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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富信科技: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核查意见2021-04-23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富信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信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
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及业务规则,对富信科技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
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公司结合2021年境外销售规模,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
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益,合理降低财务费
用,公司计划与银行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

    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与银行签订外汇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
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再按照该外汇远期结售汇合同约
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的业务。

   二、外汇远期结售汇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结算货币。

   三、业务期间和业务规模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外汇远
期结售汇业务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远期结售汇开展外币金额不得超过等值5,000
万美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在上述期间及额度
范围内负责具体办理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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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存在境外销售业务,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
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公司开展与银行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从锁定结售
汇成本的角度考虑,能够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使公司保持较为
稳定的利润水平,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风险可控,无损害公司和中小股
东利益的行为。

   五、外汇远期结售汇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一)外汇远期结售汇的风险

    公司进行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
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因此在签订外汇远期结售汇合约时会进行严格的风
险控制。

    外汇远期结售汇操作可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
经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公司仍能保持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同时外汇远期
结售汇操作也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报价可能
低于公司对客户的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的汇率进行锁定,造成
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
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贷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
会造成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相关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
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
致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尽可能降低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上述风险,公司将积极采取相关风险控制措
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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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司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定了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
目的,不得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得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制度
就公司套期保值额度、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
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
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2、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
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降低客户拖欠、违约风险。

   3、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出口业务收入,远期结售汇合约
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付)款的谨慎预测量。

   六、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拟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
的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
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风险应对措施,相关风险能
够有效控制。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可以在一
定程度上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的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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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
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霆                   林琳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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