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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聚石化学: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2021-05-19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
                               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广东
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石化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施行)》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聚石化学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
意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0〕
3569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33.3334万股,每股面值人
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6.65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85,516.67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943.7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7,572.97万元。本次
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月19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年1月19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
字【2021】第ZE10005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披露,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年产40000吨改性塑料扩建项目                    34,758.96           34,758.96
  2      无卤阻燃剂扩产建设项目                          4,021.71            4,021.71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265.50            5,265.50
  4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5,000.00
                   合计                                 49,046.17           49,046.17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

      (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广东聚石科技研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石科技”)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鉴于聚石科技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拟以募集资金向聚石科
技增资5,265.50万元用于该募投项目实施。增资完成后,聚石科技注册资本将由
人民币1,0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6,265.50万元。聚石科技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
进度,分阶段投入募投资金,并对募投项目实施单独建账核算,以提高募集资金
的使用效率。

      (二)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事项                                        主要情况
        企业名称          广东聚石科技研究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802MA540TNW79
                          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园路9号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
        注册地址
                          司改性塑料车间三楼
      法定代表人          陈钢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1,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9年11月7日
        营业期限          2019年11月7日至无固定期限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技术项目引进、孵化、中试加速、产业
                          化示范生产;新材料研发、生产及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
                          科技中介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创业空间服务;咨询与调查;市
                          场调查;科技会展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经营范围
                          检测服务;合成材料研发、生产、销售(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
                          品除外);专用化学用品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
                          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聚石科技进行增资,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
的具体需要,有助于推进“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发展,可以提高募集资金
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
情形。

    五、增资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聚石科技将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并与公
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实施监管。公司将根据相关
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1年5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
议案》。

    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不存
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进行。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
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聚石科技进行增资以实施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