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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富信科技: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3-03-27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富信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信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对
富信科技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
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2021 年 2 月 24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52 号)同意,公司获准
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2,060,000 股,并于 2021 年 4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 88,240,000 股,其中有限售
条件流通股为 68,184,974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20,055,026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全部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限售期自公
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涉及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东 1 名,对应的股份数量为
1,103,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1.25%,将于 2023 年 4 月 3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
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根据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等
文件,战略配售对象中泰创业投资(上海)有限公司(原为“中泰创业投资(深圳)

                                     1
有限公司”)承诺所获配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1,103,000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24个月。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全部为战略配售股份。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4月3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上市流通    剩余限售股
          股东名称
 号                      数量(股)       司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中泰创业投资(上
 1                            1,103,000            1.25%       1,103,000            0
        海)有限公司

          合计                1,103,000           1.25%        1,103,000            0
注1: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注2:“中泰创业投资(上海)有限公司”原为“中泰创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月)

      1          战略配售股                 1,103,000                      24

              合计                          1,103,000                      -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富信科技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中作出的各项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
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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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富信科技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完整。保荐机构同意富信科技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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