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石化学: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22-07-29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针对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
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聘任的各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其从业经历、专业能
力和管理水平等方面能够胜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认定
为市场禁入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
戒。我们一致同意聘任陈钢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杨正高先生、刘鹏辉先生、周侃
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伍洋先生为财务负责人,聘任梅菁女士为公司董事会
秘书。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孟跃中、曾幸荣、陈桂林
2022 年 7 月 27 日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董事签字:
孟跃中 陈桂林 曾幸荣
2022 年 7 月 27 日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董事签字:
孟跃中 陈桂林 曾幸荣
2022 年 7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