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 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风电”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负责电气风电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 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半年度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号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 1 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 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 作计划 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 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 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 保荐机构已与公司签订保荐协议,该 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持 协议已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 2 续督导期间,协议相关方对协议内容做出 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 修改的,应当于修改后 5 个交易日内报上 案。本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与公 海证券交易所备案。终止协议的,协议相 司未对协议内容做出修改或终止协议 关方应当自终止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向上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说明原因 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通过日常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 3 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等方式,对 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发生按有关 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 4 规定需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 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经上海证券交 违规情况 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1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 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 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相关当事人 5 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 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 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机构采取的督导措 施等 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已督导公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 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 6 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 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 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 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文件,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 保荐机构已督促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健 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 7 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 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 司治理制度 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 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 保荐机构对公司的内控制度的设计、 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关联交易、 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公司的内 8 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 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 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 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营 等 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 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 保荐机构已督促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 9 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 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 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关文件 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 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 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 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 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对公司的 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 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公 10 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 司不予更正或补充而应向上海证券交 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 易所报告的情况 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 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 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 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 11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 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气”)于 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2021 年 7 月 5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 2 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 查通知书》(沪证调查字 2021-1-028 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 号),因上海电气涉嫌信息披露违法 取措施予以纠正 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上海电气立 案调查。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中国证 监会尚未出具对上海电气的调查结 论。 2022 年上半年度,电气风电及其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控股股东、 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 12 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 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 况 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 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 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出现该等事 13 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应及时督促上 项 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 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 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应督促上 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 证券交易所报告:(一)上市公司涉嫌违 反《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 (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相关主体未 14 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出现该等事项 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 形;(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 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机构持续督导 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 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 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 质量。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 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不存在需要进 15 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 行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行专项现场检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 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 3 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 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 异常;(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 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公司营业收入较 2021 年 1- 6 月下降 57.7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下降 59.96%及 87.81%。主要由以下因素引起:(1) 上年度受行业政策利好影响,海上风电市场出现装机高峰,整体交付量较大; 2) 2022 年 1-6 月受在手订单的项目进度等因素影响,部分订单交付延期,导致同比 波动明显。 上述问题不涉及整改事项。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提请公司做好相关信息披 露工作,及时、充分地揭示相关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提请投资者特别关 注上述事项引致的相关风险。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研发风险 风电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行业技术迭代及客户要求的提升,将对公司 研发与技术提出更高的要求。公司能否顺应未来风电市场发展趋势,保持技术的 领先性,推出更受客户认可的产品具有一定不确定性。 2、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风电行业对技术人员的需求较大。目前公司具备一定的人才优势,已形成一 支稳健高质量的技术研发和技术管理队伍,但如果公司不能持续有效地培育、选 拔、任用、留住现有技术人才,并吸引新技术人才,将会导致公司失去人才优势 而对技术核心竞争力造成不利影响。 4 3、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核心技术是公司在风电行业内保持竞争优势的有力保障,核心技术的保密对 公司的发展尤为重要。如在经营过程中,因核心技术信息管理不善导致核心技术 泄密,将对公司的竞争力造成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市场竞争风险 风电行业进入平价时代以来,海上、陆上风机价格均持续走低,而 2022 年 上半年度,供应链大宗原材料的价格维持高位。为应对成本上升,公司需要不断 优化设计和技术迭代更新,推出适应市场需求的高性能、高品质产品;同时持续 控制成本,做到技术领先下的成本领先,否则公司的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或将受 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2、核心零部件交付风险 随着全球风电装机需求的释放,全行业的芯片供应整体处于缺货状态,导致 相关部件交付周期拉长。同时受到国际形势恶化的影响,部分国际班列停运,主 轴承等部分依赖进口的核心部件的交付也受到影响。以上供应链的风险因素可能 对公司后续的正常生产经营及订单交付造成影响。 3、运输交付风险 随着国内海陆风机大型化发展趋势愈发显现,风机主机设备及叶片尺寸、重 量逐步增加,可适配物流运输设备资源紧张,同时超限物流审批周期变长,可能 导致产品物流运输周期延长,物流成本增加,影响订单交付及收益。 (三)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余额较大的风险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应收账款及列示在流动资产的合同资产账面价 值合计为 8,666,489,349.28 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33.87%,公司的应收账款及 合同资产余额较大,占总资产比例较高,如下游客户出现资金状况紧张或其他影 5 响回款的不利情形,可能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2、对政府补助存在一定依赖的风险 2022 年 1-6 月,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中政府补助金额为 117,375,251.41 元,占 利润总额的比例为 84.78%。若未来政府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则可能对公司的利 润造成不利影响。 3、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随着国家对风电行业补贴政策的退出,风机售价快速下降,价格竞争进一步 加剧。如公司产品成本下降的速度无法与市场价格下降的速度相匹配,可能会导 致公司毛利率水平出现一定幅度的波动,进而导致公司业绩的波动。 (四)政策风险 我国风电行业未来发展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国家政策支持与引导。国家支持与 引导政策调整将影响风电场投资者投资意愿与风机整机行业景气度,进而对公司 整机业务的市场空间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五)宏观环境风险 未来我国仍然存在疫情反复的风险,从而可能导致产业链相关环节、公司生 产基地出现开工率降低,或主要原材料、产品运输延迟。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2 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2 年上半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所示: 单位:元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 1-6 月/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 主要会计数据 2022 年 6 月 30 2021 年 6 月 30 减(%) 日 日 营业收入 5,177,525,376.79 12,253,341,802.83 -57.75 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140,738,116.57 351,476,330.36 -59.96 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38,136,928.93 312,937,573.64 -87.81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3,491,976,307.51 -2,372,901,315.86 不适用 净额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7,623,427,569.45 7,622,641,414.55 0.01 资产 总资产 25,590,332,332.80 30,692,598,818.11 -16.62 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1 0.40 -72.5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1 0.40 -72.5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 0.03 0.35 -91.43 本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83 6.16 减少 4.33 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 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50 5.57 减少 5.07 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 5.36 2.73 2.63 例(%) 1、营业收入下降 57.75%,主要系上年度受行业政策利好影响,海上风电市 场出现装机高峰,整体交付量较大;而 2022 年 1-6 月受在手订单的项目进度等 因素影响,部分订单交付延期,导致同比波动明显。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分别下降 59.96%及 87.81%,主要是由于 2022 年 1-6 月营业收入规模 下降,毛利规模下降所致。 3、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下降,主要是因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下降而下降。 综上,公司 2022 年上半年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具有合理性。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竞争优势具体体现为: 7 (一)产品前沿占位与精细化优势 公司积极布局行业内具有领先地位的前沿类产品。风电行业风机大型化趋势 明显,大兆瓦风力发电机组的产品开发能力与整体解决方案能力将成为风机整机 厂商未来市场核心竞争力。公司风机产品已经实现了能够满足目前市场的全功率 与全场景覆盖,可根据不同的地理和气候条件进行差异化设计;并且可为各类产 品提供相应的专业服务,助力客户实现更高效稳定的风场项目运营与投资回报。 根据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 CWEA 的统计,截至 2021 年年 底,公司在中国海上风电累计装机容量排名中位居第一。作为国内海上风电市场 龙头企业,公司拥有全国最大的海上风电样本库,已经在大型风机的研发设计与 产业化落地上具备领先的技术积累,构筑了高可靠性下的整体最优解决方案能力。 长期的技术深耕与前瞻性的产品布局有力支撑了公司未来发展与市场竞争力。基 于公司自主研发的海上“Petrel”海燕平台、“Poseidon”海神平台和海陆共用卓 刻平台上,公司根据市场发展趋势开发了多款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海陆大兆瓦风电 机组。 (二)核心技术与研发体系优势 公司具备国内较强的整机及关键零部件设计能力,陆上产品基本具备完全的 自主知识产权,海上产品已经从技术引进发展到实现自主研发,掌握了先进的海 上风电研发、供应链管理、制造和运维能力。除风力发电机组整机设计技术外, 公司还具备了以叶片技术、控制技术为代表的风机核心技术研发能力,具备了领 先的装备制造能力,形成了由数字化顶层设计、智能化生产制造、整机系统、核 心部件、风电场等各个级别组成的核心技术体系优势。在此基础上,公司持续进 行对包括叶片、驱动链、塔架等在内的核心部件从设计技术和制造工艺等方面的 穿透掌握,更进一步提高关键核心零部件的设计质量、可靠性和系统协同性,增 强公司对关键核心零部件技术和供应链的掌控能力。 同时,公司采取开放式研发策略,除上海研发总部以外,还成立了欧洲研发 中心、北京研发中心、广东研发中心、杭州研发中心、大连研发中心及西安研发 中心,报告期内积极筹建兰州研发中心。同时,公司与上海挪华威认证有限公司、 8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和上海中认尚科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等国内外研 究机构以及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和兰州大学等高校建立了广 泛的合作,充分运用风电领域的国内外优势资源,建立了产学研合作体系,构建 了产品、技术、研发的进步与创新的重要引擎。 (三)市场区域与风资源覆盖优势 以布局全国性的生产制造基地为基础,联动区域运维中心、销售分公司等组 织,基本构建了辐射全国各地的高效高质量服务体系与能力,基本实现了全国各 地重点市场客户、资源、人才的覆盖。尤其是海上风电领域形成了对福建、江苏、 广东、山东的海上风电重点风资源地区的覆盖与多地联动,稳固公司在海上风电 的领先地位。同时,公司持续强化营销力量向北京营销中心及重点区域布局:北 京营销中心开展对北京央企客户总部联络及现场沟通,促进客户总部关系的维护 与信息的获取;五个陆上与两个海上区域公司,关注区域市场中的重点市场,在 新能源资源开发以及与地方能源企业的合作中取得进展。 (四)产品品牌优势 公司经过多年经营发展,已形成了能够满足市场需求的产品体系的产品体系、 优质的产品质量、可靠的服务能力。公司产品经过市场多年的验证,获得了具有 竞争力的客户口碑、建立了稳定优质的客户群网络。目前,公司是国内风电项目 风机设备首选供应商之一,市场知名度高,具有较为突出的品牌优势。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变化 2022 年 1-6 月,公司研发投入为 27,740.92 万元,较 2021 年 1-6 月下降 16.97%。 (二)研发进展 公司通过多年的自主研发,已经具备了完整的自主知识产权体系,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拥有发明专利 183 个、实用新型专利 213 个、外观设计专利 9 7 个和软件著作权 40 个。上述专利涵盖了公司产品的各个关键技术领域,体现 了公司在技术研发、设计环节的核心竞争力。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知识 产权情况如下: 2022 年 1-6 月 累计数量 类别 申请数(个) 获得数(个) 申请数(个) 获得数(个) 发明专利 114 51 648 183 实用新型专利 28 42 258 213 外观设计专利 5 2 12 7 软件著作权 4 0 44 40 其他 11 45 157 97 合计 162 140 1,119 540 注:上表累计数量中未包含已失效的专利。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如有)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21 年 3 月 23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26 号),并经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同意,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6 日发布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 板发行公告》,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共计 533,333,400 股 , 每 股 发 行 价 为 5.44 元 。 该 次 股 票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2,799,069,742.52 元。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1,669,217,305.96 元,其 中①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金额为 582,959,156.48 元,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为 886,258,149.48 元(含相应利息收入 1,482,092.08 元),③实际使用闲置募集 资 金 暂 时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的 金 额 为 200,000,000.00 元 。 募 集 资 金 余 额 为 1,160,101,652.09 元(含收到银行利息扣减手续费后的金额共计 30,249,215.53 元)。 10 (二)募集资金是否合规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 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 技术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直接持股数 间接持股数 合计持股数 合计持股占 姓名 身份 量(股) 量(股) 量(股) 比 上海电气 控股股东 792,000,000 8,000,000 800,000,000 60.00% 缪骏 董事长 - - - - 张洪斌 董事 - - - - 薛伟平 董事 - - - - 夏斯成 董事 - - - - 郑刚 董事、副总裁 - - - - 张恒龙 独立董事 - - - - 洪彬 独立董事 - - - - 周芬 独立董事 - - - - 阎元 监事会主席 - - - - 夏骏 监事 - - - - 刘向楠 职工代表监事 - - - - 王勇 副总裁 - - - - 王明军 副总裁 - - - - 吴改 副总裁 - - - - 财务总监/董事 黄锋锋 - - - - 会秘书 康鹏举 核心技术人员 - - - - 许移庆 核心技术人员 - - - - 马文勇 核心技术人员 - - - - 陈晓静 核心技术人员 - - - - 11 赵大文 核心技术人员 - - - - 马成斌 核心技术人员 - - - - 蒋勇 核心技术人员 - - - - 朱志权 核心技术人员 - - - - 彭明 核心技术人员 - - - - 刘嘉明 核心技术人员 - - - - 白宏伟 核心技术人员 - - - - 上海电气间接持有公司的 8,000,000 股,系由上海电气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 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投资”)持有,2022 年 6 月 16 日该部分股份被 司法冻结,原因系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电气投资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一案, 相关方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上述其他公司或人员持有的电气风电股份不存在质 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 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