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欧博: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2-03-19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健全公
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
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
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
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
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
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即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确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在公司(含控股子公
司,下同)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人力资源部对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1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
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本办法的审批及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首次授予部分的考核年度为 2022-2024 年,可归属年度分别对公司净利润实
际增长率(X)、营业收入实际增长率(Y)进行一次考核,根据上述两个指标分别对
应的完成程度核算归属比例。首次授予部分各归属批次对应的各年度考核目标如
下表所示:
归属期 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A 业绩考核目标 B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2022-2023 年 2 年平均营业收入定
1.2022-2023 年 2 年平均营业收入定比
第一个 比 2021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22-2023 2021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2%
归属期 50%
2.2022-2023 年 2 年平均净利润定比
2.2022-2023 年 2 年平均净利润定比
2021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50%。
2021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84%。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2024 年营业收入定比 2021 年营业 1.2024 年营业收入定比 2021 年营业
第二个
2024 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20%; 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72%;
归属期
2.2024 年净利润定比 2021 年净利润 2.2024 年净利润值定比 2021 年净利
增长率不低于 188%。 润增长率不低于 120%。
各考核年度对应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M,M取以下M1和M2中的孰高值
考核指标 考核完成程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测算值(M1)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