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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和林微纳:华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1-09-01  

                                                    华兴证券有限公司

                 关 于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021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1 年 3 月 29 日,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林微
纳”或“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根据《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华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兴证
券”、“保荐机构”)作为和林微纳的保荐机构,对和林微纳进行持续督导,持续
督导期为 2021 年 3 月 29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半年度,华兴证券对和林微纳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
 1                                                    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
       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相应的工作计划
                                                      保荐机构已与和林微纳签订《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
                                                      持续督导协议》,该协议明确
 2     ,与上市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
                                                      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
       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和义务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   或不定期回访等方式,了解和
 3
       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林微纳经营情况,对和林微纳
                                                      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   2021年上半年度,和林微纳在
       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   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
 4
       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   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
       公告                                           违法违规情况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自发现之   2021年上半年度,和林微纳在
 5     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   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
       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   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
                                                      导和林微纳及其董事、监事、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
                                                      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
 6                                                    、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的各
                                                      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
       项承诺
                                                      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
                                                      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保荐机构督促和林微纳依照相
 7     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   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
       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保荐机构对和林微纳的内控制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
                                                      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
       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
                                                      了核查,和林微纳的内控制度
 8     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
                                                      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
       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
                                                      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
       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运行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
                                                      保荐机构督促和林微纳严格执
       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
 9                                                    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
       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
                                                      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
       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   保荐机构对和林微纳的信息披
       ,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   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因
       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   信息披露文件出现问题应向上
 10
       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或
       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   其他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   报告的情况
       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
       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2021年上半年度,和林微纳及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
                                                      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11    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
       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生该等事项
       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   2021年上半年度,和林微纳及
 12    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
       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
       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   2021年上半年度,经保荐机构
 13    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   核查,和林微纳不存在应及时
       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
       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
       (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
       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
                                                      2021年上半年度,和林微纳未
 14    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
                                                      发生相关情况
       (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
       二条规定的情形;
       (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
       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   2021年上半年度,和林微纳不
 15
       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存在需要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代
       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5日内进行专
       项现场核查:
       (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
                                                      2021年上半年度,和林微纳及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
 16                                                   相关主体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出
       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现该等情况
       (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
       (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
       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1、人才流失风险

       精密制造行业涉及的学科知识众多,且下游企业大多集中在欧美以及日韩等

发达地区,行业内的企业需要充分参与国际化经营才能获得更多的业务计划,因
此行业对技术和经营人才都有着较高的要求。未来,随着 MEMS 以及半导体芯
片技术的进一步发展以及国内企业进一步融入全球产业链,相关人才的需求也将

进一步提高,而国内涉及 MEMS 以及半导体封测产业的精密制造行业起步较晚,
行业内优秀人才较为缺乏。近年来,国内外企业人才资源竞争激烈,如果公司关
键研发技术人员离职,且公司在短期内无法补足人才缺口,可能使得公司无法实
现产品技术的不断迭代,对公司的持续竞争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2、客户集中度较高,占比较大的风险

    公司面临客户集中度较高,其中英伟达、歌尔股份等主要客户销售占比较大

的风险。未来,如果英伟达、歌尔股份等主要客户的技术创新、业务布局和采购
政策等业务经营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对公司相应产品需求下降,将可能对公司整
体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3、公司部分主要业务客户单一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精微屏蔽罩业务及半导体芯片测试探针业务存在收入主要贡
献客户较为单一的风险。

    公司部分主要业务收入贡献主要客户较为单一,若现有主要客户开始自制公
司的相关产品、业务重心转移,或选择更先进工艺或技术的产品,导致对公司原
有产品的需求下降,而同时公司如未能及时开发新产品或新客户,或开发的新产

品或新客户未能逐步产生相应的收入,将可能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较大的不
利影响。

    4、市场竞争风险

    MEMS 以及半导体芯片产业的应用领域广泛、市场空间巨大。近年来随着新
产品和新应用的不断出现,其市场规模也稳步增长,加之我国大力支持发展
MEMS 及半导体芯片产业,这些因素使得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尝试进入 MEMS

以及半导体封测相关的精微电子零部件和元器件制造业中,使得行业的市场竞争
有所加剧。

    目前公司在微机电(MEMS)精微电子零部件系列产品领域国内的主要竞争

对手为楼氏电子、瑞声科技、裕元电子、银河机械等厂商,因而面临与境内外各
类厂商竞争的压力;在半导体芯片测试探针系列产品领域,公司主要的竞争对手
为韩国 LEENO,大中探针、先得利等厂商。

    5、贸易争端风险
     近年以来,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国外。同时公司主要生产设备多为境
 外品牌,且部分产品所需原材料亦来自于境外采购。

     若未来美国与中国的贸易摩擦持续升级、贸易产品限制范围进一步扩大进而

 发生提高关税及限制进出口的情况,公司可能出现客户流失、生产设备来源受限
 的情况,进而对公司的经营及财务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1 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1 年上半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主要会计数据        2021年1-6月       2020年1-6月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元)          181,193,533.75    85,632,006.53         111.6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54,184,577.53     21,806,222.69         148.48
净利润(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47,067,006.56     21,554,336.54         118.36
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58,923,699.22     26,728,121.87         120.46
量净额(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522,037,159.17   162,295,034.47         221.66
净资产(元)
总资产(元)            595,307,567.76   229,914,816.00         158.93

    主要财务指标        2021年1-6月       2020年1-6月      增减变动幅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7741            0.3634             113.0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7741            0.3634             113.0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0.6724            0.3592             87.1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74            19.50              -3.7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67            19.28              -5.61
(%)
   主要会计数据         2021年1-6月        2020年1-6月    增减变动幅度(%)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
                            6.26              7.17               -0.91
比例(%)

     上述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变动的原因如下:

     1、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111.60%,主要原因是主要系半导体测试探针业务增

 长较快,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 6,903 万元。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分别增

 长 148.48%和 118.3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主营业务
 保持较快增长。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 120.4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

 公司业务规模和销售收入增长。

     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总资产均较 2020 年末大幅增长,主要原
 因是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以及稀释每股收益同比大幅增长,
 主要原因是公司销售收入增长、净利润增加所致。

     6、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分别同比下降 3.76 个百分点和 5.61 个百分点,主要由于 2021 年 3 月公司首次公
 开上市发行股份,净资产大幅增加所致。

     7、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同比下降 2.94 个百分点,主要系公司在加大

 研发投入的同时营业收入快速增长所致。

     综上,公司 2021 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变动具备合理性。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包括:

     1、深耕核心技术,技术积累更丰富

     公司较早进入并聚焦 MEMS 精微零部件及半导体芯片测试探针领域,高度
 重视技术积累和专利储备,在专利数量、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等技术成果方
面,公司常年坚持投入并取得良好成果。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获
得国内专利 64 项,其中发明专利 13 项。

    2、质量优势

    目前公司已经建立符合国际标准的质量控制和品质保证体系,并严 格按照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相关标准,在产品设计开发、原材料采购、产品生
产、出入库检验、销售服务等过程中严格实施标准化管理和控制,实施精益生产,
使产品质量得到巩固和提升。

    3、客户优势

    公司下游客户对合格供应商的认证程序十分严格,通过客户的供应商认证周
期较长,认证程序复杂。凭借较高良品率和参数一致性水平、持续稳定的产品供

应能力,公司已通过众多国际领先客户的合格认证,在 MEMS 精微零部件及半
导体芯片测试探针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并与多家海外客户建立了稳固的商业
合作伙伴关系;公司加大力度开拓海外市场,获得数家芯片设计厂商需求半导体
芯片测试探针的验证机会,并取得数家芯片设计厂商的部分订单。

    4、销售服务优势

    公司建立了系统的销售服务体系,成立了由管理层负责的专业销售团队。通

过定期及不定期拜访客户,公司能够快速、准确地理解客户的个性化需求,并及
时获取行业技术发展动态及市场信息。公司在客户需求的响应速度、产品供货速
度、持续服务能力等方面均表现良好,形成了销售服务优势。

    5、细分行业领先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 MEMS 精微零部件及半导体芯片测试探针系列
产品的生产、研发及销售。凭借多年的积累和布局,公司在 MEMS 精微屏蔽罩

继续保持领先地位,掌握了良品率在低于 5ppm 前提下稳定大批量生产,公司已
经研发多项国内先进水平核心技术,客户送样评估工作持续开展。公司持续深耕
细分市场,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和良好的品牌知名度,细分市场占有率不断上
升,细分市场影响力不断增强。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为保证公司能够不断进行技术创新,保持产品的技术领先水平,维持公司的
市场竞争优势,公司持续进行研发投入。2021 年半年度,公司研发投入 1,133.75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84.66%。2021 年上半年公司专利方面新增获得 1 项发明
专利,2 项实用新型专利。

    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如下:
                        2021年1-6月新增           2021年6月末累计数量
      项目
                    申请数         获得数       申请数         获得数

    发明专利           1              1            52            13

  实用新型专利         0              2            54            49

  外观设计专利         0              0            2              2

   软件著作权          0              0            0              0

      其他             0              0            0              0

      合计             1              3           108            64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2021 年 2 月 24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证监许可〔2021〕543

号” 批复,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注册申请。
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并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次发行发行价
格 17.71 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54,200,000.00 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2021 年 3 月 23 日对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

具了“天衡验字(2021)00031 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2021 年上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 1,557.72 万元(不含
前期投入置换)。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扣除已支付发行费用,公司累计已使

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 3,463.58 万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
性存款 22,000.00 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为 38.23 万
元,募集资金 2021 年 6 月 30 日应结存金额为 5,970.88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 2021
年 6 月 30 日实际结存金额为 5,970.88 万元。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5,420.00
          减: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含税)                   4,023.77
              减: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                      22,000.00
    减:募投项目已投入金额(不含支付的发行费用)           3,463.58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                    38.23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应结存金额              5,970.88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5,970.88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和林微纳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
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

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和林微纳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2021年半年度的质押
  姓名             职务          直接持股数量(股)     间接持股数量(股) 合计持股数量(股)    合计持股占比
                                                                                                                  、冻结及减持情况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骆兴顺                                    30,600,000            1,350,000          31,950,000         39.94%            无
            人、董事长、总经理
            董事、副总经理、财
 江晓燕1                                    1,800,000              720,000           2,520,000           3.15%           无
            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刘志巍       董事、副总经理                        -            1,240,000           1,240,000           1.55%           无
 马洪伟            董事                     4,800,000                    -           4,800,000           6.00%           无
 江小三          独立董事                           -                    -                   -               -           无
 单德彬          独立董事                           -                    -                   -               -           无
 李德志         监事会主席                          -               80,000             80,000            0.10%           无
 王玉佳            监事                             -              200,000            200,000            0.25%           无
  杨勇             监事                             -              170,000            170,000            0.21%           无
            副总经理、研发中心
 钱晓晨                                     7,800,000                    -           7,800,000           9.75%           无
                  负责人
    注 1: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公告日,江晓燕女士已不再担任董事会秘书职务,由赵川先生接任董事会秘书。

    和林微纳控股股东为骆兴顺先生,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骆兴顺先生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和林微纳 3,195 万股,持股比
例为 39.94%;和林微纳实际控制人为骆兴顺先生。2021 年上半年度,和林微纳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和林微纳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和林微纳股份均不存在质押、
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吴柯佳                      邵一升




                                                     华兴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