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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立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2-06-16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福立
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立旺”或“公司”) 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根据《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福立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精密金属零部件智能制造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如下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57 号)核准,公司获准
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335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8.0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8,246.75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6,987.13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1,259.6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
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字
[2020]6887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
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
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2 日
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
市公告书》。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
     根据《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
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
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精密金属零部件智能制造中心项目                         35,000                34,340.27

    2        研发中心项目                                               5,000                 5,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                   15,000

                        合   计                                     55,000                54,340.27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精密金属零部件
智能制造中心项目”已结项,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精密金属零部件智能制造中心项目

 专户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昆山支行

 账号                                                                              512905829910703

 专户账面余额                                                                                 96.00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本金                                                6,000.00


     截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精密金属零部件智能制造中心项目”累计实际投入
募集资金 28,844.39 万元,已签订合同待支付金额 4,076.01 万元,节余募集资
金 1,419.87 万元以及利息收入净额 600.12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理财收益及
                募集资金计                    已签订合同    节余募集      利息收入扣
                              募集资金累计                                                节余合计
  募投项目      划投资金额                    待支付金额    资金金额      除手续费后
                              投资金额(B)                                                   (D+E)
                    (A)                           (C)      (D=A-B-C)        净额(E)
                                                                            (注)
 精密金属
 零部件智
                 34,340.27        28,844.39     4,076.01    1,419.87            600.12     2,019.99
 能制造中
 心项目
注:“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是指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闲置募集资金
理财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2
    本次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如下:

    1、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保证项目质量
的前提下,坚持合理、节约、有效、谨慎的原则,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成本费
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总支出;

    2、募投项目建设实施期间,经公司持续研发,充分利用现有厂房及设备,
改进生产工艺和简化生产流程,在不降低产品标准的前提下,降低了设备购置费
用和设备安装费用。

    3、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进度,公司对短期内出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有效提高了募资
金的使用效率,增加了公司收益。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来,公司保持高水平研发投入,业务规模保持
快速发展。公司本次“精密金属零部件智能制造中心项目”已投资完成。为提高
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公司拟将“精密金属零部件智能制造中心项目”的节余资金(含理财收益及
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 2,019.99 万元(以上节余募集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
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待节
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昆山支行开立的募集
资金专户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相关审议程序

    2022 年 6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独立
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
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3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七、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利于进一步充盈公司现金流,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内容和
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精密金属零部件智
能制造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进一步充盈公司主营业务的
现金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提高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
司监事会同意《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所审议的事项。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精密金
属零部件智能制造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
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

                                     4
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精密金属零部
件智能制造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系《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左道虎               葛明象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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