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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富信科技: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2022-03-28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情况报告
    2021 年,作为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信科技”或“公司”)
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
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职能,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自觉促进和维护董事会规范有效运作。现将 2021 年度主要工
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变动情况
    钟日柱先生、汪林先生、潘春晓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于2021年12月届满。2021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的议案》,
选举钟日柱先生、潘春晓先生、冯海洲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1年
12月起,冯海洲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汪林先生因董事会届满离任。
    (二)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1、钟日柱先生(在任):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3年1月出生,2007
年7月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统计学专业,同时取得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双学位,
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主要工作经历如下:2007年7月至2015年6月就职于广州造
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7月至2015年12月就职于广汽商贸汽车用品有限公司;2015
年12月至2019年8月就职广东睿哲会计师事务所;2016年9月至2021年6月任广东新锐
人才就业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经理;2017年4月19日至2021年9月
29日在广州利爱财税咨询有限公司任监事;2017年8月16日至今在广州简诺信息科技
有限公司任监事;2018年7月至2021年6月在广州慧得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历任执
行董事兼总经理、副总经理;2017年6月至今在佛山高维智能系统有限公司任法定代
表人、执行董事兼经理;2019年9月至今就职于广东诚安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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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潘春晓先生(在任):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5年6月出生,2004
年6月毕业于中山大学法律专业,本科学历,律师。主要工作经历如下:1997年7月
至1999年6月就职江苏省连云港市佳友贸易公司;1999年8月至2004年12月就职于广
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2005年1月至今就职于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2018年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3、冯海洲先生(在任):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6年11月出生,1992
年7月毕业于东北工学院通讯与电子系统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电子技术高级工程
师。主要工作经历如下:1992年4月至1993年2月就职于辽宁邮电管理局电信处;1993
年3月至1995年2月就职于深圳长虹通讯设备有限公司;1995年3月至2014年2月就职
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任研究院院长;2014年3月至2017年12月任中兴新能源汽车
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18年2月至今任深圳和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总监。2021
年12月至今任富信科技独立董事。
    4、汪林先生(离任):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2年4月出生,2009
年7月毕业于中山大学岭南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主要工作经
历如下:2009年9月至今就职于中山大学岭南学院,历任博士后、讲师、副教授、教
授、博士项目主任;2018年12月至2021年12月任富信科技独立董事,于2021年12月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离任。
    (三)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
属企业或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
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可能妨碍我们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
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
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1次年度股东大会和2次临时股东大会。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12次会议,其中2次战略委员会会议,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


                                    2/7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出席情况具体如下:
    1、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现场或通讯
  独董姓名       应参与股东大会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亲自参会次数

钟日柱(在任)             3                       3             0                0

潘春晓(在任)             3                       3             0                0

冯海洲(在任)             0                       0             0                0

汪林(离任)               3                       3             0                0

    2、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现场或通讯
  独董姓名        应参与董事会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亲自参会次数

钟日柱(在任)             9                       9             0                0

潘春晓(在任)             9                       9             0                0

冯海洲(在任)             1                       1             0                0

汪林(离任)               8                       8             0                0

    3、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参与审计             参与战略        参与薪酬与考核       参与提名
  独董姓名
                  委员会次数         委员会次数          委员会次数       委员会次数

钟日柱(在任)         6                 -                   2                2

潘春晓(在任)         6                 0                   2                2

冯海洲(在任)         0                 0                   0                0

汪林(离任)           6                 2                   -                2

    2021年,我们作为独立董事按时参加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各专门委
员会会议,没有缺席和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的情况。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
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通知、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决议均合法有效。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召开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前主动
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个生产运作和经营情
况,为董事会的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上,我们认真审议每个议案,审慎
行使表决权,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对需
要事前认可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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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用,未发生对审议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形。
    (二)对公司现场考察的情况
    2021年,我们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
及重大事项进展,对公司现场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并通过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
积极主动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行情况,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管理和财务状况。
    此外,我们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
时获得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密切关注公司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
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意见与建议。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为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充分保证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为我们的
独立工作提供了便利的条件,能够就公司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与我们进行及时沟通,
为我们履行职责提供了较好的协助。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的要求,对公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发
表了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系必要可行的,交易
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发展要求;公司董事会表决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们对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等议案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上述事项没有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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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3日、2021年12
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的议案》《关于公司
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的议案》,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
作。2021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
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
书兼财务总监的议案》。我们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
任职资格、专业能力、履职经历进行核查,认为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均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任职条件,不会对公司经营、发展和公司治理
造成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管2020年度薪酬决定
及2021年度薪酬预案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董事、高管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
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我们认
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专业化程度很高的会计师事务
所,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因此,同意公司董事会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我
们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根据公司上年度的整体利润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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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我们持续关注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等相关方做出相关
承诺的履行情况。我们认为上述相关承诺人均能履行承诺,并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
形。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自公司上市以来,我们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等规
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适应公司现阶段发展
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各项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
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公司运作中的各项风险基本能够得到有效的控制。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9次董事会、12次专门委员会会议。公司董事会及各专
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通知、审议、表决等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按时出席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在
日常工作中积极履行相应职责,对于待决策事项进行提前了解和认真研究,特别作
为各专门委员会的委员能及时就重要事项进行专项讨论,为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
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十二)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我们认为,公司运作规范、有效,制度健全,目前不存在需要改进的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1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
恪尽职守,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同时,
对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等有关事项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并发表了独立意
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2022年,我们将继续秉承勤勉、尽责的精神,加强同公司经营管理层的沟通联
系,深入了解行业及公司经营状况,做到独立公正的履行职责,利用各自的专业知
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提供更多建设性意见,积极推动公司治理进一步完善,维护


                                    6/7
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出谋划策,做出我们应有的
贡献。




                                                             签名:钟日柱
                                                                    潘春晓
                                                                    冯海洲
                                                         2022 年 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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