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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恒生物: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2-11-09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639                              证券简称:华恒生物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中国合肥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录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1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议案一: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5

议案二: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6

议案三: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10

议案四: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

案.................................................................................................................................. 11

议案五: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

报告的议案.................................................................................................................. 12

议案六: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3

议案七: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

主体承诺的议案.......................................................................................................... 14

议案八: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15

议案九: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16

议案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17

议案十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19

议案十二: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

议案十三: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1

议案十四: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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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以及《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
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出席会
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
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
后方可出席会议。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
人)的合法权益,务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
到确认参会资格。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
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
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并经会
议主持人许可后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案进行,
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
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
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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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
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
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
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
     十二、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
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
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
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或股东代理
人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放礼品,不负责安
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四、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47)及于 11 月
5 日披露的《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
     十五、特别提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
参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国家有关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和
要求,公司将按照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
行登记和管理。请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主动配合公司做好现场身份核对、
个人信息登记、出示健康码、体温检测等疫情防控工作,符合要求者方可进入公
司,进入会场参会期间需全程佩戴口罩,请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引导,保持
必要的座次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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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1 月 15 日 14 点 30 分
     (二)现场会议地点:合肥市高新区长安路 197 号公司 A1 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五)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六)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11 月 15 日
                               至 2022 年 11 月 1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2022 年 11 月 15 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
代表股份数,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五)逐项审议会议议案
     (六)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提问
     (七)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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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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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一: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
行)》(以下简称“《证券发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认真逐项自查和论证,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科创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规定和要求,具
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会议审
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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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具体方案如下:

     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
面值人民币 1.00 元。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将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方式进行,将在中国证监会
同意注册后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为符合法律法
规规定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
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
者、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
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由
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根据本次发行申购报价
情况,以竞价方式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按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的股份。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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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
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
日为发行期首日。上述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
下:
     派息/现金分红:P1=PO-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
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
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由公司董事会
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以
竞价方式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5.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股
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本次发行不超过
32,520,000 股,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上限为准。
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最终发行价格与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
权事项,以及其他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将进行
相应调整。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的
要求予以变化或调减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及募集资金总额届时
将相应变化或调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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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72,707.09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后的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数额
         年产 5 万吨生物基丁二酸及生物
  1                                               84,950.55               75,754.00
         基产品原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年产 5 万吨生物基苹果酸生产建
  2                                               68,435.06               66,953.09
         设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30,000.00
                   合计                          183,385.61              172,707.09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
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
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
内,公司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
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7、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
让。
      本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满之日止,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
述限售安排。
      上述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中
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
依其规定。

      8. 股票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届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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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易。

     9.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
行后的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10.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相关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会议审
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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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就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宜,公司编
制了《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2 年 10 月 28 日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会议审
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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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
                               析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就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宜,公司编
制了《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
的论证分析报告》。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2 年 10 月 28 日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会议审
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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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确保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合理、安全、高效地使用,
结合公司具体情况,按照《证券发行办法》的要求,公司编制了《安徽华恒生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2 年 10 月 28 日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会议审
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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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六: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证券发行办法》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
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就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编制了《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
委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2 年 10 月 28 日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徽
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会议审
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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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七: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
                           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
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
的相关要求,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
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填
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2 年 10 月 28 日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
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会议审
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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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八: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
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
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
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行业情况、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
特制订了《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分
红回报规划》。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2 年 10 月 28 日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
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会议审
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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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九: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证券发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公
司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并编制了《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2 年 10 月 28 日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
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会议审
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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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
士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工作相关事宜,授
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及在《公司章
程》允许范围内,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适当调整、补充,
确定本次发行的最终具体方案并办理发行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
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
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包
括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等,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
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
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
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
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修
订公司章程及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事宜;
     6、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7、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
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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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8、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
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9、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
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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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十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会拟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相关规定,对已启用的《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
修 订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2022 年 11 月 5 日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
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51)及修订后的《公司
章程》全文。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事项涉及的章
程备案、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
准。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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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十二: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郭恒华女士、郭恒平先生、张学礼先生、张冬竹
先生、樊义先生、MAO JIANWEN(毛建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上述非独立董事自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
任期三年,非独立董事简历详见公司 2022 年 11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刊载披露的《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
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任职资格的
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曾受
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
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采用累积投票制对以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分项表决,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对应的议案如下:
12.01 选举郭恒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02 选举郭恒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03 选举张学礼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04 选举张冬竹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05 选举樊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06 选举 MAO JIANWEN(毛建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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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十三: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张奇峰先生、吴林先生、WANG FUCAI(王富才)先
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奇峰先生、吴林先生、
WANG FUCAI(王富才)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张奇峰先生为会计
专业人士。上述独立董事自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
任期三年,独立董事简历详见公司 2022 年 11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刊载披露的《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
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任职资格的要
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曾受到
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采用累积投票制对以下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分项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对应
的议案如下:
13.01 选举张奇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3.02 选举吴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3.03 选举 WANG FUCAI(王富才)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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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十四: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4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刘洋、汪艳为第四届监
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
的 1 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自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公司 2022 年
11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的《安徽华恒生
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49)。
     上述监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监事任职资格的要
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曾受到
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
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
     采用累积投票制对以下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进行分项表决,非职工代表监
事候选人对应的议案如下:
     14.01 选举刘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4.02 选举汪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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