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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浩欧博: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1-04-15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0
年度,我们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范要
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发挥独立
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0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工作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包括:徐达民先生,李超宏先生、陆骄先生。
    具体个人情况如下:
    徐达民,男,1962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1980 年 9 月至 1984 年 7 月就读国防科技大学自动控制专业(本科),1984 年 9
月至 1987 年 7 月就读上海理工大学系统工程(硕士)曾任上海蓝波高电压技术设备
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上海力易得工具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力易得格林利
工具(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江苏科诺牧业设备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7 年 7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李超宏,男,1981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后学历,
1999 年 9 月至 2003 年 7 月就读吉林大学应用物理专业(本科),2003 年 9 月至 2007
年 9 月就读中科院光电所光学工程(硕士),2007 年 9 月至 2010 年 6 月就读美国休
斯顿大学德州医学中心眼底成像(博士)。曾任美国休斯敦大学视光学院眼科医疗仪
器研发工程师、苏州六六宏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顾问、工程师。2011 年 6 月至今担任
苏州微清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2017 年 7 月至今担任公
司独立董事。
    陆骄,男,1980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
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曾任苏州明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助理,金光集团内审经理,
2009 年至 2020 年担任苏州君和诚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审计经理,2020
年至今担任苏州东瑞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主任,2019 年 1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
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
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8 次,股东大会 4 次。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股
                                    参加董事会情况                       东大会
                                                                         的情况
  独立董事
              本年应
    姓名                        以通讯方                    是否连续     出席股
              参加董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式参加次                    两次未亲     东大会
              事会的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数                        自参加会议   的次数
                次数
   徐达民       8        8          0       0          0       否         4
   李超宏       8        8          0       0          0       否         4
    陆骄        8        8          0       0          0       否         4

    此外,报告期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 7 次会议,其中 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作为董事
会各专业委员会的委员,我们参加了各自任期内的专业委员会会议。
    我们认真审阅了各项会议资料,认真了解议案背景资料,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
知识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客观、负责的态度对公司重
大事项进行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为公司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我们对
2020 年度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投了同意票,公司董事会 2020
年度审议的所有议案全部表决通过。
    (二)现场考察情况
    2020 年度,我们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内
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情况等重大事项,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
展情况,征求意见,听取建议,对我们提出的问题能够做到及时落实和纠正,为我
们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支持。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
     决策制度》的要求,我们对 2020 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按程序进行了审核,
     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我们认为,本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条款公平合理,并且符合公司股东
     的整体利益,未发生因关联交易导致公司利益受损的情况。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表所示:
                                                  担保
         担保方与                  被担保方与     金额   担保发生日
担保方   上市公司      被担保方    上市公司的   (人民   期(协议签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的关系                      关系     币:万     署日)
                                                  元)
浩欧博   公司本部     浩欧博销售   全资子公司      500    2019/6/28     2019/6/28      2020/6/27
浩欧博   公司本部     浩欧博销售   全资子公司      500   2019/12/12    2019/12/12     2020/12/11
浩欧博   公司本部     浩欧博销售   全资子公司    1,000    2019/7/30     2019/7/30      2020/7/29
浩欧博   公司本部     浩欧博销售   全资子公司      500   2019/12/10    2019/12/10      2020/12/9
浩欧博   公司本部     浩欧博销售   全资子公司      500      2020/1/2      2020/1/2      2021/1/2
浩欧博   公司本部     浩欧博销售   全资子公司    1,000      2020/8/7      2020/8/7      2021/8/6
浩欧博   公司本部     浩欧博销售   全资子公司    1,000     2020/8/11     2020/8/11      2021/6/3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三)募投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资金的使用情况的情形。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年薪分配方案合
     理,并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需要发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经审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相关业务的资格,在聘任期
间能够履行职责,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出具审计报告,相关工
作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
的利益。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0 年,公司未实施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事项。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未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信息披露执行情况的情形。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建立健全内
部控制制度,稳步推进内控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内部控制规范的执行和落实,促进
各项业务活动有效进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能够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公司运作中的各项风险基本能够得到有效的控
制。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
律法规及内控制度开展工作,认真履职,勤勉尽责。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8 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7 次,召集股东大会 4 次,对公司的战略规划、经营
情况等事项做出了审议和决策,持续提高了公司治理水平,促进了公司各项业务的
发展,为公司科学决策和董事会规范运作做出了卓有成效的工作。
       四、   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0 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
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
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
告及其他文件,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
    2021 年,我们将继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权利与义务,进一步加强
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利用
我们的专业优势,为推动公司业务转型发挥积极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徐达民、李超宏、陆骄

                                             2021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