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迪克: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9-14
证券代码:688670 证券简称:金迪克 公告编号:2021-015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9 月 1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泰州市郁金路 12 号公司行政楼一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
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9
普通股股东人数 39
特别表决权股东人数 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66,252,496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66,252,49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75.2869%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75.286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由董事长余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出席 7 人;
1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樊长勇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66,241,710 99.9837 5,000 0.0075 5,786 0.0088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66,241,710 99.9837 5,000 0.0075 5,786 0.0088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66,241,710 99.9837 5,000 0.0075 5,786 0.0088
4、 议案名称:《关于增加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2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66,241,710 99.9837 5,000 0.0075 5,786 0.0088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 关 于 公 司 4,299 99.7497 5,000 0.1160 5,786 0.1342
<2021 年限制性 ,104
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2 《 关 于 公 司 4,299 99.7497 5,000 0.1160 5,786 0.1342
<2021 年限制性 ,104
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 4,299 99.7497 5,000 0.1160 5,786 0.1342
东大会授权董 ,104
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
有关事项的议
案》
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 1、2、3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会议股东
(或股东代表)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
代表)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 1、2、3 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4、本次股东大会未有需要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
3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邹泽兵、邓雅馨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
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4 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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