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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欧博: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2-04-25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
《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成员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就 2021 年度工作情
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独立董事陆骄、独立董事李超宏
及董事周俊峰为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会计专业人士陆骄为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
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全体委员亲自出席了会议,召开会议
的情况具体如下:
    1、2021 年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审阅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的议案》、《关于审阅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2021 年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召开,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3、2021 年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召开,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2021 年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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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内容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在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工作全面评估的基础上,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其在相关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
定,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在听
取公司管理层意见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指导
公司审计部门按照审计规范流程和计划对公司开展审计工作,并对公司内部审计过程
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提高了公司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效。报告期内, 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认为公司的财
务报告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报错的情况。在公司用
于首发上市申报的最近三年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加强与注册会计师的沟
通,听取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关事
项的详细汇报, 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次审阅
公司财务报告,形成书面意见,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公司内
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评估以及各项完善工作,督促公司审计部门开展内控评价工作,
推进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落实。报告期内,内部控制评价未发现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但发现一笔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重要缺陷。截至报告日,上一年度内部控制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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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缺陷已完成整改。审计委员会高度重视上述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反映出的问题,
下一年将通过强化内控团队建设和专业人员培训,不断提升控制措施与公司业务的紧
密度,切实发挥风险防控功能。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公司
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及对外
部审计工作的配合,提高了相关审计工作的效率。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职,审议了财务报告、
审计、内部控制等议案,有效的监督指导公司审计工作的开展,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
内控制度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2022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要求,恪尽职守,充分发挥监督、指导、审
阅、评估、协调的职能,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委员:陆骄、李超宏、周俊峰

                                                         2022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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