及评估专业人员不对资产评估产权持有人提供的营业执照、财务

报表、会计凭证等证据资料本身的合法性、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9. 本次评估对产权持有人可能存在的其他影响评估结论的瑕疵事项,在进行资

产评估时产权持有人未作特别说明而评估师根据其执业经验一般不能获悉的情况

下,评估机构和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注意上述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1.本资产评估报告只能用于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
     2.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

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3.除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

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

告的使用人。

     4.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

实现的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5.本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为一年,即自评估基准日 2022 年 7 月 31 日起至

2023 年 7 月 30 日止。当评估目的在评估基准日后的一年内实现时,可以以评估结

论作为交易价格的参考依据,超过一年,需重新确定评估结论。
     6.如果存在资产评估报告日后、有效期以内的重大事项,不能直接使用本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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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基准日:2022年7月31日

                                                          评估结果使用有效期至:2023年7月30日
     产权持有人:杭州欧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需支付许可费的独占
     序号                内容或名称                   取得日期                               许可使用费率评估值                    备注
                                                                          许可实施期限

            丁二酸规模生产化中的基因工程菌株、发酵
                                                                                                                   该许可费率计算基数为利用技术成果生产形
      1     (工艺)等涉及的专有技术和技术秘密等相   2021-2022年             10年                          0.54%
                                                                                                                       成的终端产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
            关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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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余额合计                                                               0.54%
            减: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合          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净额合计                                                               0.54%
     产权持有人填表人员:姚臻豪                                                                                                      评估专业人员:徐亚妮
     填表时间:2022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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