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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和林微纳: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1-04-14  

                        证券代码:688661               证券简称:和林微纳              公告编号:2021-006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和林微纳”)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

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

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2,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

限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 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

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 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

荐机构华兴证券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43 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20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7.71 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

金总额为 354,200,000.00 元,扣除总发行费用 42,242,452.83 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

额为 311,957,547.17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验,并于 2021 年 3 月 23 日出具了“天衡验字【2021】00031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

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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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具体情况详见 2021 年 3 月 26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发行申请文件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

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的建设: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计划利用募集资金额
 1     微机电(MEMS)精密电子零部件扩产项目         14,106.13             14,106.13
 2     半导体芯片测试探针扩产项目                     7,619.65             7,619.65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1,000.00             11,000.00
                      合计                          32,725.78             32,725.78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的部分

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

     (二)投资产品品种

     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包括但不限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

     (三)决议有效期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22,000.00 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

不超过 12 个月,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且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

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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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

件,具体事宜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各项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该项目实施公司所有,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

资金额不足部分,现金管理到期后,与现金管理本金一同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内。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开展,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合理

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投资

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选择信誉好、规模大、资金运作能力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发行

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等风险因

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

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

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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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 年 4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2,000 万元(含本数)的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

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

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

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根据相关法规,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需股

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2021 年 4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2,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

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结构性存款、定期存

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

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2,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并在上述额度内,资金进行滚动使用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 4 月修订)》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规章的规定。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

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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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有关资金管理、募集资金存储

和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

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

所规则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上市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2,000 万元(含本数)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

自上市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二)《华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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