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661 公司简称:和林微纳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 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公司面临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 “风险因素”相关内容,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A股 和林微纳 688661 无 创板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江晓燕 赵川 电话 0512-87176306 0512-87176306 办公地址 苏州高新区峨眉山路80号 苏州高新区峨眉山路80号 电子信箱 zqb@uigreen.com zqb@uigreen.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595,307,567.76 229,914,816.00 158.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522,037,159.17 162,295,034.47 221.66 产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减(%) 营业收入 181,193,533.75 85,632,006.53 111.6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54,184,577.53 21,806,222.69 148.48 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47,067,006.56 21,554,336.54 118.36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58,923,699.22 26,728,121.87 120.46 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74 19.50 减少3.76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7741 0.3634 113.0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7741 0.3634 113.02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6.26 7.17 减少0.91个百分点 (%)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6,309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截止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包含转融通 持股 持有有限售 质押、标记或 持股 借出股份的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比例 条件的股份 冻结的股份数 数量 限售股份数 (%) 数量 量 量 境内自然 骆兴顺 38.25 30,600,000 30,600,000 30,600,000 无 0 人 境内自然 钱晓晨 9.75 7,800,000 7,800,000 7,800,000 无 0 人 境内自然 马洪伟 6 4,800,000 4,800,000 4,800,000 无 0 人 苏州和阳管理咨询合 境内非国 6 4,800,000 4,800,000 4,800,000 无 0 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法人 境内自然 余方标 3.75 3,000,000 3,000,000 3,000,000 无 0 人 境内自然 崔连军 3.75 3,000,000 3,000,000 3,000,000 无 0 人 赣州市兰石创业投资 境内非国 3.75 3,000,000 3,000,000 3,000,000 无 0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法人 华兴证券-招商银行- 华兴证券科创板和林 其他 2.5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无 0 科技 1 号战略配售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 境内自然 江晓燕 2.25 1,800,000 1,800,000 1,800,000 无 0 人 境内自然 罗耘天 1.5 1,200,000 1,200,000 1,200,000 无 0 人 (1)骆兴顺持有苏州和阳 28.12%的合伙份额,担任苏州和阳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的普通合伙人;崔连军为骆兴顺的外甥;江晓燕与罗耘天为母 说明 子关系;(2)未知上述其余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 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 不适用 数量的说明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 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