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69 证券简称:聚石化学 公告编号:2021-088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股份制改造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股份制改造的议 案》,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奥智高分子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奥智”) 拟股份制改造,即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常州奥智高分子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 91320402MA1NCW563N 代码 法定代表人 吴恺 设立日期 2017 年 02 月 09 日 注册资本 5,250.00 万元 经营期限 长期 注册地址 常州市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雅路 10 号 纳米材料、光电子产品的研发;扩散板、反射片、棱镜片的 生产、销售,建筑材料(除危化品)、电子产品、塑料制品 的研发、销售,电器零部件、塑料制品的制造,五金加工, 经营范围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 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道路货运经营(限《道 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公司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认缴出资额(元) 持股比例(%) 1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6,775,000 51.00% 2 吴恺 13,125,000 25.00% 3 陈新艳 9,975,000 19.00% 4 河南娇罗企业管理咨询中心 2,625,000 5.00% 合 计 52,500,000 100.00% 3.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40,171.96 32,369.37 负债总额 21,624.54 15,590.19 净资产 18,547.42 16,779.18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1-6 月 营业收入 20,889.49 13,209.85 利润总额 1,840.04 2,046.12 净利润 1,768.24 1,052.07 注:上述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 第 ZE10592 号《审计报告》。 二、股份制改造方案 1. 股改基准日 审计、评估基准日为 2021 年 6 月 30 日 2. 股改后常州奥智名称 江苏奥智高分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最终以工商 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确定的名称为准。 3. 股改方式 本次改造采用整体变更发起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方式,常州奥智全部股东 共 4 名作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股东,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的信会师报字[2021]第 ZE10592 号《审计报告》,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常 州奥智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 185,474,207.27 元;以常州奥智经审计的账面净 资产按 1:0.2831 的比例折股,折合股份公司的股本总额为 5,250 万股,每股面 值 1 元,余额 132,974,207.27 元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金,注册资本保持 5,250 万元不变,全体股东出资比例不变。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股本 5,250 万元不 高于《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值,符合法律规定。全体发起人股东按照各自在常 州奥智的出资比例持有相应数额的股份,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 4. 审计、评估结果 根 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信会师报字 [2021]第 ZE10592 号《审计报告》,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常州奥智经审计的账面净资 产为 185,474,207.27 元; 根据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联信(证)评报字 [2021]第 A0840 号《常州奥智高分子新材料有限公司拟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 司所涉及其经审计后资产及负债资产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经评估常州奥智净资产为 19,339.50 万元。 5. 股份制改造股份认购比例 常州奥智以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按整体变更前其在常州奥智的出资比例持 有股份公司 52,500,000 股股份,股改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股份数(股)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1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6,775,000 51.00% 净资产折股 2 吴恺 13,125,000 25.00% 净资产折股 3 陈新艳 9,975,000 19.00% 净资产折股 4 河南娇罗企业管理咨询中心 2,625,000 5.00% 净资产折股 合 计 52,500,000 100.00% - 三、股改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股份制改造的目的 常州奥智进行股份制改造后,可进一步建立、健全常州奥智的企业管理制度、 完善常州奥智治理结构,提升常州奥智的规范运作水平、为公司的健康稳步发展 打下基础;同时,常州奥智通过股份制改造后,可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相关 规定的条件下进行资本运作拓展融资渠道,为常州奥智拓展光学显示材料应用场 景和市场奠定基础。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常州奥智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各自 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常州奥智进行股份制改造,不会影响公司独立 上市地位。 常州奥智为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未来常州奥智持续健康 发展将对公司的经营发展带来积极有利的影响,有利于增强公司光学材料的长远 发展,符合公司整体的产品布局及长期发展战略。 四、独立董事意见 常州奥智与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各自 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其进行股份制改造有利于完善常州奥智公司治 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符合公司整体的产品布局及长期发展战略,不会影响公 司的独立上市地位,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 司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常州奥智进行股份制改造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