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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立旺: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2023-04-29  

                        证券代码:688678             证券简称:福立旺      公告编号:2023-020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
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部分闲
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和期限
内行使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
组织实施。

    一、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一) 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包括但
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
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二) 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董事会、监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循环滚动
使用。

    (三) 实施方式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
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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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现金管理收益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五) 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一) 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
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可能
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
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 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包括
但不限于明确投资产品金额、期间、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
司财务管理部负责具体实施,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
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时,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 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银行理财产品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
计与监督。

    (3) 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
不得用于质押。

    (4)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有
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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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获取一定的
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经营和
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
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
合规。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 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
报,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银行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
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
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

   特此公告。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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