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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和林微纳: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2022-10-01  

                        证券代码:688661        证券简称:和林微纳           公告编号:2022-049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发行数量和价格

    1. 发行数量:9,874,453 股
    2. 发行价格:70.89 元/股
    3. 募集资金总额:699,999,973.17 元
    4. 募集资金净额:689,518,487.85 元

     预计上市时间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林微纳”或“公司”或“发
行人”)本次发行新增 9,874,453 股股份已于 2022 年 9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
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交易(预计上市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
个交易日)。本次发行认购对象之一骆兴顺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余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的转
让将按《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的
有关规定执行。

     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参与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骆兴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0,710,449 股,通
过苏州和阳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350,000 股,合
计持股比例为 40.08%,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发行完成后,骆兴顺先生直接持有
的股份数为 30,851,653 股,通过苏州和阳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
持有公司股份 1,350,000 股,合计持有的股份数为 32,201,653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被动稀释至 35.83%,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存在其他股东通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成为公司控股
股东的情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监管部门审核注册批复过程

    1、董事会审议过程

    2021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一系列议案。

    2、股东大会审议过程

    2021 年 12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与
本次发行相关的一系列议案。

    3、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2022 年 4 月 1 日,公司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关于苏
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通过的通知。

    2022 年 6 月 9 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和林微纳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05 号)。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类型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2、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9,874,453 股,均为现金认购。

       3、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本次发行承销方式为代销。

       4、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2022 年 9 月 13 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即 62.30 元/
股。

    本次发行共有 24 家投资者提交《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下称“《申购报价单》”),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
况,并且根据《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认购邀
请文件》(下称“《认购邀请文件》”)中规定的定价原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
为 70.89 元/股,发行价格与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的比率为 91.04%。

       5、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99,999,973.17 元,扣除不含增值税的
发行费用人民币 10,481,485.32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89,518,487.85 元。

       6、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募集资金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1、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骆兴顺先生、苏州苏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浙江深改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共计 12 家发行对象。上市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于 2022 年 9 月 16 日向上述 12 家发行对象发出《缴款通知书》。截至 2022 年 9
月 20 日 17 时止,上述 12 家发行对象已将认购资金全额汇入主承销商的发行专
用账户。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缴付申购款的实收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 年 9 月 22 日出具了天衡验字(2022)00121 号《验
资报告》。根据该报告,截止 2022 年 9 月 20 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获
配投资者缴存款的账户收到和林微纳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699,999,973.17 元。

    2022 年 9 月 21 日,主承销商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保荐与承销费后的余额划
转至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内。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账户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 年 9 月 22 日出具了天衡验字(2022)00122 号《验资
报告》。根据该报告,发行人此次发售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 9,874,453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70.89 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699,999,973.17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0,481,485.32 元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89,518,487.85 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
9,874,453.00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679,644,034.85 元。

    公司为本次股票发行发生的发行费用为 10,481,485.32 元,明细如下(本次
发行费用均为不含税金额):

       序号               发行费用内容             不含税金额(元)

           1              承销及保荐费用             9,433,962.27

           2               审计验资费用               330,188.68

           3                 律师费用                 471,698.10

           4                材料制作费                61,320.76

           5                 印花税                   174,999.99

           6                证券登记费                 9,315.52

                   合计                             10,481,485.32
    本次发行的缴款及验资等程序符合《认购邀请书》的约定,符合发行人关于
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的规定,以及《注册管
理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法规规定。

    2、股份登记情况

    2022 年 9 月 29 日,公司已就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五)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
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
的结论意见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

    “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本次发行的组织过程符
合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
的要求;

    本次发行的认购邀请书发送对象的范围和发送过程、竞价、定价、股票配售
过程、发行股份的限售期、本次发行发送缴款通知书、缴款及验资等过程符合《证
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
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和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
的利益,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的发行方
案的规定,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及《承销实施
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除骆兴顺先生外,其他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
关联方,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
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
助或者其他补偿情形。本次发行事项均明确符合已报备的发行方案要求。本次认
购对象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认购资金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发行
人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2、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认为: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本次发行过程中涉及的《认购邀请文件》《缴款通知书》《股票认购
协议》等法律文件的形式和内容合法、有效;发出认购邀请、投资者申购报价、
定价和配售、发出缴款通知、缴款及验资等发行过程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发
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
相关规定;

    (三)除骆兴顺先生外,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其他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
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
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
行认购的情形;发行对象属于私募投资基金、资产管理计划的,已完成备案登记,
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合法、合规。”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且根据《认购邀请文件》中规定的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最终价格确定为 70.89 元/股,最终发行规模为 9,874,453 股,募集资
金总额 699,999,973.17 元,未超过股东大会决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
1105 号文核准的股数上限以及向上交所报送发行方案规定的股数上限,未超过
募投项目资金总额 70,000 万元(含 70,000 万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2 家,均为本次认购邀请文件发送的对象,未有
不在邀请名单中的新增投资者。

      具体配售结果如下:

                                              获配股数                     限售期
序号             获配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金额(元)
                                                (股)                     (月)
 1     骆兴顺                                   141,204    10,009,951.56     36

 2     苏州苏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05,318    49,999,993.02     6
       深圳纽富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纽富斯
 3                                              812,526    57,599,968.14     6
       多策略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4     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05,318    49,999,993.02     6

 5     浙江深改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410,636      99,999,986.04     6

 6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423,190    29,999,939.10     6
       上汽颀臻(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
 7                                              423,190    29,999,939.10     6
       汽投资-颀瑞 1 号
 8     苏州融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23,190    29,999,939.10     6

 9     UBS AG                                   599,520    42,499,972.80     6

 10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69,417    82,899,971.13     6

 11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78,671    55,199,987.19     6

 12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282,273   161,790,332.97     6

                   合计                       9,874,453   699,999,973.17     -

      (二)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骆兴顺

      身份证号:3208281974XXXXXXXX
      性别:男
      国籍:中国
      住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
      获配数量:141,204 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

      2.苏州苏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苏州高新区华佗路 99 号金融谷商务中心 11 幢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705,318 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3.深圳纽富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纽富斯多策略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
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训刚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
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
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获配数量:812,526 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4、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 171 号南沙金融大厦 11 楼 1101 之一 J20 室
(仅限办公用途)
   法定代表人:杨小舟
   经营范围:基金销售;基金募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以及中国证监会许
可的其他业务;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
   获配数量:705,318 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5、浙江深改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422,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沙田街 66 号普陀商会大厦 1501-
686 室(自贸试验区内)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股权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
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1,410,636 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6、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注册资本:482,725.6868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法定代表人:沈如军
    经营范围:一、人民币特种股票、人民币普通股票、境外发行股票,境内外
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经纪业务;二、人民币普通股票、人民币特种
股票、境外发行股票,境内外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自营业务;三、
人民币普通股票、人民币特种股票、境外发行股票,境内外政府债券、公司债券
和企业债券的承销业务;四、基金的发起和管理;五、企业重组、收购与合并顾
问;六、项目融资顾问;七、投资顾问及其他顾问业务;八、外汇买卖;九、境
外企业、境内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资产管理;十、同业拆借;十一、客户资产管
理。十二、网上证券委托业务;十三、融资融券业务;十四、代销金融产品;十
五、证券投资基金代销;十六、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十七、证券投资
基金托管业务;十八、股票期权做市业务;十九、经金融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
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
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
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423,190 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7、上汽颀臻(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汽投资-颀瑞 1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长寿路 1111 号 27F01 室
   法定代表人:冯金安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423,190 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8、苏州融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5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苏州高新区塔园路 379 号 1 幢 4 楼东南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423,190 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9、UBS AG

   企业类型: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注册资本:385,840,847 瑞士法郎
   注 册 地 址 : Bahnhofstrasse   45,   8001   Zurich,   Switzerland   and
Aeschenvorstadt 1, 4051 Basel, Switzerland.
   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房东明
   获配数量:599,520 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10、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
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获配数量:1,169,417 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11、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 号 18 层
    法定代表人:潘福祥
    经营范围:(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
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778,671 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12、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23,8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安庆大街甲 3 号院
    法定代表人:杨明辉
    经营范围:(一)基金募集;(二)基金销售;(三)资产管理;(四)从
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五)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
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
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
营活动。)
      获配数量:2,282,273 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三)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经核查,本次发行认购对象之一骆兴顺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除骆兴顺先生外,本次发行获配对象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
荐机构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
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本次发行获配对象均承诺本次认购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主要股东向其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且未直接或通过利
益相关方向其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变化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的股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股)       (%)    份数量(股)
  1    骆兴顺                  境内自然人   30,710,449    38.39     30,710,449

  2    钱晓晨                  境内自然人   7,800,000     9.75      7,800,000

  3    马洪伟                  境内自然人   4,869,000     6.09      4,869,000
       苏州和阳管理咨询合伙
  4                         境内非国有法人 4,800,000      6.00      4,800,000
       企业(有限合伙)
  5    余方标                  境内自然人   3,000,000     3.75          0
       赣州市兰石创业投资合
  6                         境内非国有法人 3,000,000      3.75          0
       伙企业(有限合伙)
  7    崔连军                  境内自然人   3,000,000     3.75      3,000,000

  8    江晓燕                  境内自然人   1,800,000     2.25      1,800,000
  9     罗耘天                     境内自然人     1,200,000         1.50       1,200,000
        华兴证券科创板和林科
 10     技 1 号战略配售集合资 境内非国有法人 1,100,000              1.38           0
        产管理计划
                       合计                      61,279,449        76.60       54,179,449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
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的股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股)            (%)    份数量(股)
  1     骆兴顺                     境内自然人    30,851,653        34.33       30,851,653

  2     钱晓晨                     境内自然人     7,800,000        8.68        7,800,000

  3     马洪伟                     境内自然人     4,869,000        5.42        4,869,000
        苏州和阳管理咨询合伙
  4                          境内非国有法人 4,800,000              5.34        4,800,000
        企业(有限合伙)
  5     余方标                     境内自然人     3,000,000        3.34            0
        赣州市兰石创业投资合
  6                          境内非国有法人 3,000,000              3.34            0
        伙企业(有限合伙)
  7     崔连军                     境内自然人     3,000,000        3.34        3,000,000

  8     江晓燕                     境内自然人     1,800,000        2.00        1,800,000
        浙江深改产业发展合伙
  9                          境内国有法人         1,410,636        1.57        1,410,636
        企业(有限合伙)
 10     罗耘天                     境内自然人     1,200,000        1.34        1,200,000

                       合计                      61,731,289        68.69       55,731,289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增加 9,874,453 股限售流通股,具体股
份变动情况如下:

                              发行前                    本次发行                  发行后
      股份类型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55,000,000        68.75%     9,874,453      64,874,453           72.18%

无限售条件股份        25,000,000        31.25%                -   25,000,000           27.82%
                       发行前                    本次发行            发行后
   股份类型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股份总数    80,000,000       100.00%     9,874,453   89,874,453    100.00%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骆兴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0,710,449 股,通
过苏州和阳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350,000 股,合
计持股比例为 40.08%,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发行完成后,骆兴顺先生直接持有
的股份数为 30,851,653 股,通过苏州和阳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
持有公司股份 1,350,000 股,合计持有的股份数为 32,201,653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被动稀释至 35.83%,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存在其他股东通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成为公司控股
股东的情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二)资产结构的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规模均将增加,负债总额不变,资
产负债率将相应下降,本次发行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质量和偿债能力,降低财务
风险,优化资本结构。

    (三)业务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仍为微型精密电子零部件和元器件及半导体
芯片测试探针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所处行业仍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
子设备制造业,公司业务结构不会产生较大变化。

    (四)公司治理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原股东的持股比例也将相应发生变
化。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稳定,不
会影响原有法人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有效性,公司将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
    (五)高管人员结构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尚无对高管人员结构进行调整的具体计划。高管人
员结构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重大变化。若公司拟调整高管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
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研发人员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投向科技创新领域,募投项目的
实施有利于促进公司科技创新水平的提升,公司研发人员结构不会因本次发行产
生重大变化。

    (七)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结构产生重大
影响,不会发生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在生产、采购、
销售等方面新增经常性关联交易的情形。

    本次发行完成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对本公司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不
会发生变化,亦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同业竞争。

    五、本次发行相关机构情况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贺青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保荐代表人:黄央、张希朦
    项目协办人:陈嘉韡
    联系电话:021-38032908
    联系传真:021-38670666

    (二)公司律师

    名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贤坤路江岛智立方 C 座 4 层
负责人:吴朴成
签字律师:刘颖颖、聂梦龙
联系电话:025-83304480
联系传真:025-83329335

(三)审计机构
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6 号 1907 室
负责人:余瑞玉
签字会计师:罗顺华、汪久翔
联系电话:025-84711188
联系传真:025-84724882

(四)验资机构

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6 号 1907 室
负责人:余瑞玉
签字会计师:罗顺华、汪久翔
联系电话:025-84711188
联系传真:025-84724882




特此公告。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