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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聚石化学: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2023-03-28  

                        证券代码:688669           证券简称:聚石化学        公告编号:2023-018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开
展金融衍生品交易是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用于锁定汇兑成本、规避汇率风险。有
利于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波动带来对公司经营的不利影
响,保证公司经营业绩的相对稳定,提高公司竞争力。
    2、交易品种:金融衍生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期权、掉期(互换)、期货等
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对应基础资产包括利率、汇率、货币等。
    3、交易金额:任意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 6,000 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
    4、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
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任意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
6,000 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
事宜。本次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不属于关联交易,总额度未超过董事会权限,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是以套期保值为目的,
用于锁定成本和规避汇率风险,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
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法律风险等。

    一、交易情况概述

    1、交易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是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用于锁定汇兑成本、
规避汇率风险。有利于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波动带来对
公司经营的不利影响,保证公司经营业绩的相对稳定,提高公司竞争力。拟开展
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与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相匹配,不存在投机性操作。套期保
值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2、交易金额和交易期限及授权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特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任意时
点最高余额不超过 6,000 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
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金融衍生品交
易业务的相关事宜。
    3、交易品种
    金融衍生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期权、掉期(互换)、期货等产品或上述产
品的组合,对应基础资产包括利率、汇率、货币等。
    4、交易对手方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对手方为经营稳健、资信
良好,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
关系。
    5、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该业务的情形。

    二、审议程序

    2023 年 3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
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任意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 6,000 万美元(或等值其他
币种),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
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事宜。
    本次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不属于关联交易,总额度未超过董事会权限,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市场价格等波动而造成金
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
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履约风险: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
的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
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明确金融衍生品交易原则:金融衍生品交易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用于锁
定成本、规避汇率风险。
    2、制度建设:公司已建立了《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衍生品交易的
授权范围、审批程序、风险管理及信息披露做出了明确规定,能够有效规范金融
衍生品交易行为,控制金融衍生品交易风险。
    3、产品选择: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工具开展套
期保值交易。
    4、交易对手:交易对手为经营稳健、资信良好且与公司合作关系稳定的大
型商业银行及国际性银行。
    5、专人负责: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重大浮亏时成立专门工作小组,
建立应急机制,积极应对,妥善处理。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
力,防范汇率波动带来对公司经营的不利影响,保证公司经营业绩的相对稳定,
提高公司竞争力。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与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相匹配,不
存在投机性操作。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
度》,并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
务制定了具体操作流程,具有可行性。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
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
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
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有利于规避
汇率波动的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已制
定《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及相关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加强金融衍生品
交易风险管理和控制。相关业务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开展金融
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特此公告。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