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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迪克: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2-04-09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2021 年度,我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江苏金迪
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苏金迪克生物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范要求,本着对全体股
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1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的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现有独立董事 3 人,占比超过全体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邵蓉,女,汉族,1962 年 9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
究生学历,2020 年 6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就职于中国药科大学,任国
家药物政策与医药产业经济研究中心执行副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天
境生物(I-Mab)独立董事、江苏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中国药学会理
事、中国药品监督管理研究会政策与法规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药促会监
事等职。
    管建强,男,汉族,1958 年 4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
研究生学历,2020 年 6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担任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和
博士生导师,兼任湖北毅兴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图南合金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和上海誉帆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
    程华,女,汉族,1979 年 9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
究生学历,2020 年 6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担任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
高级会计师,兼任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硕士生导师、大同齿轮传动(昆山)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等职。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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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法》
要求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我们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
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均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能够确保客观、
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4 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股东大
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
程序。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出席并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上述各项会议材
料,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从独立董事职责出发,提出建设性意见或建议,对
各议案均投出了赞同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指导与
监督作用,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                                                              是否连续
           本年应参   亲自出席   以通讯方                                        出席股东
  姓名                                          委托出席              两次未亲
           加董事会   董事会次   式参加次                  缺席次数              大会的次
                                                 次数                 自参加会
             次数        数        数                                               数
                                                                        议
邵蓉           9         9          5              0          0         否          4
管建强         9         9          4              0          0         否          4
程华           9         9          5              0          0         否          4

注:因疫情原因,外地独立董事邵蓉、管建强和程华在部分届次的董事会中只能以通讯方

式参会。

       (二)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4 次,提名委员会 1 次,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 2 次,战略委员会 1 次。我们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
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我们均亲自参加了相关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相关议案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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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了认真审查,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
    (三)现场考察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积极通过现场交流、线上通讯等多种形式与公司保持沟通
交流,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具体事项,关注董事会决
议的执行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督促公司规范运营并提出专业建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仅发生了一例原辅材料采购的关联交易,金额较小。我们
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
的关联交易的价格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价格公允,不存在异常关
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宜,未发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非经
常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经审查,报告期内,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
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四)并购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并购重组情况。
    (五) 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规范,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报告期内公
司未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并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年度绩效考评,提出年度绩
效奖金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我们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表审核意见。
    (六)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 日在上海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报告期内未涉及业绩预
告及业绩快报的披露工作。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6 日披露了 2021 年度业绩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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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披露的财务数据和指标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
    (七)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1 年 3 月 27 日,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开展 2020 年
度财务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执业准则,能够按照年度审计工
作的计划完成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往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
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具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
素养。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聘期一年。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我们认为,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
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政策、利润分配政
策的审议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对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及比例等规定明确,相关的决策机制和程序完备。
    2021 年,公司综合考虑资金安排情况及长远持续发展的需要,未进行现金
分红。
    2022 年 4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
元(含税)。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88,000,000.00 股,以此计算
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44,000,000.00 元(含税),占公司 2021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53.36%。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
送红股。我们认为,公司综合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公司盈利水平和未来
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订了公司
2021 年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对于现金
分红事项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
议程序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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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均严格履行各项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十)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1 年度,公司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时完成定期报告、临时公告披露工作,公司信息披露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能客观地反映公司发生的相关事项,确保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证了所披露信息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
用性。
    (十一)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健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
    (十二)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董事会以及下属四个专门委员会运作规范。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9 次
董事会,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 次提名委员会 1 次,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
次战略委员会。公司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议案事项、
决议执行情况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要求。我们认为公
司董事会及下属委员会运作程序合法、合规、有效。
    (十三)开展新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开展新业务的情况。
    (十四)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无。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1 年,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规则》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恪守职
责、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完成了赋予独立董事的各项工作。
    2022 年,我们将继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权利与义务,进一步
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
况,利用我们的专业优势,为推动公司业务转型发挥积极作用,切实维护公司

                                   5
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邵蓉、管建强、程华
                                                      2022 年 4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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