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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富信科技: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2021-05-12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录
第一部分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1

第二部分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第三部分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5

     议案一: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5

     议案二:关于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3

     议案三:关于《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与《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
     议案 ........................................................... 17

     议案四: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24

     议案五:关于申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及其子公司 2021 年度金融
     机构综合授信及相关贷款业务并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 ................. 25

     议案六: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管 2020 年度薪酬决定及 2021 年度薪酬预案的
     议案 ........................................................... 28

     议案七:关于开展 2021 年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 31

     议案八: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35

     议案九:关于修订《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36

     议案十: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38

第四部分 2020 年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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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
东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表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
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
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表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及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及股东代表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
股东代表的发言,发言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应控制在 5 分
钟以内。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表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
表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六、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监事候选人等
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
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
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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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九、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
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
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
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二、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负责
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三、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
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09)。

     十四、特别提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
参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确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参会
当日须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疫情防控要求对
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体温正常者方可参会,请予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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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部分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召开日期时间:2021 年 5 月 18 日 13 点 00 分

     2、召开地点:佛山市顺德高新区(容桂)科苑三路 20 号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六号会议室

     3、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4、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1)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5 月 18 日

                                 至 2021 年 5 月 18 日

     (3)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
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
有的表决票的数据;

    (三)宣读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宣读大会审议的议案:

     1、《关于<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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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关于<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与<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关于申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及其子公司 2021 年度金融机构
综合授信及相关贷款业务并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
     6、《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管 2020 年度薪酬决定及 2021 年度薪酬预案的议
案》
     7、《关于开展 2021 年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8、《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9、《关于修订<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五)听取《2020 年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对上述议案逐一进行表决,填写表决票。

    (八)推选大会计票人、监票人。

    (九)计票人、监票人收集选票并统计表决结果。

    (十)大会主持人宣读大会决议,相关人员签署文件。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圆满结束,会议闭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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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部分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与会代表: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公司董事会对 2020 年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形成了《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报告具体内容请参见后附
 文件。

      上述议案请各位股东及与会代表审议。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8 日



 附:《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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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认真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
的各项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推进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实现了公司的
规范运作,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下面,我代表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对 2020 年度的工作进行总结,对 2021 年的工作部署作简要汇报,并据
以向 2020 年度股东大会报告 2020 年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2020 年度经营情况

     过去的 2020 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全球范围内爆发,公司面对突如
其来的新冠疫情,经受压力、上下齐心,并肩作战,快速复工复产,积极应对,
采取了一系列“保业绩、稳增长”举措,基本完成了 2020 年年度预算目标,取
得了可观的成就。

     2020 年,公司全年实现销售收入 62,444.26 万元(合并报表口径,下同),
较去年同期同比下降 0.28%,实现利润总额的 8,586.53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5.32%,实现净利润 7,529.04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4.10%。2020 年末,公司资
产总额 49,846.56 万元,比年初增长 12.43%;公司净资产 35,080.55 万元,较
年初增长 14.83%。

     (一)半导体热电器件业务

     2020 年,公司半导体热电器件事业部实现半导体热电器件年度销售额
7,871.40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30.96%。

     2020 年,半导体热电器件事业部继续加速推动自动化进程,新增自动封胶
机 5 台,有效扩大产能;自动测温差机首台完成验收;印锡焊接一体机首台完成
验收;并同时引进自动封胶条机、热成像自动检测机等自动化设备。前述自动化
的改善为提升产品品质和生产效率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同时,半导体热电器件事业部在产品质量控制、扩大产能以及升级供应链系
统等方面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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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半导体热电系统业务

     2020 年,公司半导体热电系统事业部全年累计对外销售金额 1.44 亿元,对
外销售金额较去年同期增长 12.03%。

     2020 年,半导体热电系统事业部在经营管理模块持续完善生产计划链管理、
产销平衡会管理、生产协调会管理,通过各环节的管控及优化,实现事业部精细
化管理。在营销管理模块,梳理优化冰胆经营逻辑,调整好量价关系,实现事业
部和公司的利益最大化;消费类系统部分,存量部分保证稳中有涨,以稳为主保
证事业部的核心利润指标,同时从高成功率的成熟市场中开拓新客户,获得增量
快速形成事业部收入并贡献利润。

     (三)半导体热电整机业务

     产品事业部由于外销收入占比较高,外销产品以恒温酒柜、啤酒机等品质生
活类电器产品为主。2020年,受国外疫情影响,国外客户出现订单数量下降,整
机业务经营业绩出现下滑。2020年产品事业部完成整机对外销售收入3.54亿元,
同比下降13.43%。其中,属于终端网上销售属性的冰淇淋机、冻奶机、冷暖床垫
产品的对外销售增长较好,而线下卖场销售为主的恒温酒柜、啤酒机以及电子冰
箱同比下降较大。

     针对部分发达国家和地区为提升耗能产品的能效水平,相继出台了针对家用
电器产品的能效标准要求,2020 年产品事业部的研发工作集中在提升能效的系
列机型的开发工作,目前,已完成 16L、53L 等五种容积规格的恒温酒柜及 17L
电子冰箱的技术改造升级和 DOE 注册,完成 BC-17、25 及 30 三款冰箱系列出口
欧洲 ERP 认证。在客户开拓方面,2020 年重点开发冰淇淋机、除湿机、雪茄机
以及美妆冰箱等产品的新客户,有望成为 2021 年新的增长点。

     (四)公司研发情况

     2020 年度,公司的研发投入达 2,728.06 万元。公司产品研发、专利申请等
工作稳定推进,公司整体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2020 年公司授权专利 8 件,均
为实用新型专利。2020 年,公司完成了三年一度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质重新
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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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公司 IPO 上市进程

     2020 年,公司经历了 IPO 申报的全历程并取得成功。6 月,公司向上海证券
交易所递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申请资料,并获得受理;11 月 23 日,经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审议,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2021 年 2 月
24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准,并于 2021 年 4 月 1 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证
券代码:688662。

      二、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回顾

    (一)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20 年度董事会共召开了 9 次董事会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0 年 3 月 10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董事会审议了审
议《关于<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2、2020 年 3 月 13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董事会审议了
《关于制定<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等议案;

     3、2020 年 3 月 25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董事会审议了
《关于取消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4、2020 年 4 月 11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董事会审议了
《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的议案》等议案;

     5、2020 年 4 月 15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董事会审议了
《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等议案;

     6、2020 年 7 月 28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董事会审议了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等议案;

     7、2020 年 8 月 12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董事会审议了
《关于批准报出 2017 年-2020 年 1-6 月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8、2020 年 10 月 22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董事会审议
了《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等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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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2020 年 11 月 6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董事会审议了
《关于批准报出 2020 年 1-9 月财务报表审阅报告的议案》。

    (二)董事会履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本年度,公司共召开一次年度股东大会、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以
下议案:

     1、2020 年 3 月 30 日,召开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审议了
《关于<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2、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审
议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的议案》等议案;

     3、2020 年 8 月 12 日,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审
议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4、2020 年 11 月 6 日,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审
议了《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授权,认真履行职责并全面执行了股东大会
决议的所有事项。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0 年,公司各专门委员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了董事会赋予的职责,对公司内外部审计、会
计师事务所的聘任,利润分配、关联交易、以及重大战略发展项目等重要事项进
行了讨论并发表了意见。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0 年,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的相关规定诚信、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各专门委员
会工作,认真审议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议案,审慎行使表决权,对全部议案均谨慎
作出投票选择。同时积极对公司的经营管理、重大项目建设、内部控制制度的建
设和执行、公司年度审计与年报的编制工作、关联交易等重要事项进行了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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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设性意见,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三、2021 年的经营目标及主要工作

     作为一家拥有核心技术、核心器件研发及制造能力的半导体热电产业高新技
术企业,公司将以国内外半导体热电产业市场需求的持续增长为发展契机,进一
步提高核心器件的技术水平,力争成为自主研发性能与世界先进水平相当甚至更
高的半导体热电器件生产商,不断拓宽和深化各应用领域市场。在未来发展战略
规划上,公司将以核心器件技术水平的提升为基础,利用全产业链业务布局带来
的时效、质量、成本优势,与各领域知名企业展开合作,推动半导体热电技术的
产业化应用,成为世界领先的半导体热电技术解决方案及应用产品提供商。

     2021 年,新冠疫情持续蔓延,对全球经济的影响尚未结束,疫情的常态化
影响逐渐显现,全球经济的不确定性依然存在。随着美国大选的尘埃落地,中美
的双边关系进入新的阶段,合作、竞争、对抗并存。随着新冠疫苗的普及,全球
经济复苏已成为共识。2021 年,挑战与机遇并存。2021 年是公司上市的第一年,
对公司在董监高职责、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等治理层面提出新的要求和挑战。
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公司将更加勤勉尽责,实现经营目标,回报股东。

    (一)2021 年的经营计划

      根据公司 2020 年度经营财务指标实现情况和 2021 年度公司经营规划,考
 虑面临新冠疫情、原材料大幅度涨价的变化情况, 2021 年度公司预计营业收
 入在 7.5-8.2 亿元,同比 2020 年增长 20.1%至 31.32%;预计税后净利润 9000-
 12000 万元,同比 2020 年增长 19.54%至 59.38%。

     该目标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仅为公司经营计划,能否实现取决于经济环境、
市场需求等诸多因素,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二)2021 年重点工作

     为了尽快实现战略目标,公司在规范治理、业务及产品拓展、市场营销、技
术与产品研发、产能扩充及生产线改造五个方面进行业务规划,具体介绍如下:

     1、规范治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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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积极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
司运作,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科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分解落实公司发展
战略,切实保障全体股东利益与公司利益。2021 年,我们将认真组织召开董事
会、股东大会会议,确保董事会、股东大会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等合法合规,
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实施。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在公司的经营、决策、重大事项等方面的监督作用,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
发展。

     2、业务及产品拓展规划

     在消费电子领域,公司将做好现有啤酒机、恒温酒柜、恒温床垫等主要产品
技术解决方案的升级迭代工作,加快便携式母乳冷藏包、恒温镜柜、便携式雪茄
养护箱等储备产品的市场推广工作,通过与知名品牌客户的合作进入母婴、家居、
烟草等新的细分消费领域市场。公司将着力将半导体热电技术与更多传统家用电
器和使用场景有机结合,提出更多新型技术解决方案,不断推出更多受消费者欢
迎的、提高生活品质的热电整机应用产品。

     在通信领域,公司将继续扩大用于 5G 网络中光模块温控的高性能微型热电
制冷器件的生产规模,完成供应商工厂体系审核,成为一级供应商,根据客户需
求研发制造更多适配不同规格光模块、光发射器件的新型号产品,与客户建立更
紧密的合作关系。

     在发电领域,公司将继续维护现有客户合作关系,扩大用于军用野外热电联
供设备、家用壁炉的温差发电器件销售规模。公司还将通过技术研发、技术合作,
继续推动半导体温差发电技术的进步,优化现有产品设计,提高热电转换效率,
为潜在市场需求做好充足的技术储备。

     3、市场营销规划

     公司将依靠由技术人员和营销人员共同组成的专业技术推广和市场开拓队伍,
充分挖掘和开拓新领域、新市场的潜在目标客户,针对不同领域不同特点的客户,
提供定制化的半导体热电技术解决方案,针对现有客户提供更高质量的售后和产
品的升级换代服务,从而提高客户粘性。

     4、技术与产品研发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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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司将继续保持较高的研发投入水平,完善研发平台所需的软硬件开发工具
和测试设备,引进更多高素质研发人才,建立更有效的创新激励机制,为实现战
略目标提供更优良的研发环境和人力资源保障,增强公司的技术研发实力。

     公司重点技术研发方向包括先进半导体热电器件集成及测试技术、高性能半
导体热电系统集成及测试技术;重点产品研发方向包括高性能超微型热电器件、
高性能大功率铝/铜基半导体热电器件、高性能高可靠性温差发电器件以及半导
体热电技术在物联网、可穿戴设备、国防、汽车、医疗领域的应用,相关产品技
术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5、产能扩充及生产线改造

     公司将利用发行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扩产主要产品产能,解决现
有产能瓶颈问题,为潜在市场空间做好充足的产能储备,发挥规模经济效益。同
时公司将对已有生产线进行自动化升级改造,投入更多自动化和精密加工设备和
精密检测设备,进一步提高生产过程的稳定性及产品质量的可靠性和一致性,提
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

     2021 年,董事会将在股东大会的领导下,公司将积极应对经济形势变化,
锐意改革创新、全力奋勇争先,狠抓技术升级、业务储备、品质提升,不断开拓
企业经营发展新局面,董事会将在股东大会的领导下,在新的一年里,加快创新
步伐,落实经营责任,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努力回报股东!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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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与会代表: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
公司监事会对 2020 年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形成了《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报告具体内容请参见后附文
件。

     上述议案请各位股东及与会代表审议。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5 月 18 日



 附:《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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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出发,
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勤勉尽责,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加强风险政策指
导和风险评估,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障公司的规范运作,在推进公司治理、
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现将公司监事会 2020 年的工作报告
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2020年,全年共召开监事会会议九次,列席了九次董事会,具体情况如下。

     1、2020 年 3 月 10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监事会审议了
《关于<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2、2020年3月13日,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监事会审议了《关
于制定<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等议案。

     3、2020年3月25日,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监事会审议了《关
于取消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4、2020年4月11日,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监事会审议了《关
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的议案》等议案。

     5、2020年4月15日,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监事会审议了《关
于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等议案。

     6、2020年7月28日,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监事会审议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7、2020年8月12日,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监事会审议了《关
于批准报出2017年-2020年1-6月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8、2020年10月22日,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监事会审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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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关于批准报出2017年-2020年1-6月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更正)的议案》等议
案。

     9、2020年11月6日,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监事会审议了
《关于批准报出2020年1-9月财务报表审阅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报告期内的主要工作情况

     在本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忠实履行了监督职能,根据《公司法》、《公司
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的财务、董
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管理层的经营决策、公司的依法运作、公司董事、
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行为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的监督和检查。

     1、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情况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赋予
的职权,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
等情况,对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尽职尽责情况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依法运作,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重
大决策的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
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或有损于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
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
良好,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未发现违规行为。公司财务报告编制符合
《企业会计制度》及《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能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发
生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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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的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其价格依照市场价格确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
则。

     4、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020 年度,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无债务重组,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
益的情况。

     5、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
认为:公司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自身特点和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一系列较
为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符合国家法律和法规的要求,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
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

       三、监事会 2021 年工作计划

     2020 年,公司严格遵守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断
完善治理结构,提高规范运作水平,企业发展势头良好。

     2021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
事会议事规则》等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
董事会会议,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等情况,对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尽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
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5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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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与《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与会代表: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对 2020 年财务工
作进行了总结,形成了《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与《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
报告具体内容请参见后附文件。

     上述议案请各位股东及与会代表审议。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8 日



     附件一:《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附件二:《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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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0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表,2020 年度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相关
报表附注业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准备出具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2020 年,公司全年主营业务收入 62,364.86 万元(合并报表口径,含万士达,
下文同),较去年同期同比下降 0.24%,实现利润总额 8586.53 万元,较去年同期
同比增长 5.32%,实现净利润 7,529.04 万元,较去年同期同比增长 4.10%。

       2020 年末,公司总资产 49,846.56 万元,比年初增长 12.43%;公司净资产
35,080.55 万元,较年初增长 14.83%。

       二、2020 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同比增长


主营业务收入                        62,364.86      62,512.19                 -0.24%
利润总额                             8586.53        8,152.60                  5.32%
净利润                               7,529.04       7,232.37                  4.1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523.34      12,952.21                -49.64%
资产总额                            49,846.56      44,337.40                 12.43%
负债总额                            14,766.01      13,786.19                  7.11%
净资产                              35,080.55      30,551.21                 14.83%
资产负债率                            29.62%         31.09%                  -1.47%
股本                                 6,618.00       6,618.00                  0.00%
基本每股收益(元)                       1.12             1.09                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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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 2019 年度大幅度减少,主要是 2018 年度重
点出口客户赛博亚洲及伊莱克斯应收账款在 2019 年收回,致使公司 2019 年度经
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增加,实际上,2020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属于正常水平。

       三、2020 年度公司主要资产状况说明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同比增长


货币资金                             10,043.90         10,013.25            0.31%
应收账款                             12,087.54          8,968.62           34.78%
其他应收款                               318.82           375.05          -14.99%
存货                                 12,369.04         11,559.70            7.00%
流动资产                             37,172.49         32,029.78           16.06%
长期股权投资                             909.12           958.83           -5.18%
固定资产                             10,025.50          9,659.36            3.79%
无形资产                                 790.87           901.15          -12.24%

       变动比率较大科目说明:

       1、应收账款增加是本期第四季度销售规模同比增加,未到期回款;

       2、其他应收款减少主要是应收出口退税款减少;

       3、无形资产减少主要是摊销所致。

       四、2020 年度公司主要负债和股东权益状况说明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同比增长

应付票据                               2,239.45          4,356.25         -48.59%
应付账款                               8,026.75          5,361.50          49.71%
预收账款                                    85.54        1,309.87         -93.47%
应交税费                                   343.48         427.01          -19.56%
流动负债                              14,750.67         13,786.19           7.00%
股本                                   6,618.00          6,618.0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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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资本公积                          11,141.80          11,141.80           0.00%
未分配利润                        14,207.85          10,400.40          36.61%
股东权益                          35,080.55          30,551.21          14.83%

     变动比率较大科目说明:

     1、应付票据减少、应付账款增加,是公司第四季度同比规模扩大,未到期
付款应付账款占用增加,应付票据占用减少;

     2、预收账款减少,是重分类到合同负债;

     3、未分配利润大幅度增加,是公司经营盈利增加;

     4、股东权益增加,是公司未分配利润增加。

      五、公司经营状况说明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同比增长

营业收入                          62,444.26          62,616.54          -0.28%
营业成本                          44,688.84          45,098.31          -0.91%
销售费用                           2,634.64           3,018.64         -12.72%
管理费用                           2,851.40           3,206.58         -11.08%
研发费用                           2,728.06           2,687.50           1.51%
财务费用                                846.21         -411.49          不适用
资产减值损失                        -249.33            -236.67           5.35%
投资收益                                 59.83         -189.07          不适用
其他收益                                608.35         144.73          320.34%
营业外收入                                0.85             48.21       -98.24%
营业外支出                               18.30             69.75       -73.77%
利润总额                            8586.53           8,152.60           5.32%
净利润                             7,529.04           7,232.37           4.10%

     变动比率较大科目说明:

     1、财务费用增长,主要是人民币升值,汇兑损益增加所致;

     2、投资收益增长,主要是外币远期结售汇合约交割收益增长所致;

     3、其他收益增长,是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20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六、现金流状况说明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同比增长

       经营活动产生的净额            6,523.34     12,952.21            -49.64%

       投资活动产生的净额           -2,337.69      -4,542.61            48.54%

       筹资活动产生的净额           -3,216.85      -2,340.78           -37.43%

     变动比率较大科目说明:

     1、经营活动产生的净额减少 6428.87 万元,主要原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 2019 年度大幅度减少,主要是 2018 年度重
点出口客户赛博亚洲及伊莱克斯应收账款在 2019 年收回,致使公司 2019 年度经
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大幅度增加,实际上,2020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属于正常水平。

     2、投资活动产生的净额增加 2204.92 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新厂房投
入、研发中心实验室设备和自动化设备投入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净额减少 876.07 万元,主要原因是分配股利、IPO 直接
相关费用增加。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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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特别提示:本预算方案为公司 2021 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考核指标,预
算目标能否实现要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和国内外二个市场状况的变化情况,经
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因素,结果可能存在很大不确定性。

      一、2021 年度主要财务预算

     根据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实现情况和 2021 年度公司经营规划,考虑面临新冠
疫情、原材料大幅度涨价的变化情况, 2021 年度公司预计营业收入在 7.5-8.2
亿元,同比 2020 年增长 20.1%至 31.32%;预计税后净利润 9000-12000 万元,同
比 2020 年增长 19.54%至 59.38%。

     该目标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仅为公司经营计划,能否实现取决于经济环境、
市场需求等诸多因素,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二、预算编制基础

     根据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参照
公司近年来的经营情况及现有研发能力,结合公司 2021 年度市场营销计划及经
营计划,以经审计的 2020 年度的经营业绩为基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
定,编制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三、基本假设

     (一)预算期内公司所遵循的法律、法规、政策及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二)按现行的国家主要税率、汇率及银行信贷利率不发生重大变化。

     (三)公司所处行业形势、市场行情无重大变化。

     (四)公司主要经营所在地、业务涉及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特
别是新冠疫情,2021 年度一定程度上可控,包括国内疫情和世界疫情。

     (五)公司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市场价格、供求关系无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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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六)公司现行的生产组织结构无重大变化,公司能正常运行,计划的投资
项目能如期完成并投入运营。

     (七)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测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四、确保财务预算完成的措施

     (一)继续积极开拓新的半导体热电产品应用市场,在 2020 年公司确定的
产品战略基础上,继续推进啤酒机、冻奶器、床垫、冰淇淋机、除湿机等产品的
系列化,扩大品牌的市场影响力,促进产品销售。

     (二)进一步增强技术储备,在继续巩固公司在原有半导体热电器件、半导
体热电应用产品的优势地位的同时,一是加强在其他相关领域的布局及营销力度,
争取在 2021 年开拓 2 至 3 项全新的半导体技术应用产品;二是将 5G 通信器件产
品,从开发阶段正式走向规模供货阶段,形成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三)严格办事程序,狠抓制度落实。特别是各部门要围绕公司的制度要求,
优化业务流程,完善考核机制,加强生产管理,严格控制制造成本,降低费用消
耗,提高公司整体运营盈利水平。

     (四)打造高效的人才队伍。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灵活运用人才选拔机制,
其中关键性岗位人才采用外招与自培相结合,如技术研发人才等;同时加强内部
人才储备计划,做好新进大学生的培养工作,为公司的发展注入新鲜血液,也为
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人才支撑;从激励机制上,对技术、工艺、研发人才实行六
段升迁机制,促进技术人才的成长与进步。

     (五)推进安全环保管理的专业化,完善安全环保管理架构和职能,强化安
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考核方面的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环保责任,确保做到无
重大事故发生。

     (六)继续强化财务管理,加强财务预算的分析和控制等方面的工作,优化
成本费用控制、预算执行分析、资金运行的预警机制,以降低财务风险,及时发
现问题并解决问题,确保财务预算指标的实现。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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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与会代表: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指股份公司)2020
年度实现归属公司股东净利润 7,430.56 万元,未分配利润 14,207.85 万元。根据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在
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并综合考虑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以及
回报全体投资者,董事会拟定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截至 2021 年 4 月 21 日公司总股本 8824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088.4 万元(含
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亦不进行送股。

     如在本议案自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
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
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上述议案请各位股东及与会代表审议。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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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及其子公司
            2021 年度金融机构综合授信及相关贷款业务
                             并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与会代表:

     根据公司 2021 年财务预算,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计划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
不超过 390,000,000 元的综合授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
实际融资金额应在金融机构最终批复的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和子公司
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按各银行规定执行。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
循环使用。

     同时以定期存单、保证金、应收款项等为上述贷款进行质押担保,以公司厂
房为上述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成都万士达瓷业有限公司以其自有资产提供担保。
后续公司如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将按照规则要求履行审议程序。具体担保方式见附
表。

     公司及子公司向各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及贷款情况见附表,授信银行包括但
不限于附表内的银行。上述拟申请的 390,000,000 元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
资金贷款、国内信用证、项目贷款、票据、保函、理财等,用于公司及子公司补
充生产流动资金、工程建设资金及相关理财等。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
长根据实际情况,在授信额度内办理授信、贷款等具体相关事宜,同时提请授权
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
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代表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银行就授信、贷款相关事宜的谈判;

     2、具体办理公司及子公司与授信、贷款相关的手续并签署相关贷款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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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3、本次授权决议的有效期为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计
算,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另行出具决议。

     上述议案请各位股东及与会代表审议。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8 日




     附:《2021 年公司各金融机构授信、贷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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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21 年公司拟向各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贷款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授信
序号          银行          单位                质押方式            授信品种       备注
                                      额度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广东富信           以定期存单、保     流动资金贷
  1     有限公司佛山容桂   科技股份   15000   证金、应收款项     款、理财产
        支行               有限公司               做担保         品、综合授信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广东富信           以定期存单、保     流动资金贷
  2     有限公司佛山容桂   科技股份   10000   证金、应收款项     款、理财产
        支行               有限公司               做担保         品、综合授信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   广东富信                              流动资金贷
                                              以保证+抵押厂
  3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科技股份   10000                      款、票据、综
                                                房做担保
        容桂支行           有限公司                                合授信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成都万士                              流动资金贷
                                              以保证+抵押厂
  4     有限公司成都双流   达瓷业有   2000                       款、理财产
                                                房做担保
        支行                 限公司                              品、综合授信
                           成都万士           以定期存单、保     流动资金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5                        达瓷业有   2000    证金、应收款项     款、理财产
        公司成都大邑支行
                             限公司               做担保         品、综合授信

                 合计                 39000         /                   /            /




       注:成都万士达瓷业有限公司以其自有资产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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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管2020年度薪酬决定
                           及2021年度薪酬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与会代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的
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第三届第
十六次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2020年度薪酬方案及2021年度薪
酬的预案如下:

      一、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 2020 年度薪酬

     根据公司 2020 年度生产经营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如下:

           姓名                         职务        税前薪酬总额(万元)
 刘富林                      董事长、总经理                 48.98
 刘富坤                      副董事长                       18.71
 洪云                        董事、副总经理                 47.94
 曹卫强                      董事                           32.06
 Robert Frank Dodds Jr       董事                              6
 赵涯                        董事                             5.5
 范卫星                      董事                             0.5
 汪林                        独立董事                          6
 潘春晓                      独立董事                          6
 钟日柱                      独立董事                          6
 刘春光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38.91
 梁竞新                      监事会主席                     20.22
 王长河                      监事                           31.17
 林东平                      监事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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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1、独立董事的薪酬(津贴) :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薪酬(津贴)标准为 6 万元整(含税)/年,按月平均发
放。

       2、公司非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薪酬 :

     (1) 在本公司担任专职工作的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并按公
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不再领取董事津贴。

     (2) 不在公司担任专职工作的董事,按照本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津贴)标
准领取薪酬。其中,外部董事赵涯在公司任职至 2020 年 11 月,外部董事范卫星
自 2020 年 12 月起在公司任职。

       3、监事、高管 2020 年度薪酬:

     在本公司担任专职工作的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
务,并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不再领取津贴。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 2021 年度薪酬预案

       1、独立董事的薪酬(津贴) :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薪酬(津贴)标准为 7.2 万元整(含税)/年,按月平均
发放。

       2、公司非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薪酬 :

     (1) 在本公司担任专职工作的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并按公
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不再领取董事津贴。

     (2) 不在公司担任专职工作的董事,按照本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津贴)标
准领取薪酬。

       3、监事、高管 2021 年度薪酬:

     在本公司担任专职工作的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
务,并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不再领取津贴。

       4、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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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上述议案请各位股东及与会代表审议。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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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七: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 2021 年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与会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公司《金融衍生品(远期结
售汇)管理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为了应对外汇波动的风险,基本锁定出口产
品预算人民币对美元的结算价格,从而确保出口业务不因汇率变动因素,产生大
额不可控的汇兑损失。为此,结合公司 2021 年度出口预算,预计公司 2021 年度
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等值 5,000 万美元(额度范围内资金
可滚动使用)。

     上述议案请各位股东及与会代表审议。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8 日



     附:《2021 年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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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方案

     公司 2021 年预计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外币金额不超过等值 5,000 万美元
(以公司 2021 年度出口预数为基数,不超出预算的 80%),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
下:

       一、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公司结合 2021 年境外销售规模,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
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益,合理降低财务
费用,公司计划与银行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

     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与银行签订外汇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
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再按照该外汇远期结售汇合同约
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的业务。

       二、外汇远期结售汇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结算货币。

       三、业务期间和业务规模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开展外
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远期结售汇开展外币金额不得超过等值
5,000 万美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在上述期间
及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办理事宜。

       四、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存在境外销售业务,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
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公司开展与银行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从锁定结售
汇成本的角度考虑,能够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使公司保持较为




                                      32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稳定的利润水平,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风险可控,无损害公司和中小股
东利益的行为。

      五、外汇远期结售汇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一)外汇远期结售汇的风险

     公司进行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
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因此在签订外汇远期结售汇合约时会进行严格的风
险控制。

     外汇远期结售汇操作可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
经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公司仍能保持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同时外汇远期
结售汇操作也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报价可
能低于公司对客户的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的汇率进行锁定,造
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
于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贷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
回,会造成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相关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
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
导致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尽可能降低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上述风险,公司将积极采取相关风险控制
措施。

     1、公司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定了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
目的,不得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得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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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就公司套期保值额度、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
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
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2、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
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降低客户拖欠、违约风险。

     3、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出口业务收入,远期结售汇合
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付)款的谨慎预测量。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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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八: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与会代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52 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206 万股。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1)0500004 号),确认本次公开
发行股票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6,618 万元变更为 8,824 万元。

     上述议案请各位股东及与会代表审议。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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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九: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与会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 2020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制定<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
案)>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现拟将《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拟对其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具
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三条 公司于【批/核准/注册日期】经 第三条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4 日经中
【批/核准/注册机关全称】批/核准,首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
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份 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206 万
数额】股,于【上市日期】在【证券交 股,于 2021 年 4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全称】上市。                           易所上市。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捌仟捌
元,小写【】万元。                         佰贰拾肆万元,小写 8824 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8824 万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股份数额】
                                           股,全部为普通股, 其中外资股为
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其中外资股为
                                           1638.66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1638.66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元。

第二百零三条 本章程自公司公开发行的
                                           第二百零三条 本章程自公司股东大会
股票在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交易之日起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本章程的
生效实施,本章程的修改需经股东大会
                                           修改需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决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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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上述议案请各位股东及与会代表审议。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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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十: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与会代表:

     为规范公司的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保护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相关条款做如下修订: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
公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
集资金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 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结合公
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
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 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
票 、 配 股 、 增 发 、 发 行可 转 换 公 司 债 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
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权证等)以及
发行权证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向投 非公开发行股票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
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
                                         的资金。

第六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      第六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
决定的专项账户(下称“专户”)集中 定 的 专 项 账 户 ( 下 称 “ 专 户 ” ) 集 中 管
管理,募集资金专户数量(包括公司的 理......
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设置的专
户)原则上不得超过募投项目的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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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第七条 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账后 1 个 第七条 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账后 1 个月
月以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 以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
业银行(下称“商业银行”)签订三方 (下称“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监 管 协 议 。 协 议 至 少 应当 包 括 以 下 内 协议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三)公
容:......(三)公司一次或 12 个月以内 司一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
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额超过 5,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
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10%的,公司及商业 的,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
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构;.....

    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              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
的,应当由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控股 应当由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控股子公司、
子公司、商业银行和保荐机构共同签署 商业银行和保荐机构共同签署三方监管协
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应 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应当视为共同一
当视为共同一方。                          方。

    公司应当在全部协议签订后及时报              上述协议在有效期届满前因保荐机构或
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协议主要内 商业银行变更等原因提前终止的,公司应当
容。                                      自协议终止之日起 1 个月以内与相关当事人
                                          签订新的协议。
    上述协议在有效期届满前因保荐机
构或商业银行变更等原因提前终止的,
公司应当自协议终止之日起 1 个月以内
与相关当事人签订新的协议,并及时报
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后公告。

第二十二条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包括 第二十二条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包括超
超募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其投资的 募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其投资的产品须
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

(一)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 (一)安全性高;......
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应当经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应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
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 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应当在董
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事会会议后 2 个交易日内公告下列内容:
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会议后 2 个交易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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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下列内容: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包括募集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包括 时间、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净额及投资
募集时间、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净 计划等;
额及投资计划等;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额度及期
(三)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额度及 限,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期限;                                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
                                      施;
(四)募集资金闲置的原因,是否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保证不 (四)投资产品的收益分配方式、投资范围
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及安全性;

(五)投资产品的收益分配方式、投资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或者独
范围产品发行主体提供的保本承诺及安 立财务顾问出具的意见。
全性分析;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
具的意见。

                                      新增第二十五条 公司的超募资金可用于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但每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
                                      总额的 30%,且应当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
                                      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
                                      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与主营业
                                      务相关的投资基金,或者市场化运作的贫困
                                      地区产业投资基金和扶贫公益基金等投资基
                                      金,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五条 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偿还   第二十六条 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
银行贷款或补充流动资金的,应当符合 久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的,应当
以下要求并在公告中披露:              经科创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
                                      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独立董事、
(一)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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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 监事会、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
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      确同意意见。科创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会议后
                                      2 个交易日内公告下列内容:
(二)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将自有资
金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包括募集
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 委托理财(现 时间、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净额、超募
金管理除外)等财务性投资或者从事证 金额等;
券投资、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
                                      (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
险投资;
                                      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的承
(三)公司承诺偿还银行贷款或者补充 诺;
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或者独
资(包括财务性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
                                      立财务顾问出具的意见。
财务资助;

(四)经董事会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
上和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并经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五)保荐机构就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
划是否符合前述条件进行核查并明确表
示同意。

    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
归还银行借款的,应当经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应当发表明确同意
意见并披露。

第三十四条 单个或者全部募投项目完成   第三十五条 单个或者全部募投项目完成
后,公司将少量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 后,公司将少量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
入)用作其他用途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 用作其他用途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且经
过、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后方 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
可使用。                              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后,方可使用。
    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         公司应在董事会会议后 2 个交易日内公
于一百万元人民币或者低于单个项目或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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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全部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 1%的,             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
可以豁免履行前款程序,其使用情况应 1000 万的,可以免于依照前款规定履行程
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序,但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相关募集
    公 司 节 余 募 集 资 金 ( 包 括 利 息 收 资金的使用情况。
入)超过单个或者全部募投项目计划资
金的 30%或者以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

第四十二条 本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四十三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并自公司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 起实施。
正式挂牌交易之日施行,修改时需经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请各位股东及与会代表审议。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8 日
     附:《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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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
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最大程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权证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
括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本办法是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基本行为准则。公司对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信息披露、
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第四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下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
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

     第五条 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期间应当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
责,开展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持续督导工作。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第六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下称“专户”)
集中管理。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下称“募集资金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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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下称“超募资金”)也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
单独的专户管理。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独立设置募集资金专户。

       第七条 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账后 1 个月以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
的商业银行(下称“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协议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
容:

     (一)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集中存放于专户;

     (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该专户涉及的募集资金项目、存放金额;

     (三)公司一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或募
集资金净额的 20%的,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四)商业银行每月(每月 5 日前)向公司出具银行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
构;商业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保荐机构可以在商业银行营业时间内随时到商业银行查询专户资料;
商业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资料。

     (六)保荐机构的督导职责、商业银行的告知及配合职责、保荐机构和商业
银行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方式;

     (七)公司、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八)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向保荐机构出具对账单或者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
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保荐机构查询与调查专户资料情形的,公司可以终止协议并
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应当由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控股子
公司、商业银行和保荐机构共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应当视
为共同一方。

     上述协议在有效期届满前因保荐机构或商业银行变更等原因提前终止的,公
司应当自协议终止之日起 1 个月以内与相关当事人签订新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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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条 公司应积极督促商业银行履行协议。商业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保
荐机构出具对账单或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保荐机构查询与调
查专户资料情形的,公司可以终止协议并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

                           第三章 募集资金使用

     第九条 公司应当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募集资
金。出现严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公司应当及时报告上海
证券交易所并公告。

     第十条 公司募投项目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
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
主要业务的公司。

     公司不得将募集资金通过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方式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十一条 公司在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时,由承担募投项目的相关部门组
成项目实施组,项目组可以将整个项目根据实施计划分解成不同的子项目,对每
一个子项目进行立项并会同财务部进行项目预算,报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审议
通过后报总经理和董事长批准。总经理和董事长批准后,项目实施组将审批后的
立项报告、项目预算及相关资料 3 个工作日内报证券部和审计部备案。

     第十二条 募投项目的各类采购合同单独编号管理,采购合同由公司各物控
部门负责拟定,100 万元以下,由财务总监和总经理审批,100 万元以上,还需
董事长审批。审批完成的采购合同由各物控部门执行公司的采购流程。合同签订
后各物控部门 3 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复印件报证券部和审计部备案。

     第十三条 募投项目实施中,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各类采购和往来款项,直接
从专户中支付,支付由各物控部门申请,财务部负责根据立项报告、预算进行复
核,100 万以下,财务总监和总经理审批,100 万以上还需董事长审批。审批及
支付单据复印件 3 个工作日内由财务部报证券部和审计部备案。

     第十四条 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到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员工工资及费用,
由公司自有资金先行垫付,财务部每个月统计一次,财务总监和总经理审批,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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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次月 10 日前与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审批及相关置换单据复印件财务部于置换
完成后 3 个工作日内报证券部和审计部备案。

       第十五条 财务部根据募投项目单独进行项目核算;审计部每季度对募集资
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与财务部核对并检查一次,并向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报告检查结果;项目实施组负责人每季度向证券部书面报告募投项目或募投
项目子项目的进展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第十六条 公司应当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防止募集资金被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人占用或挪用,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关联人利用募
投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每半年全面核查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募投项目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最近一次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当年预计使用金额差
异超过 30%的,公司应当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并在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中披露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年度投资计划、目前实际投资进度、调
整后预计分年度投资计划以及投资计划变化的原因等。

       第十八条 募投项目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
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并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中披
露项目的进展情况、出现异常的原因以及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有):

       (一)募投项目涉及的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

       (二)募投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的;

       (三)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
达到相关计划金额 50%的;

       (四)募投项目出现其他异常情形的。

       公司应当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中披露项目的进展情况、出现异常的原因以
及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有)。

       第十九条 公司决定终止原募投项目的,应当及时、科学地选择新的投资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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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条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应当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
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方可实施,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
时间不得超过 6 个月。

      公司已在发行申请文件中披露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且预
先投入金额确定的,应当在置换实施前对外公告。完成置换后 2 个交易日内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并公告。

     第二十一条 公司可以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应当经董事
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披露,且应当符
合以下条件:

     (一)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二)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 12 个月;

     (三)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如适用)。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时,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
等的交易。

     上述事项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在 2 个交易日内报告上海证券交易
所并公告以下内容: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包括募集时间、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
净额及投资计划等;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四)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的金额、导致流动资金
不足的原因、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
正常进行的措施;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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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公司应当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
在资金全部归还后二个交易日内公告。

       第二十二条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包括超募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其投
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安全性高;

     (二)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
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
告。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
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会议后 2 个交易日内公告
下列内容: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包括募集时间、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
净额及投资计划等;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额度及期限,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四)投资产品的收益分配方式、投资范围及安全性;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意见。

     公司应当在面临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
风险情形时,及时对外披露风险提示性公告,并说明公司为确保资金安全采取的
风险控制措施。

     第二十三条 公司以发行证券作为支付方式向特定对象购买资产的,应当确
保在新增股份上市前办理完毕上述资产的所有权转移手续,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
所应当就资产转移手续完成情况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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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四条 公司以发行证券作为支付方式向特定对象购买资产或者募集资
金用于收购资产的,相关当事人应当严格遵守和履行涉及收购资产的相关承诺。

     第二十五条 公司超募资金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但
每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且应当承诺在补充流
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
资助。

     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投资基金,或者市场化运作
的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和扶贫公益基金等投资基金,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六条 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
款的,应当经科创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表决
方式,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科创
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会议后 2 个交易日内公告下列内容: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包括募集时间、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
净额、超募金额等;

     (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
务资助的承诺;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意见。

     第二十七条 超募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视同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

                           第四章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第二十八条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的,视为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一)取消原募投项目,实施新项目;

     (二)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主体由公司变为全资子公司或者全资子
公司变为公司的除外);

     (三)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为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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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九条 公司应当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议案
后方可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第三十条 公司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应当投资于公司主营业务。公司董事
会应当审慎地进行拟变更后的新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分析,确信投资项目具有较好
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十一条 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应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2
个交易日内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公告以下内容:

     (一)原项目基本情况及变更的具体原因;

     (二)新项目的基本情况、可行性分析、经济效益分析和风险提示;

     (三)新项目的投资计划;

     (四)新项目已经取得或尚待有关部门审批的说明(如适用);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意见;

     (六)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说明;

     (七)上交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新项目涉及关联交易、购买资产、对外投资的,还应当比照相关规则的规定
进行披露。

     第三十二条 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变更为合资经营的方式实施的,应当在充分
了解合资方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慎重考虑合资的必要性,并且公司应当控股,确
保对募投项目的有效控制。

     第三十三条 公司改变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并在 2 个交易日内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公告改变原因、对募投项目实施造成的
影响及保荐机构的意见。

     第三十四条 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用于收购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资产(包括
权益)的,应当确保在收购后能够有效避免同业竞争及减少关联交易。

     公司应当披露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进行交易的原因、关联交易的定价政
策及定价依据、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以及相关问题的解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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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五条 单个或者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公司将少量节余资金(包括利
息收入)用作其他用途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且经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
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后,方可使用。

     公司应在董事会会议后 2 个交易日内公告。

     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 1000 万的,可以免于依照前款规定履
行程序,但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相关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第五章 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

     第三十六条 公司会计部门应当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详细记录
募集资金的支出情况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情况。

     公司审计部门应当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及
时向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第三十七条 公司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董事会应当对半年度及年度募
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报告,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存在差异的,公司应当解释具体
原因。当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司应当披露本报告期的收益情
况以及期末的投资份额、签约方、产品名称、期限等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对董事会的专项报告是否已经按照本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
编制以及是否如实反映了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使用情况进行合理鉴证,提出
鉴证结论。

     如注册会计师的鉴证结论为“保留结论”、“否定结论”或“无法提出结论”
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就鉴证报告中注册会计师提出该结论的理由进行分析、提出
整改措施并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保留结论”、“否定
结论”或者“无法提出结论”鉴证结论的,保荐机构还应当在其核查报告中认真
分析会计师事务所提出上述鉴证结论的原因,并提出明确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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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八条 独立董事应当关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是否存在重大差异。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独立董事可以聘请会计师事
务所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公司应当予以积极配合,并承担必要的
费用。

     第三十九条 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本办法所称“以上”、“以内”、“之前”含本数,“以下”、
“超过”、“低于”不含本数。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执行。本办法与相关的法律、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不一致时,以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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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第四部分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信科技”或“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
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自觉促进
和维护董事会规范有效运作。现将 2020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3名独立董事,分别为钟日柱、汪林、潘春
晓。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钟日柱先生,1983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7年7月毕
业于武汉理工大学统计学专业,同时取得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双学位,本科
学历,注册会计师。主要工作经历如下:2007年7月至2015年6月就职于广州造纸
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7月至2015年12月就职于广汽商贸汽车用品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至2019年8月就职广东睿哲会计师事务所;2016年9月至今任广东新锐
人才就业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经理;2017年6月至今在佛山高
维智能系统有限公司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经理;2018年7月至今在广州慧
得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历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副总经理;2019年9月至今就
职广东诚安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8年12月至今任富信科技独立董事。

     汪林先生,1982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9年7月毕业
于中山大学岭南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主要工作经历如下:
2009年9月至今就职于中山大学岭南学院,历任博士后、讲师、副教授;2018年
12月至今任富信科技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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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潘春晓先生,1975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4年6月毕
业于中山大学法律专业,本科学历,律师。主要工作经历如下:1997年7月至
1999年6月就职江苏省连云港市佳友贸易公司;1999年8月至2004年12月就职于广
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2005年1月至今就职于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2018
年12月至今任富信科技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
企业或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
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可能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没有
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
利益,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1次年度股东大会和3次临时股东大会。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9次会议,其中3次战略委员会会议,4次审计委员会会
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出席情况具体如下:

     1、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应参与股东大会    现场或通讯亲自参    委托出席
 独董姓名                                                            缺席次数
                      次数              会次数          次数
  钟日柱                   4                 4           0                0

    汪林                   4                 4           0                0

  潘春晓                   4                 4           0                0

     2、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应参与董事会     现场或通讯亲自参会   委托出席
 独董姓名                                                            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钟日柱                   9             9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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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汪林                   9             9               0                  0

  潘春晓                   9             9               0                  0

     3、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参与审计委员   参与战略委员   参与薪酬与考核      参与提名委
 独董姓名
                    会次数       会次数         委员会次数          员会次数
  钟日柱               4            -               1                   1

    汪林               4            3               -                   1

  潘春晓               4            -               1                   1

     2020年,我们作为独立董事按时参加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各专门
委员会会议,没有缺席和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的情况。公司股东大会、董事
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通知、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会议决议均合法有效。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召开董事会及专门委员
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个生产运
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上,我们认真审议每
个议案,明确发表表决意见,审慎行使表决权,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对需要事前认可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为公
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未发生对审议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形。

     (二)对公司现场考察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现场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以了解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
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已经完成不少于十日
的时间,通过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
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得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和关注公司外部环境
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意见与建议。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为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充分保证了公司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为
我们的独立工作提供了便利的条件,能够就公司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与我们进行
及时沟通,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较好的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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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的要求,对公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系必要可行的,符合公司发展要求,
交易价格公允,公司董事会表决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符合相关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涉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四)并购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并购重组情况。

     (五)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
事、监事及高管2019年度薪酬决定及2020年度薪酬预案的议案》。我们认为,公
司董事、监事、高管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
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七)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
案》。我们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专业化程度很
高的会计师事务所,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双方所
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因此,同意公司董事会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作为公司
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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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我们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根据公司上年度的整体利润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制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持续关注公司,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等相关方
做出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我们认为上述相关承诺人均能履行承诺,并未发生违
反承诺的情形。

     (十)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处于上市申请阶段,公司和相关机构较好地履行了信息披露
义务。

     (十一)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适应公司现阶段发
展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各项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能够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公司运作中的各项风险基本能够得到有效的
控制。

     (十二)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通知、审议、表决等程
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公司董事按时出席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在日常工
作中积极履行相应职责,对于待决策事项进行提前了解和认真研究,尤其作为各
专门委员会委员能及时就重要事项进行专项讨论,为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的科
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十三)开展新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开展新业务。

     (十四)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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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认为,公司运作规范、有效,制度健全,目前不存在需要改进的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0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
责、恪尽职守,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建言献策。
同时,对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等有关事项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并发表
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2021年,我们将继续秉承勤勉、尽责的精神,加强同公司经营管理层的沟通
联系,深入了解行业及公司经营状况,做到独立公正的履行职责,利用各自的专
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积极推动和完善公司治理
水平,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出谋划策,做
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独立董事:钟日柱
                                                                     汪    林
                                                                     潘春晓
                                                         2021 年 5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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