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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立旺: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2021-01-12  

                        证券代码:688678                证券简称:福立旺            公告编号: 2021-005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合伙人数量: 60 人

注册会计师人数: 577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403 人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68,665 万元

审计业务收入: 52,004 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 19,263 万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78

主要行业: 金融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等行业

审计收费总额:里表述为年报收费总额共计 7,581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可披露区间数),

  中汇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已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8,000 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根据财政部对注册会计师职业保险的相关规定,中汇所购买的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符合

  其对从事上市公司、金融企业等高风险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投保要求,中汇的累计赔

  偿限额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2017-2019)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诉讼主体:无



  3. 诚信记录

  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

  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总体情况等。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 0 次

  行政处罚 1 次

  监督管理措施 2 次

  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 0 次

  行政处罚 1 次

  监督管理措施 2 次

  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二) 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朱广明

签字注册会计师:费洁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章归鸿

朱广明(先生) 2000    年 12     月 8    日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0      年 12   月 8     日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3       年 12     月 16   日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业、 2020 年 4 月          16 日开始为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

费洁(女士) 2010     年 6    月 29     日成为注册会计师、 2010     年 6   月 29     日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5 年 8 月 4 日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

2020 年 4 月 16 日开始为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章归鸿(先生) 1999    年 10     月 1     日成为注册会计师、 1999     年 10   月 1     日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 7 月 26 日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

2020 年 4 月 16 日开始为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朱广明先生:签署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作

为独立复核人复核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博汇纸

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归鸿先生:签署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

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作为独立复核人复核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

限公司、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     ---     ---             ---             ---          ---




 3. 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朱广明、拟签字会计师费洁,及质量控制复核人章归鸿不存在违反《中国注

  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60 万元,审计费用以市场询价综合考虑评定,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

无变化。审计费用不包括内控审计费用。

(三)本所认定应予以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    拟续聘/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审计委员会会议,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参与本公司 IPO 业务的情况给

予肯定,认为该事务所能遵守相关规定,遵循执业准则,能客观、公正地做好审计工作。

对于平时的咨询工作,能从会计专业角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0 年度

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拟聘任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丰富的经验,曾先后为多家

上市公司提供审计、鉴证等服务,能够满足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具有专
业审计工作的职业素养,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地发表独

立审计意见,能较好地履行其责任和义务;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不违反相关法

律法规,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因而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

中汇具备丰富的审计服务经验,在为公司提供 IPO 业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

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 IPO 任务,同意续聘中汇作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为公司提供 2020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服务,并授

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审计费用。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