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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迪克: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9-17  

                        证券代码:688670          证券简称:金迪克        公告编号:2021-018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以通讯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魏大昌先生主持,
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 3 人,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
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的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
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
所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核心技术人员以
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除此之外,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配偶、父母、子
女。
    公司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
关任职资格的规定,本次激励对象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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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及《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9
月 16 日,并同意以 55.18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369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 65.2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1-019)。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9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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