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石化学: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2-04-29
证券代码:688669 证券简称:聚石化学 公告编号:2022-027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
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新收入准则实施问答,于 2021 年 1 月 1
日期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归为“主营业务成本”或“其它
业务成本”科目,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执行新收入准则不涉及对以前年
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统称“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修订发布
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同时在 2021 年
11 月 2 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新收入准则实施问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的有关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
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
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
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
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
列示。
根据上述准则要求,公司决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
相应会计政策,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利润表中“营业成本”项
目中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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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
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生效,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内容
1. 变更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将运输成本在“销售费用”项目
中列示。
2. 变更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实施问答和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
引-会计类 2 号》的规定,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营业成
本”项目中列示。
(二)变更日期
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
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与监事会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国家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
理变更,公司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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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
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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