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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和林微纳: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2023-03-22  

                        证券代码:688661             证券简称:和林微纳         编号:2023-009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1,000,000 股,限售期为自苏州和林
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和林微纳”)首次发行股票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
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3 月 29 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1 年 2 月
22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43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000,000 股,并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
80,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63,717,702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6,282,298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系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华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兴证券投资有限公
司跟投获配股份,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涉及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东 1 名,对应的股
份数量为 1,000,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1.11%。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
通股份数量 1,000,000 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前总股本为 60,0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后总股本为 80,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63,717,702 股,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 16,282,298 股。

    2022 年 9 月 29 日,公司完成了向特定对象发行 9,874,453 股股票的登记工
作,其中,骆兴顺先生认购部分股票限售期为 36 个月,其余部分股票限售期为
6 个月,公司总股本由 80,000,000 股变更为 89,874,453 股,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苏州和林微纳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公告编
号:2022-049)。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上市后不存在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
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此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投资者,其获配
股票的限售期为 24 个月,限售期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
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
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的相关承诺。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中介机构及承办人变更情况

    华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兴证券”)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保荐机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吴柯佳、朱权炼。

    2021 年 5 月,公司收到华兴证券《关于更换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因朱权炼先生工作变动原因,华兴证券委派保荐
代表人邵一升先生接替朱权炼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履行对
公司的持续督导职责。
    2021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经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出于本次发行的工作需要,公司聘请国
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
并与国泰君安签署了《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公司(作为发行人)与国泰君安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之保荐协议》,由国泰君安负责本次发行的保荐工作,并已委派黄央、张希朦
担任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工作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剩余持续督导期内的持续督导工
作。

    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及 2021 年 11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中介机构核查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和林微纳本次上市流通的
限售股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承诺;本次限
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
和林微纳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公
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1,000,000 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
比例为 1.11%

    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1,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数的比
例为 1.11%,限售期为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
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3 月 29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持有限售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    剩余限
序
                      股东         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   流通数量    售股数
号
                                   (股)         本比例       (股)    量(股)
 1       华兴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0        1.11%    1,000,000       0

                 合计              1,000,000        1.11%    1,000,000       0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月)

     1         战略配售股份             1,000,000                  24

 合计                 -                 1,000,000                   -


         六、上网公告附件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