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 认可 根据公司董事会于 2012 年 12 月 18 日审议通过的《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作为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拟 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意见如下: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是一家专业化程度很高的会计师事务所,其在担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期间,能够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 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续聘其为公司 2021 年度的审计机构,有利于 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益。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