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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立旺: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2022-04-28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1
年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福立旺精
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要求,在工作中尽职尽责,诚实、
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
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 2021 年度履职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万解秋先生:男,1955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复旦大学
经济学博士。1986 年 9 月至 2019 年 8 月任苏州大学东吴商学院教授及博士生导
师,2015 年 2 月至 2021 年 6 月兼任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 年
12 月至 2021 年 2 月兼任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苏州市农业
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新大
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王稼铭先生:男,1964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南
京大学,具有注册会计师和注册资产评估师专业资格,2011 年至今任中通诚资产
评估有限公司(证券资质)江苏仁合分公司负责人;1999 年 11 月至今兼任苏州
市银龄乐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监事;1999 年 12 月至今兼任江苏仁合资产评估
有限公司监事;2000 年 12 月至今兼任江苏德弘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董事;2007 年
10 月至今兼任苏州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 年 9 至 2021 年 9 月
兼任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5 月至今兼任苏州
新大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张谊浩先生:男,1976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博士
学历,美国哈佛大学商学院访问学者,英国伦敦政治经济学院访问学者,美国堪
萨斯大学商学院访问学者。2004 年至今于南京大学商学院任教,现为南京大学
商学院教授及博士生导师、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宏图高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朱锐先生:男,1981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学历。2007 年 7 月至 2011 年 11 月任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2011 年 11
月至今任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律师,同时兼任上海飞凯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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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日晗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美联
钢结构建筑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
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
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我们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我们独立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缺席次数
   姓名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万解秋         14         14        -          -             否
  王稼铭         14         14        -          -             否
  张谊浩         14         14        -          -             否
   朱锐          14         14        -          -             否

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我们没有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
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4 次股东大会,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均按时出席了会议。

3. 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专门委员会会议 10 次,其中审计委员会 5 次,战略委员会
3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提名委员会 1 次。作为委员会的委员,我们参加
了各自担任委员的专门委员会会议。

(二)会议表决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我们积极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等会议,
运用我们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积极参与审议和决策公司的重大事项,为公司的发
展建言献策,并根据我们的职责对相关事项发表了书面的审阅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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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我们对董事会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对各自担任委员的专门委员会
会议议案也均投了赞成票。

(三)对公司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利用公司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机会,通过
现场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通过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部门、财务部门、审
计部门等相关部门进行交流,深入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
制的执行情况,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同时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掌握
公司运行状态,尽职尽责的做好我们的监督和指导的职能。

在我们履职过程中,公司积极配合我们的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和支持,为我们
的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充分尊重我们工作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我们的
工作,将我们参与公司治理和决策作为加强上市规范运作、提高治理水平的重要
方面。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我们的职责,积极与公司
高管人员交流,会前我们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并向公司充分了解情况,并在会上积
极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有效的履行了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价格由双方依照
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有失公平,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安部、国资委、中国银保监会发布的《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
定,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未发生逾期
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对控股子公司
提供的担保严格按照《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
定履行了审议程序。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3/7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
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并购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并购重组情况。

(五)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了 1 名董事,提名委员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
律法规及内部规章制度对董事的任职资格进行考核认定,我们认为董事的提名与
聘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
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 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适用披露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的情形。

(七)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为保证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我们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充分考虑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的情况
下,制订了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的利润分配方案,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司 2021
年度业务的顺利开展,为后续发展积蓄能量,给投资者带来长期回报,不存在损
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书中对公司及董监高、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公司股东所作出的现金分红、股份限售、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
稳定股价、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增持股票、股份减持等事项作出承诺,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股东积极履行,未发生违约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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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核查了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公司信息披露遵循了“公开、公
平、公正”的三公原则,公司相关披露人员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
披露工作,信息披露内容及时、准确、完整。

(十一)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我们认真核查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建立、健全、完善
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强化了内控规范体系的执行和落实。

(十二)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14次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董事
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送达及时,议案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董事会的表决程序合法,董事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均按照公司章程、
董事会相关制度进行规范运作。

(十三)开展新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开展新业务情况。

(十四)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

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五)会计差错更正

无

(十六)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无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客观、公正、公平、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
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坚持事先认真审核,并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
表决权,切实维护了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2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谨慎、诚实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
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利用自身掌握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
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促进公司稳定快速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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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万解秋、王稼铭、张谊浩、朱锐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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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
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_________ 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王稼铭               万解秋              张谊浩                朱锐




签署日期:2022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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