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林微纳: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2023-04-28
证券代码:688661 证券简称:和林微纳 编号:2023-019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
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
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 2024 年 3 月。本次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
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公司独立董事
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
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43号)文件核准,本公司向社
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为每
股 17.71 元 , 共 募 集 资 金 354,200,000.00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 不 含 税 )
42,242,452.8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11,957,547.1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验字(2021)00031号《验资
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
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调整前拟投入 调整后拟投 截至 2022 年 12 投资进
募集资金 入募集资金 月 31 日累积投入 度
募集资金总额
微机电(MEMS)精密电子零部件
1 14,106.13 12,576.10 6,453.87 51.32%
扩产项目
2 半导体芯片测试探针扩产项目 7,619.65 7,619.65 6,334.83 83.14%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1,000.00 11,000.00 4,566.11 41.51%
合计 32,725.78 31,195.75 17,354.81 -
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
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投项目未结项部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 延期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项目名称
状态日期 态日期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23 年 3 月 2024 年 3 月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主要受外部客观环境的影响造成项目建设工期滞缓,项目
的物料采购、基础建设、设备运输等均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致使项目实施进
展未达预期。公司为严格把控项目整体质量,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经审慎
评估和综合考量,在不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前提下,
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公司决定将募投项目未结项
部分的预定可使用状态延期由 2023 年 3 月延至 2024 年 3 月。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
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等,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
性的影响。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未结项募投项目
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 2024 年 3 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
同意的意见,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
意见。该事项不属于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形,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过
程的内外部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
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该延期事宜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
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的决策及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将公司未结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和资金用
途等均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前的实际建设进度,将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结项部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
延长至 2024 年 3 月。综上,我们同意将公司未结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保荐人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
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
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已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综上,本保荐人对公司本次未结项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
异议。
特此公告。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