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聚石化学: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2-20  

                        证券代码:688669           证券简称:聚石化学       公告编号:2021-008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2 月 1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雄兴工业城 B6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1

普通股股东人数                                                      1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48,223,501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48,223,50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51.6680
比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1.6680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表决方式:会议采取现场及网络方式投票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2、召集及主持情况: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现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伍洋先生现场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48,223,501       100       0        0        0       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1        《关于使用部     1,570,451   100           0        0       0        0
          分超募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议案属于普通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上述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律师:许家武、徐施峰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
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
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