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金迪克: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3-04-20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2022 年度,我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江苏金
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苏金迪克生
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范要求,本着对全体
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2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的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现有独立董事 3 人,占比超过全体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邵蓉,女,汉族,1962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
药科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2020 年 6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就职于中国
药科大学,任国家药物政策与医药产业经济研究中心执行副主任,教授、博士
生导师,兼任天境生物(I-Mab)独立董事、江苏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中国药学会理事、中国药品监督管理研究会政策与法规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
中国药促会监事等职。
    管建强,男,汉族,1958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
东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2020 年 6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担任华东
政法大学教授和博士生导师,兼任江苏图南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程华,女,汉族,1979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
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2020 年 6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担任财政
部会计准则委员会高级会计师,兼任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硕士生导师、湘财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步长制药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法》
                                     1
要求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我们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
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均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能够确保客观、
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1 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股东大
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
程序。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出席并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上述各项会议材
料,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从独立董事职责出发,提出建设性意见或建议,对
各议案均投出了赞同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共发表独立意见 5 项,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的指导与监督作用,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具体出席情况如
下: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                                                              是否连续
           本年应参   亲自出席   以通讯方                                        出席股东
  姓名                                          委托出席              两次未亲
           加董事会   董事会次   式参加次                  缺席次数              大会的次
                                                  次数                自参加会
             次数        数         数                                              数
                                                                        议
邵蓉           7         7          7              0          0         否          1
管建强         7         7          7              0          0         否          1
程华           7         7          7              0          0         否          1

       疫情原因,部分董事会外地独立董事邵蓉、管建强、程华只能以通讯方式
参会。
       (二)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5 次,提名委员会 2 次,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 2 次,战略委员会 1 次。我们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
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我们均亲自参加了相关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相关议案进行

                                            2
了认真审查,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
    (三)现场考察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积极通过现场交流、线上通讯等多种形式与公司保持沟通
交流,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具体事项,关注董事会决
议的执行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督促公司规范运营并提出专业建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宜,未发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非经
常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经审查,报告期内,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
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四)并购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并购重组情况。
    (五) 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规范,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2022 年 4 月
7 日,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原财务总监樊长勇先生因工作岗位调整辞
去财务总监职务,继续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职务。经公司总经理
余军先生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黄强先生为
财务总监,我们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2 年 5 月 30 日,公司因经营管理需
要,结合公司战略规划,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
董事会同意聘任田国雄先生、滕红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我们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以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程序、表决程序、聘任程序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并对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年度绩效考评,提出年度绩效奖金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



                                     3
实施;我们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表审
核意见。
    (六)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21 日披露了《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业绩预
告公告》、并于 2023 年 2 月 25 日披露了《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业绩快报公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披露的财务数据和
指标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
    (七)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2 年 4 月 29 日,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开展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恪尽职守,
遵循执业准则,能够按照年度审计工作的计划完成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往
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具备
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
所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
度的要求。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8,800 万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4,400 万元(含税)。该现
金分红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2 年 5 月 18 日发放实施完毕。
    2023 年 4 月 19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订如下: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
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不送红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8,800 万股,拟以此计算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
(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760 万元(含税),占公司 2022 年度合并报表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42.36%;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4
股转增 4 股,共计转增 3,520 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12,320 万股。该利润
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我们认为,公司综合考
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公司盈利水平和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在保证公
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订了公司 2022 年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
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均严格履行各项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十)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2 年度,公司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时完成定期报告、临时公告披露工作,公司信息披露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能客观地反映公司发生的相关事项,确保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证了所披露信息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
用性。
    (十一)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健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
    (十二)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董事会以及下属四个专门委员会运作规范。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7 次
董事会,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 次提名委员会,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 次
战略委员会。公司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议案事项、决
议执行情况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要求。我们认为公
司董事会及下属委员会运作程序合法、合规、有效。
    (十三)开展新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开展新业务的情况。
    (十四)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无。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5
    2022 年,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
恪守职责、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完成了赋予独立董事的各项工作。
    2023 年,我们将继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权利与义务,进一步
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
况,利用我们的专业优势,为推动公司业务转型发挥积极作用,切实维护公司
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邵蓉、管建强、程华
                                                     2023 年 4 月 19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