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富信科技: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止授予日)2021-12-24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核查意见(截止授予日)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
“《业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
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3、除 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放弃获授权益外,公司本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
单与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4、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1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22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