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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通源环境: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2021-01-14  

                        证券代码:688679             证券简称:通源环境              公告编号:2021-002



              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通源环境”)于
2021年1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
意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范围内
进行调整。

    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公司
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83号)核准同意,公司首次
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2,922,419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12.0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671.51万元,各项发行费用
金额(不含税)为人民币 6,406.6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3,264.89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
的 资 金 到 位 情 况 进 行 了 审 验 , 并 于 2020 年 12 月 18 日 出 具 了 容 诚 验 字
[2020]230Z0283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公司已经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
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2020年12
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由于受资本市场融资环境等因素影响,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33,264.89万元,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预
计募集资金使用规模46,492.62万元。公司拟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范围内按轻重缓急顺序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计划投资额   原预计募集资金   调整后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投入金额(万元) 投入金额(万元)
        技术中心建设
 1                        6,492.62       6,492.62          6,492.62
            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2                       40,000.00       40,000.00        26,772.27
            项目
       合    计          46,492.62       46,492.62        33,264.89

     公司已于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故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系针对本次发行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计划募集资金净额的情况,按轻重缓急顺序对募投项目募集
资金投资金额进行相应的变更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
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
调整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整事项履行了
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符合公司未来发展
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
金金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履
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上述事
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同意通源环境上述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事项。

    五、上网公告文件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14 日