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和林微纳: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2021-06-04  

                        证券代码:688661           证券简称:和林微纳          公告编号:2021-020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林微纳”或“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3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
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变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会于 2021 年 2 月 24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和林微
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43 号),
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验字[2021]第 00031

号”《验资报告》,确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的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
8000 万元。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交易,
股票简称“和林微纳”,股票代码“688661”,公司性质由股份有限公司(未上
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已上市),具体公司性质以工商登记为准。
    二、修改《公司章程(草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结合本次发
行上市的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将《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同时对《公司章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



                                                                     -1-
进行修改,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
程备案等事宜。
    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公司章程(草案)条款                        修改后章程条款
 第三条 公司于【】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第三条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4 日经中国证券
 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同意
 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于【】 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万股,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00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000 万元。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集中存管。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九 条 公 司股 份全部 为普 通股 ,共计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全部为普通股,共计
 60,000,000 股                               80,000,000 股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 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
 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 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
 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      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
 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的收      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
 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      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
 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以
 个月限制。                                  及有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      形的除外。
 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
 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 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 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
 诉。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 的规定执行       质的证券。
 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
                                             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
                                             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
                                             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
                                             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五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 第三十五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
 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 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
 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连续 180 日以上单独或 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连续 180 日以上单独或合
 合并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 并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
 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执行 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执行公司
 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      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

                                                                             -2-
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以书面   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
请求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
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 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
日起 30 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 30 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
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   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   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
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讼。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   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
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   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
                                         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
                                         定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等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投
                                         资者保护机构持有该公司股份的,可以为公司
                                         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持
                                         股比例和持股期限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规定的限制。
第八十一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 第八十一条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 1% 以上
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   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   构,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司、
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 证券服务机构,公开请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
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   股东权利。
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       依照前款规定征集股东权利的,征集人应
股份总数。                               当披露征集文件,公司应当予以配合。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       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
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   东投票权。
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
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
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
低持股比例限制。
第一百〇二条(四)应当对公司定期报告签   第一百〇二条(四) 应当对公司证券发行文
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   件和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所
实、准确、完整;                         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董事无法保证
                                         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或者有异议的,应当在书面确认意
                                         见中发表意见并陈述理由,公司应当披露。公
                                         司不予披露的,董事可以直接申请披露。
第一百四十五条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的 第一百四十五条 监事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证
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
                                         证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监事无

                                                                        -3-
                                     法保证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或者有异议的,应当在书
                                     面确认意见中发表意见并陈述理由,公司应当
                                     披露。公司不予披露的,监事可以直接申请披
                                     露。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草案)》其他条款不变,公司将于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的变更登记,以及《公
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4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