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1 年度 对外担保事项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 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就相关情况发表如下专项说明: 一、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经查验,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亦无以前年 度发生在当期仍然存续的担保事项,公司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对对外担保 事项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邵蓉、管建强、程华 2022 年 4 月 7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