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立旺: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之事前认可意见2022-04-28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之事前认可意见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
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根据《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规则》《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
定,在审阅有关文件资料后,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事项,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拟聘任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
格;具备丰富的经验,曾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鉴证等服务,能够满足
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同时其具有专业审计工作的职业素养,能够
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能较好地
履行其责任和义务;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会损
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因此,为保证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请中汇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稼铭、万解秋、张谊浩、朱锐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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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
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之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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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稼铭 万解秋 张谊浩 朱锐
签署日期:2022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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